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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长虹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3-02  

                        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2-043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杨清欣、赵学
东、泰兴市众杰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
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 33.17%的股权,并向包括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内的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董事会拟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于
会前获得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认真审阅,现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杨清欣系公司董事,且本次交易完成后杨清欣
预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将超过 5%,上述交易预计在 12 个月内发生,杨清欣系公
司关联方。此外,杨清欣担任众杰能源执行事务合伙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公司控
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公司召开股东大
会就本次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2. 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已经完成本次交易
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并出具了相关审计、评估报告以及审阅报告。本次交易
定价系参考前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依据,并由各方协商确定,
交易公平合理,且将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 我们对《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以及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等相关议案,以及与
本次交易相关内容表示认可。

    4.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注
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
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5. 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长期盈利能力,
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
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和表决,关联董事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于清教、郑洪河、邓路

                                                   2022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