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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吉冈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30  

                             证券代码:836720        证券简称:吉冈精密         公告编号:2022-133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2年9月30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审议《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调整。
    二、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除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外,本次授予权益的激
励对象与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相符。
    2、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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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除实
际控制人张玉霞女士以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本次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获授权益的情形,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
    4、本次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
—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和《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确定以2022年9月30日为本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权益的首次授
予日,向77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授予限制性股票328.67万股、股票期权185.10万
份。


    特此公告。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章炎、赵立军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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