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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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26是光彩建设(000046)红利/配股起始日,停牌1小时 |
权息-红利/配股起始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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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利/配股起始日。 2002年,年度分配方案为:分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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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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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0.25(含税),税后10派0,登记日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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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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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0.25(含税),税后10派0,除权日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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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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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0.25(含税),税后10派0,红利发放日 |
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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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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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送股,10送1登记日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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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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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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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十三次会议于2003年6月25日召开,会议提
名陈飞翔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决定于2003年7月30日召开公司
2002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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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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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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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建行深圳市南油支行诉深圳钜建股份有限公司借款逾期未还
一案,公司于2003年5月28日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判决具体情况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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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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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事项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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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04年3月2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以合
利建筑有限公司为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根据公司与合利建筑有限
公司于1993年9月1日签订的《集资建设荟芳园一、二期合同书》中的
仲裁条款,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04年3月3日受理公司
申请,发出了P20040056号荟芳园建筑合同争议案仲裁通知,详情见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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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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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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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每股收益(元) 0.15
2、每股净资产(元) 4.138
3、净资产收益率(%) 3.62
二、每10股送1股派0.25元(含税)转增1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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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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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公司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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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4年4月8日在深圳国际商会大厦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卢志强董事长主持。经全体董事讨论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
一、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本公司2003年度利润总额为人民币86,103,484.51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6,609,183.11元。按公司2003年末总股本244,084,341股计算,每股收益为0.15元。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拟订公司2003年利润分配预案为:
提取法定公积金10%, 计3,660,918.31元
提取法定公益金5%, 计1,830,459.16元
加:上年末滚存的未分配利润:193,902,067.04元
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25,019,872.68元
以公司2003年末总股本244,084,3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6,102,108.5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94,509,330.05元结转下一年度。
根据公司预计2003年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政策,拟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方案为:
截止2003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本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人民币463,050,853.37元,以公司2003年末总股本244,084,3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
四、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工作的需要,公司拟续聘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4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聘期一年。公司支付给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2003年度财务审计的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加合理的差旅费)。
五、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公司拟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将现行标准适当提高,调整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6000元/月/人。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一"至"五"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七、关于余政董事申请辞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余政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本公司常务副总裁一职。
董事会议研究并同意余政先生辞去公司常务副总裁职务的申请,对余政先生在任职公司常务副总裁期间的工作表示肯定和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洪远朋、张新民、陈飞翔就此发表意见:余政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在上市公司的常务副总裁职务是合适的。
八、会议决定于2004年5月16 日召开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5月16日上午9:00在深圳国际商会大厦A座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
(一)会议时间:2004年5月16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深圳国际商会大厦A座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公司董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监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03年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5、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6、审议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已于2003年12月20日经公司四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通过)
(四)出席会议对象:
1、2004年4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受股东委托的代理人。
(五)会议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持单位委托证明和身份证;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
3、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4、登记时间:2004年5月16日上午8:30;
(5)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深圳国际商会大厦A座二楼会议室。
6、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深圳国际商会大厦A座十六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陈家华 张宇
联系电话:(0755) 82985998-238
传真电话:(0755) 82985859
邮政编码:518026
特此公告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四月八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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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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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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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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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利仲裁案的持续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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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合利建筑有限公司在履行《集资建设荟芳园一、二期合同
书》过程中产生争议。
公司于2004年3月29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2月18
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查封、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光彩建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的财产,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于2004年3月3日向深圳市南山国土局
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了公司名下“光彩新世纪家园”C座183套
房产。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已于2004年3月15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提出了中止执行申请。
关于“光彩新世纪家园”C座解封等事宜,公司已委托律师事务
所处理,争取通过合法程序尽早将“光彩新世纪家园”C座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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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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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利仲裁案的持续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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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与合利建筑有限公司合作建房纠纷一案,公司于2004
年4月27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深中法执字第
830-1号《民事裁定书》,该《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公司所有的
光彩新世纪家园C座未售出房产(183套)的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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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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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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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每股收益(元) 0.038
2、每股净资产(元) 4.176
3、净资产收益率(%)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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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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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1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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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每股收益(元) 0.004
2、每股净资产(元) 3.992
3、净资产收益率(%) 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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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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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修改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 |
深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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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十二次会议于2003年6月11日召开,会议
同意公司为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68亿
元贷款担保。本次担保生效后,原担保的2亿元自动解除。
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十二次会议于2003年6月11日召开,通过
如下决议:
1、修改《公司章程》。
2、为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
行申请的18.4亿元长期开发贷款按股权比例20%提供担保。共计3.68亿
