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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长虹能源: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2022-07-20  

                        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2-131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2022 年 7 月 20 日,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同日,公司与交易对
方签署了本次交易的终止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概况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杨清欣、赵学东、泰兴市众杰新能源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 33.17%的
少数股东股权,并向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等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
于 2022 年 3 月 2 日披露了《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1 月 24 日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披露的《四川长虹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2-01)。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
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2 月 8
日披露了《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披
露了《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开市起复牌。
    随后,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全面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完成审计、评估等
各项工作后,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交易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3 月 2 日披露了《四川长虹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2022 年 3 月 8 日,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
所下发的《关于对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以下简称
“《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披露的《四川长虹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对有关
问题进行了积极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并逐项予以落实和回复,同时根据《问
询函》对公司重组报告书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并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披露的《四川长虹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回复的公告》、《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定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等,并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公告编号:2022-066)。
    截止 2022 年 3 月 24 日,由于涉及资产重组项目的相关事项尚未取得绵阳市
国资委的批复,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36 号令)的规定要
求,公司暂不具备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的条件,因此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了《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及《四川长虹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
络投票、提案调整后)》(公告编号:2022-069)。
    2022 年 4 月 28 日、5 月 27 日、6 月 28 日,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要求,公司分别披露了《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2-106、2022-112、2022-120)。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并
向广大投资者提示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三、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
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相关事宜。鉴于公司重组
历时较长,相关市场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经审慎研究分析,
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与交易对手协商,现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杨清欣、赵学东、泰兴市众杰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终止协议>、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签订<股份认购协
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自筹
划本次重组事项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
本次交易事宜。鉴于公司重组历时较长,相关市场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之初发生
较大变化。经审慎研究分析,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终止本次
重组事项。终止本次重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
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杨清欣、赵学东、泰兴市众杰新能源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终止协议>、与四川长
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与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
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1.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我国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关于终止本次重组的相关决议
合法有效。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本次重组的相关议
案,董事会在审议终止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3.终止本
次重组是公司经审慎研究分析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后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组,并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终止本次重组的
相关协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于公司与杨清欣、赵学东、泰兴市众杰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终止协议>、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之
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正在对本次重组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自查期间为公司披露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重组事项之
决议公告日。
    公司拟就自查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起查询
申请,待取得交易数据并完成相关自查工作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股票交易情况。
    六、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影响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方案未正式生效,本次交易的终止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
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披露本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
    八、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周五)15:00-16:00 在全景网举办终止本次重
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请登陆全
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就终
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在线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
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