[临时公告]富士达: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2-09-19
证券代码:835640 证券简称:富士达 公告编号:2022-063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吉林省国家汽
车电子产业创 持股 5%以上
12,504,179 6.66% 进入北交所前取得
业投资有限责 股东
任公司
北京银河吉星 持股 5%以上
创业投资有限 股东的一致 648,195 0.35% 进入北交所前取得
责任公司 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拟减持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减持 减持 拟减持
股东名称 价格 股份来
量(股) 持比例 方式 期间 原因
区间 源
吉林省国 连续 自本公告
家汽车电 不高于 竞价 披露之日 进入北 股东单
不高于 市场
子 产 业 创 12,504,179 或大 起 30 个 交所前 位资金
6.66% 价格
业投资有 股 宗交 交易日后 取得 需要
限责任公 易 的 6 个月
司 内
北京银河 连续 自本公告
吉星创业 竞价 披露之日 进入北 股东单
不高于 不高于 市场
投资有限 或大 起 30 个交 交所前 位资金
648,195 股 0.35% 价格
责任公司 宗交 易日后的 取得 需要
易 6 个月内
(一) 拟在 3 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吉林省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银河鼎发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北京银河吉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同为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
属控股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披露《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银河鼎发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拟减持不高于 5,400,000 股,详见 2022 年 4 月 13 日披露的《中航富士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并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披露《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再次披露)》(公告编号:2022-036)。2022 年 9 月 1 日,
因减持时间过半,公司披露《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
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北京银河鼎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未实际减持公司股票。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本公司拟将长期、稳定持有公司股票,本公司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及全国股转公司的规则
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公司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全国股转系统规则要求,
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但减持其通过全国股转系
统竞价、做市交易买入的股票除外;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
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告的内容包括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减持
时间区间、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 6
个月。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体减
持情况。
(3)如果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项下减持意向,本公司将公开说明具体原因
并向公司股东和合格投资者道歉,同时违反前述承诺所获得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
有。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4.8 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
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
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 吉林省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减持告知函;
2. 北京银河吉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减持告知函。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