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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吉冈精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12-10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为无锡吉
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冈精密”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吉冈精密使
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10 月 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核发《关于核准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9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不超过 2,645 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公司本次发行
价格为 10.50 元/股,初始发行股数为 2,103.00 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
发的股份),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220,815,000.00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820,430.8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1,994,569.19 元。截至 2021 年 11 月 8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证,出具了天衡验(2021)00142 号《无
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
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华英证券、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
管协议》。

    二、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
益,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300.00 万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拟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
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期
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四)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理财的存续期超过前
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
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此
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
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部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和公司日常
运营所需。公司将投资于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
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
能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行。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吉冈精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
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吉冈精密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
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亚利                         余   晖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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