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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名城: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06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公告编号:2022-022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 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召开前已按规定向各位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会议的召集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董事局主席俞培俤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主

要条款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

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助力公司长远发展,经综

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

金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2、

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

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条件。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

    回购股份用途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所回购

股份将按照规定予以注销及出售,其中拟用于减少注册资本的注销及

用于二级市场出售的股份数额,分别不超过本次回购股份总数额的二

分之一。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出售,

未实施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回购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回购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

(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

的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金额为准。
    回购股份数量: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5.76 元/股,假设本次回购

全部实施,分别以本次回购资金下限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

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测算回购股份数量如下。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资金 20000 万元(含本数)         回购资金 40000 万元(含本数)

                                                                                            回购期限
回购用途         回购数量    占总股本   回购资金总   回购数量      占总股本    回购资金总


                  (股)      比例      额(万元)    (股)         比例      额(万元)


注销及出售      34,722,222    1.40%       20,000     69,444,444     2.81%        40,000
                                                                                            3 个月
   合计         34,722,222    1.40%      20,000      69,444,444     2.81%        40,000


    注:表格数据因计算可能产生位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回购的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5.76 元/股,未超

    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日的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

    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的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

    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回购资金的来源:回购股份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回购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

    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1)如果在此期限

    内回购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

    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1、拟用于出售的回购股份部分

    (1)公司在发布回购结果公告 12 个月后可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本次回购方案批准的可转让部分,拟减持已回购股份事项应当

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进行减持预
披露;
    (2)所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

    (3)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未按照本次回购方案进行二级市场出售,
按有关规定在 3 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注销,经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
份注销的决议,并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债权人通知义务。

    2、拟用于注销的回购股份部分

    予以注销的股份,公司应当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
议,并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债权人通知义务。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配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本次回购

股份的各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

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

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相关的所有文件,以及

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 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

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回购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

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5、办理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全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详见

临时公告 2022-021 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

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2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