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禧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022-02-10
公告编号:2022-011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
已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委员会 2021 年第 4 次审议会议审
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2〕211 号文批复同意注册。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
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2.00 元/股,本次初始发行股份
数量 1,600.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7,400.7152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1.62%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人授予渤海证券初始发行规模 15.00%的超额配售
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 1,840.00 万股,发行
后总股本扩大至 7,640.7152 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
后总股本的 24.08%。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将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T 日)通过北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和网上向开通
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
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 12.00 元/股,未超过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
近 20 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及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价
格的 1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
出投资。
2、本次发行价格 12.00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8.9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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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8.3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4.1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
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3.4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
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24.9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
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24.1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
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本次发行价格为 12.00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
理性。
(1)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 20 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及
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的价格信息如下:
日期 价格
2020 年 12 月 29 日-
前六个月内最近 20 个有成交的交易日均价(前复权) 11.87 元/股
2021 年 6 月 15 日
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价格 - -
注: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有成交的交易日不足 20 个,取全部实际有成交的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
本次发行价格 12.00 元/股相当于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受理前六个月内最近 20 个有
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即历史交易均价)11.87 元/股的 101.10%,未超过本
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 20 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及本次申请公开
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价格的 1 倍。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
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2 年 2 月 9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6.46 倍。
泓禧科技主要从事高精度电子线组件及微型电声器件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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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包括深交所上市公司立讯精密、新三板挂牌
公司国信达以及中国台湾上市公司桦晟电子。剔除国信达、桦晟电子后,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 2020 年平均静态市盈率,即立讯精密 2020 年静态市盈率如下: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0 年每股收益 2020 年静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前 20 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 (元,扣除非经常 市盈率
(元/股,前复权) 性损益前后孰低) (倍)
002475.SZ 立讯精密 46.92 0.86 54.56
均值 54.56
数据来源:WIND,公司公告;
注:国信达业务体量小于泓禧科技,且在新三板基础层挂牌,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流动性较差,因此,国信
达目前无估值对标的意义。桦晟电子为中国台湾上市公司,但 2019 年以来持续亏损,因此,缺乏估值对标的意
义。因此泓禧科技对标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仅剩立讯精密。
本次发行价格 12.00 元/股,对应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发行人对应的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4.18 倍;假设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时,发行人对应的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4.96 倍,均低于公司所处行业“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
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0 年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
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
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3)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
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4)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在北交所上市
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
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在北交所上市后不会跌破发
行价。
4、若本次发行成功,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19,2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634.68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为 17,565.32 万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 全额行使,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22,0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821.89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为 20,258.11 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
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
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5、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
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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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6、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
7、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北交所批准后,方能在北交所公开上市交易。如果未
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8、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预计发行后无法满足其在招股文件中选择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标准;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证监会令第 187 号)第四十七条、《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细则》第六十八条,发行承销涉嫌违法违规或存在异常情形的,中国证监会、
北交所可以要求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
调查处理;
(4)北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出现上述情况,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的原因、
后续安排等事宜。涉及投资者资金缴付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助发行人将
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投资者。
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注册文件有效期内,经向北交所备案,发行人和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9、本次发行采取余额包销。在 2022 年 2 月 16 日(T+1 日),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根据实际申购和缴款情况确认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投资者认购不足部
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0、网上投资者因申购资金不足导致申购无效的,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
其无效申购信息的次日起六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使用其
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参与北交所股票公开发行网上申购。
11、本次发行的所有股份,除战略配售部分外,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
的部分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上
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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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2、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
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
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3、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2 年 2 月 11 日(T-2 日)
披露在北交所网站(http://www.bse.cn/)的《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
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
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
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4、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
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
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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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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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页)
发行人: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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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