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长虹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02
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1-086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虹能源”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意见
经审议议案内容,本次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提名莫文伟先生、郭龙先生、杨清欣先生、沈云岸先生、邵敏先生、
张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于清教先生、邓路先
生、郑洪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资格审查,上述董事候
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与关联方远信公司开展融单业务的议案》独立意见
公司与远信公司开展融单业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
的、客观的、合理的商业交易行为。通过开展融单业务,有利于强化公司与供应
商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有
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履行了法定程序。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于清教
邓 路
2021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