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720 证券简称:吉冈精密 公告编号:2023-025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昌路 22 号 4 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延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2,793,0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2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287,7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 SATO HIROSHI(佐藤浩史)因工作安 排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对《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2,780,7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 对股数 12,37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2 年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做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2,780,7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12,376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2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做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2,780,7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12,376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和《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3-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2,780,7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 对股数 12,37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2 年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公司编制 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2,780,7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 对股数 12,37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2 年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2023 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及 经营目标,结合公司 2022 年财务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2,780,7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 对股数 12,37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94,851,200 股,以未分配 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以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10 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 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9,918,752.00 元,转增 94,851,200 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 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 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 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2,793,09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数 1,457,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 或其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义务所必须的专业 人员和执业资格,工作认真尽责,严格依据现行法律对公司进行审计。为保持 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2,780,7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 对股数 12,37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2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 易金额在股东大会批准额度范围内,且均遵循诚实信用、自愿、公平合理的基 本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确认 2022 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239,43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反 对股数 12,37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数 1,445,4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 或其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15%;反对股数 12,37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85%;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周延和张玉霞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汇报 2022 年度独 立董事工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2,780,7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 对股数 12,37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关于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经核查,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 累计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2,780,7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 对股数 12,37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数 1,445,4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 或其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15%;反对股数 12,37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85%;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2023 年度拟向银 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8,000.00 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的种类包 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期限内,各银行授信额度可循 环使用。 公司拟申请的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在取得银行的授信 额度后,公司将视业务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业务,公司实际融资方 式、担保方式、融资利率、融资期限、融资额度等由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合同确 定。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将对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3 年度银行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2,793,09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七) 《关于公司 1,457,812 100.00% 0 0.00% 0 0.00% 2022 年年度 权益分派预 案的议案》 (九) 《关于确认 1,445,436 99.15% 12,376 0.85% 0 0.00%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的 议案》 (十一) 《关于公司 1,445,436 99.15% 12,376 0.85% 0 0.00% 2022 年度非 经常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 来的专项说 明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韩阳、张涵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中所载明的议案相符,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