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吉冈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23
证券代码:836720 证券简称:吉冈精密 公告编号:2023-008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
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此,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北交所的规
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公司的权益分派没有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未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北交所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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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我们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
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与义务。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
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北交所的规
定。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2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金额在股东大会批
准额度范围内,且均遵循诚实信用、自愿、公平合理的基本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北交所的规
定。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
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
议案》,我们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
并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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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北交所的规
定。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董事会
编制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
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按照已建立的比较健全
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制订了比较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且相关的制度能够得到
有效的执行。
综上,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北交所的规
定。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我
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北交所的规
定。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总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400
万元购买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
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该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北交所的规
定。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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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独立董事:章炎、赵立军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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