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泓禧科技: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2021-11-24
公告编号:2021-095
证券代码:871857 证券简称:泓禧科技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相关规定,重庆市泓禧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议
案》进行调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
响进行了相关分析,并针对上述事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本次发行方案,具体如
下: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净资产规模较发行前将有较大幅度增长。
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
定的时间,导致净利润增长速度可能低于净资产增长速度。因此,发行人存在每股
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下降的风险。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
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实
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但公司为
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
证。
公告编号:2021-095
(一)公司已就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监管银行、保荐机构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以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积极、稳妥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项目预期回报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发展战略,
可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
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争取尽早实现预期效益。
(3)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能力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体系,能够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得到有序开展。
公司未来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完善决策程序,优化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
督,全面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果。
(4)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管理,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于非经营性
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加大成本控制力度,降低运营成本,
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5)完善利润分配制度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
管理制度》。此外,公司还制定了《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
明确了北交所上市后三年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发行后,公司将积极推动对股东的
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就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
下承诺:
(1)本企业/本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2)本企业/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公告编号:2021-095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3)本企业/本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企业/本人不会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企业/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发行人董事会制定的薪酬
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果发行人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企业/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
促使发行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企业/本人
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确保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如果本企业/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
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等证
券监管机构依法对本企业/本人作出监管措施;给发行人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
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2)本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不会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发行人董事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
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果发行人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发行
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确保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
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
证监会、北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给发行人或者股东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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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