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2-079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97 号), 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23,107,709.00 股 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公司本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58 元,发行股份数量 1196 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股份 156 万股),共 募集资金人民币 270,056,8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2,180,932.0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57,875,867.92 元。截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已 全 部 到 账 ( 公 司 实 际 到 账 金 额 为 261,139,830.19 元 , 3,263,962.27 元发行费用暂未扣除),并经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编号为【XYZH/2021CDAA70011】、【XYZH/2021CDAA70076】验资报告 验证。 2021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08,466,947.1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余额为54,440,731.54元,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京证 券交易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公 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 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已有的资金 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规定 用途使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苏州银行泰兴支行 51935900001003 2,865,081.2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高新支行 515515511013000047719 51,575,650.3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1 431130100100323557 0.00 合计 54,440,731.54 注*1:该账户募集资金已按照本报告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披露使 用完毕并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销户,销户前结存利息收入 1,822.80 元转入本公司基本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支行账号:2308414109100056978)。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 15 亿只无汞环保碱性锌锰电池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高倍率锂电池自动化生产线及 PACK 组装项目(一期)(募投项目具体资金使用 情况见本报告附表 1)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 1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到账金额 261,139,830.19 2 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1,767,848.45 2.1 理财及利息收入 1,767,848.45 3 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208,466,947.10 3.1 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205,197,946.71 3.1.1 其中:置换前期已支付项目投资金额 114,524,867.31 3.2 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740,685.55 3.3 支付发行费用 523,276.72 3.4 支付银行手续费、账户维护费 5,038.12 4 募集资金余额 54,440,731.54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5 亿只无汞环保碱性锌锰电池智能工厂建 设项目”尚未完成,无法核算项目效益,高倍率锂电池自动化生产线及 PACK 组 装项目(一期)已达到预计效益。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 施方式变更,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不 存在重大差异。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17,265,552.86 元(其中: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金额 114,524,867.31 元,已支付发行费用 2,740,685.55 元)。该募集资金 置换事项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出具的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XYZH/2021CDAA70103 号)予以确认。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 投项目资金 4,458,538.14 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 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会计师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 放与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四)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五)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5,787.59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519.7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519.79 0% 总额比例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募集资金用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金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 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途 (1) 额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2) (3)=(2)/(1) 态日期 化 年产 15 亿 只无汞环保 2022 年 12 碱性锌锰电 否 12,284.74 7,266.24 7,266.24 59.15% 不适用 否 池智能工厂 月 31 日 建设项目 高倍率锂电 池自动化生 2022 年 4 月 否 13,502.85 13,253.54 13,253.54 98.15% 是 否 产线及 PACK 30 日 组装项目(一 期) 合计 - 25,787.59 20,519.79 20,519.79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 划进度项目,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 不适用 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不适用 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 行 费 用 的 自 筹 资 金 117,265,552.86 元 ( 其 中 :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金 额 114,524,867.31 元,已支付发行费用 2,740,685.55 元)。该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经信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出具的《四川长虹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鉴证报告》(XYZH/2021CDAA70103 号)予以确认。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 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4,458,538.14 元。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不适用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