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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泓禧科技:董事换届公告2023-01-05  

                         证券代码:871857            证券简称:泓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3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3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谭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颜红方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郭光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宋骤飚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波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燕妮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定清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徐以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叶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
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
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
理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
司董事的条件,被提名人均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被提名
人均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
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因
此同意《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