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公告]长虹能源: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专项核查意见2021-12-02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
有关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保荐机构”)作为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能源”
或“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长虹能源的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2月1日,长虹能源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同意4票,
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远信公司开展融单业务
的议案》。公司拟与供应商及远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信公司”)开
展融单业务。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
融单指融单开具公司基于其与供应商之间通过基础合同关系(买卖商品或服
务)已形成的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融单开具公司依据融单业务平台的规则和指
引成功开具的显示融单开具公司与供应商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的
债务凭证。融单可以转让,原始持单人可在融单业务平台上申请将其有效持有的
融单项下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其上游供应商,融单一经转让,视为融单开具公
司与原始持单人之间的融单上记载的债权转让。融单持有人可作为融资申请人在
融单项下的应收账款还款截止日前通过融单业务平台将融单转让给保理公司,保
理公司收到融单审核通过,并满足一定的条件后,向融资人提供融资款项,融资
开具公司在融单付现日(即基础合同关系形成的应付账款到期日)将款项支付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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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公司。
该业务模式下,公司基于与供应商真实业务往来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开具融
单,供应商以融单向远信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远信融资租赁公司同意后作为
融单的持有人,公司需在应付账款到期日将应付款项支付给远信融资租赁公司。
2021年度,公司与远信公司该业务的预计发生总额不超过3,700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远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胡嘉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1号塔楼10层1020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105286951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
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四川长虹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直接与间接方式合计持有远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在该业务模式下,公司为融单开具公司,公司的供应商为原始持单人,远信
公司是融单业务平台的保理公司(资金提供方),如持单人向远信公司开展融单
融资,公司需在融单付现日将应付账款支付给远信公司。公司开具融单无手续费、
无需缴纳保证金,无资金结算成本。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具融单无手续费、无需缴纳保证金,无资金结算成本;融单的转让也
是基于真实贸易背景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转让,对公司而言只是债权人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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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无额外成本,公司履行到期付款的职责,不改变原资金支付时点,不存在
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开展融单业务不影响公司与供应商业务定价与账期,并为供应商提供了融资
渠道,有利于强化公司与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五、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远信
公司开展融单业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的、客观的、合理
的商业交易行为。通过开展融单业务,有利于强化公司与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关系,
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有
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履行了法定程序。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与远信公司开展上述融单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遵
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
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长虹能源与关联方远信公司开展融单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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