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94、900940 公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本报告期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份预案。 2、本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现金分红预案》获得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正在实 施中。《2024年现金分红预案》内容: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 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账户)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派发现金 红利总额为69,748,501.35元。具体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4-035号、2024-039号。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大名城 600094 B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大名城B 900940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燕琦 迟志强 电话 021-62470088 021-62470088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500号 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500号 东银中心B栋29楼 东银中心B栋29楼 电子信箱 zhangyanqi@greattown.cn chizhiqiang@greattown.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24,093,064,423.97 25,326,101,115.43 -4.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676,239,586.06 1.17 12,529,103,704.31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1,232,346,696.00 5,224,200,869.93 -76.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45,472,382.95 283,936,780.66 -48.77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43,691,761.12 291,344,589.21 -50.68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307,103,612.40 1,243,299,118.32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15 2.28 减少1.13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626 0.1221 -48.73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48.73 0.0626 0.1221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3,59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持股比 持股 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数量 件的股 股份数量 份数量 境内非国 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52 235,587,483 0 质押 119,798,179 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8.92 220,714,616 0 无 0 境外自然 俞丽 6.93 171,457,717 0 无 0 人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 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其他 6.07 150,375,012 0 无 0 户 境外自然 陈华云 5.08 125,842,450 0 无 0 人 境外自然 俞锦 5.00 123,766,253 0 质押 99,500,000 人 境内自然 俞培明 4.04 100,000,000 0 无 0 人 境外自然 俞凯 2.02 50,000,000 0 无 0 人 境内非国 福州驰恒贸易有限公司 1.83 45,356,200 0 无 0 有法人 HAITONG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COMPANY 境外法人 1.74 43,137,485 0 无 0 LIMITED-ACCOUNT CLIENT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2、俞培俤先生系公司实际控股人。陈华云女士、俞锦先 生、俞丽女士、俞凯先生、俞培明先生分别系俞培俤先生 的配偶、儿子、女儿、儿子、兄弟。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