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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富士达: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2022-10-28  

                          证券代码:835640           证券简称:富士达        公告编号:2022-076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
《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            书、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
                                      问。
    第十二条   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       第十二条   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
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
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 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
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 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
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根据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监督          公司根据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有关规定,接受国家机关和有权机 管理有关规定,接受国家机关和有权机
构的监督管理,强化国有企业财务刚性 构的监督管理,强化国有企业财务刚性
约束。公司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在市场 约束。公司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在市场
竞争中优胜劣汰,夯实市场主体地位。 竞争中优胜劣汰,夯实市场主体地位。
   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       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
公德和商业道德,维护国家安全,优先 公德和商业道德,维护国家安全,优先
完成国家科研生产任务,保守国家秘 完成国家科研生产任务,保守国家秘
密,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接受政府部门 密,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接受政府部门
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开展依法治企 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开展依法治企
工作,落实法治合规建设职责,将公司 工作,落实法治合规建设职责,将公司
建设成为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 建设成为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
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            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
财务、审计、法治合规建设和职工民主 财务、审计、法治合规建设、总法律顾
监督等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 问制度和职工民主监督等制度,加强内
制。                                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第一百三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          第一百三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
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 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
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公司高         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专 级管理人员、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专
家等有关人员列席,对涉及的议案进行 家等有关人员列席,对涉及的议案进行
解释、提供咨询或者发表意见、接受质 解释、提供咨询或者发表意见、接受质
询。                                询。
                                       董事会审议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
                                    总法律顾问应当列席并提出法律意见。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董 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董
事会的监督管理和监事会的监督。      事会的监督管理和监事会的监督。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
人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总工程师 人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总工程师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1 名,总法律顾问 1 名,由董事会聘任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 或解聘。
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为公司高级       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
管理人员。                           责人和总法律顾问由总经理提名,董事
    财务负责人作为高级管理人员,除 会聘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
符合本章程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外, 责人和总法律顾问对总经理负责,向其
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汇报工作,并根据分派业务范围履行相
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 关职责。
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
    经理层成员全面实行任期制和契 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法律顾
约化管理,签订聘任协议,科学确定业 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绩目标,刚性兑现薪酬,按照约定严格       财务负责人作为高级管理人员,除
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继续聘任或解聘。 符合本章程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外,
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
                                     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经理层成员全面实行任期制和契
                                     约化管理,签订聘任协议,科学确定业
                                     绩目标,刚性兑现薪酬,按照约定严格
                                     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继续聘任或解聘。
                                     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第一百四十六条 公司经理层负责        第一百四十六条 公司经理层负责
“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总经理 “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总经理
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
资方案;                             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
案;                               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等高级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法
管理人员;                         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员;                               员;
(八)决定本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 (八)决定本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
董事会审议之外的交易事项、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议之外的交易事项、关联交易
事项;                             事项;
(九)组织提出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九)组织提出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年度经营计划,并在批准后组织实施; 年度经营计划,并在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拟定职工收入分配方案;       (十)拟定职工收入分配方案;
(十一)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法律 (十一)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法律
合规的日常有效运行;               合规的日常有效运行;
(十二)建立总经理办公会制度,召集 (十二)建立总经理办公会制度,召集
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十三)协调、检察和督促各部门、各 (十三)协调、检察和督促各部门、各
分公司、各子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改革、 分公司、各子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改革、
管理工作;                         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董事会、董事长交办的其 (十四)完成董事会、董事长交办的其
他工作;                           他工作;
(十五)本章程和董事会、董事长授予 (十五)本章程和董事会、董事长授予
的其他职权。                       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为全面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实施总法律顾问制度,保障总法律顾问履行职权,
将总法律顾问纳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特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
修订。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