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原担保的2亿元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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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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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股质押 |
深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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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股东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所持公司法人股
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9%)向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西单支行
申请质押贷款,质押期限从2003年6月19日至2005年6月23日。现有关
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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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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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午9时30分,会期半天,停牌1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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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十三次会议于2003年6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8位董事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阅读了会议材料。经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提名陈飞翔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陈飞翔先生简历附后。
二、会议决定于2003年7月30日召开公司二○○二年度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2003年7月30日上午9时30分
2、会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深圳国际商会大厦A座二楼会议室
3、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董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监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上述第(1)至(5)项议题刊登于2003年4月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上;第(6)项议题刊登于2003年6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上。
4、出席会议对象:
(1)2003年7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受股东委托的代理人。
5、会议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持单位委托证明和身份证;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
(3)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4)登记时间:2003年7月30日上午8:30;
(5)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深圳国际商会大厦A座十六楼。
6、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深圳国际商会大厦A座十六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陈家华 张宇
联系电话:(0755) 82985998-238
传真电话:(0755) 82985859
邮政编码:518026
特此公告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附件2:陈飞翔先生简历
陈飞翔,男,汉族,1956年3月出生于湖南省衡东县,中共党员,1982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学系;1985年至1987年在美国南加州大学社会学系学习,获应用人口学硕士学位;1995年至1998年在复旦大学经济系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同济大学经济与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济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经济与金融系主任。
附件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飞翔先生为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飞翔,作为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服务;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陈飞翔
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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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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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控股子公司展期借款担保,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股份冻结,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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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彩建设控股子公司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北京分
行借款两笔合计2.5亿元,光彩建设为两笔借款分别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
现该两笔借款已到期,经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北
京分行协商,同意将两笔借款分别进行展期。光彩建设于2004年10
月20、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同意
为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的10000万元展期借款和15000万元展期借款
继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光彩建设法人股股东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18
日将所持光彩建设法人股40,000,000股(占光彩建设总股本的16.39%)
质押于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现质押期满,将原质押股份连同质押
期间所派生的红股共计48,000,000股(占光彩建设总股本的16.39%)
重新申请质押,质权人为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质押期限从2004年11月
5日至2005年11月24日。现有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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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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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公司二○○四年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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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决定于2004年12月26日(星期日)下午3:00召开公司2004年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地点:深圳市福华一路深圳国际商会大厦A座二楼。
(二)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2004年12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受股东委托的代理人。
(四)会议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持单位委托证明和身份证;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
3、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4、登记时间:2004年12月26日下午2:30;
5、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深圳国际商会大厦A座二楼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深圳国际商会大厦A座十六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陈家华 张宇
联系电话:(0755) 82985998-238、207
传真电话:(0755) 82985859
邮政编码:518026
特此公告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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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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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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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彩建设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11月21日召开,会
议同意余政、兰立鹏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张宇连任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光彩建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4年11月21日召开,会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关于召开公司2004年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04年12月26日(星期日)下午3:00召开公司2004年
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地点:深圳市福华一路深圳国际商会大厦A座二楼。
(二)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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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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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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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彩建设2004年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2月26日举行,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000046) 光彩建设:选举监事长
光彩建设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4年12月26日召开,同意本届监事会监事长由余政
出任。
(000046) 光彩建设: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光彩建设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4年12月26日召开,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卢志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李明海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
长。
二、聘任李明海任公司总裁,任期三年。
三、聘任陈家华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四、聘任匡文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五、聘任郑东、陈家华任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
六、决定成立风险监管部,并讨论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七、聘任匡文任公司风险监管总监,任期三年。
八、聘任张宇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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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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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由“邱国标”变为“李明海” |
总经理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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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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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由“深圳南油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为“光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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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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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由深圳南油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为光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概况变动-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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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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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关联交易,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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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彩建设于2004年12月28日与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一份《股权转让协议书》,拟将
光彩建设持有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43%股权(3亿股)转让给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000046) 光彩建设: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光彩建设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4年12月29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将公司所
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亿股份以3亿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
转让协议》。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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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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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送股,10送1除权日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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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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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送股,10送1上市日 |
送股上市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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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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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转增,10转增1登记日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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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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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转增,10转增1除权日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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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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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转增,10转增1上市日 |
转增上市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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