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泓禧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17
证券代码:871857 证券简称:泓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重庆市泓
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的
基础上,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021 年年度报告》和《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地反映
出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
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的权益分派没有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未损害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独立
董事同意《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拟续聘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拟续聘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坚持独立
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与义务。
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关于拟续聘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
为:本次租赁主要解决公司生产经营场所问题,是公司与重庆市淋博投资有限公
司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自愿达成交易协议,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履行了法定程序。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此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我们
认为: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相关制度的要求。该项议案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
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
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健全的
内部控制体系,并制订了比较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且相关的制度能够得
到有效的执行。独立董事同意《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议案》并同
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定清、徐以祥、叶明
2022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