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吉冈精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2022-08-18
证券代码:836720 证券简称:吉冈精密 公告编号:2022-110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监管指引第3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
计划”)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3号》等法律、法规规
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
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
制,吸引、留住核心管理人才和技术(业务)骨干等核心员工,激发其主人翁意
识、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公司竞争力、促进长远可持续发展,实
现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激励计划实施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程序合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但激励方案及相关内容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公
司经营业绩、促进稳定健康和长远可持续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