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199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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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中期转增,10转增6转增上市日 ,1998-10-07 |
转增上市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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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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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中期分红,10派0.5(含税),税后10派0.1134红利发放日 ,1998-10-09 |
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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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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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中期分红,10派0.5(含税),税后10派0.1134除权日 ,1998-10-05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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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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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中期分红,10派0.5(含税),税后10派0.1134登记日 ,1998-09-30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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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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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中期转增,10转增6除权日 ,1998-10-05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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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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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中期送股,10送2送股上市日 ,1998-10-07 |
送股上市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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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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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中期送股,10送2除权日 ,1998-10-05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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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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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临时公告 |
深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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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26日,华侨城A参股40%的子公司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
限公司与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合作参加了深圳市规则与国土资源
局委托深圳市土地房地产交易中心举行的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活动,
以人民币16.85亿元联合拍得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及西乡交
接处四幅土地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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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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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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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A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已于2004年10月19日刊登了
《华侨城集团公司关于增持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
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中"二、增持情况:……其中本公司持有国有法人股
696,850,100股,代持国家股20,874,700股……"数据有误,现
更正如下:
"二、增持情况:……其中本公司持有国有法人股696,850,128
股,代持国家股20,874,672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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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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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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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每股收益(元) 0.265
2、每股净资产(元) 1.655
3、净资产收益率(%)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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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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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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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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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集团公司增持公司流通股进展情况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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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4年10月18日15时,华侨城集团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华侨城A流通股股份10,600,043股,已
达到华侨城A总股本的1%。
截至2004年10月18日15时,华侨城集团公司共持有华侨城A
728,324,843股,占其总股本的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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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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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审议事项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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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对2003年3月6日刊登的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
议事项中的第5项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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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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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9)华侨城A公布季报,停牌1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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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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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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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送6
股红股派现金人民币1.5元(含税)转增2股。股权登记日:2003年4
月25日;除权除息日:2003年4月28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和股
息发放日:200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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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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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午9点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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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3年7月21日(星期一)上午9点
(三)会议地点:华侨城集团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增选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投资设立深圳林海云天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凡2003年7月16日(星期三)下午3:00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出席。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03年7月17日和18日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时间:上午:08:00--11:30
下午:14:00--17:30
(二)登记地点:公司股证事务部
电话:0755-26909069 26936076 26936077
传真:0755-26600517 联系人:郭金 凌云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办公大楼三楼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证事务部
邮编:518053
(三)法人股股东凭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持有公众流通股的法人股东凭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账户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
持有公众流通股的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除上述证明外,还要凭法人代表委托书、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
个人股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登记。
个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通知。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我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
注:以上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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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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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预增](000069) 华侨城A:2003年半年度利润预计大幅增长,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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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半年度利润预计大幅增长
预计公司2003年半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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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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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修改公司章程及组建合资公司,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日期变动,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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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03年6月16日召开,通过了
如下事项:
1、修改公司章程。
2、增选董事和独立董事。
3、公司(投资1.025亿元人民币,占25%权益)拟与深圳市华侨城
投资有限公司(投资1.845亿元人民币,占45%权益)、联泰(香港)
集团有限公司(投资1.025亿元人民币)、深圳市秋实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0.205亿元)共同投资设立深圳林海云天实业有限公司。新公司
注册资本为2.6亿元,股东借款1.5亿元。
4、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5、定于2003年7月21日召开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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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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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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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每股收益(元) 0.22
2、每股净资产(元) 1.36
3、净资产收益率(%) 16.17
二、不分配,不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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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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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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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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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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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4年5月10日上午9时
(三)会议地点:华侨城集团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关于公司2003年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审议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
(六)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提案;
(七)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提案;
(八)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详细资料请参见公司第三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第三届第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凡2004年4月30日(星期五)下午3:00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04年5月8日-9日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755-26909069 26936076 26936077
传真:0755-26600517 联系人:郭金 凌云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办公大楼三楼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518053
(三)法人股股东凭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持有公众流通股的法人股东凭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账户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
持有公众流通股的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除上述证明外,还要凭法人代表委托书、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
个人股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登记。
个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通知。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四年四月十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我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
注:以上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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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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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暨修订临时股东大会提案补充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关联交易,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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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与关联方深圳市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秋实投资有
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深圳林海云天实业有限公司(暂定名)。此项投
资属于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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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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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午9时,停牌1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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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3年9月 23日上午9时
(三)会议地点:华侨城集团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0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该议案需逐项表决)
1、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3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161,440,289.46元。
公司200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2003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2、公司200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获准实施,公司总股本将发生变动,拟对公司章程相应修改如下:
章程第六条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6,260,800元。"
章程第二十条修改为:
"……公司经200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每10股送6股红股,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总股本增至804,816,000股。华侨城集团公司持有552,096,000股。
公司经2003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总股本增至1,046,260,800股。华侨城集团公司持有717,724,800股。"
章程第二十一条修改为:
"公司现有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46,260,800股,其中发起人持有717,724,800股,境内公众持有328,536,000股。"
(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满三年,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董事候选人:张整魁、任克雷、聂国华、郑凡、陈剑、翦迪岸、刘平春、董喜生、吴斯远、蔚青。
独立董事候选人:曹远征、叶林、李罗力、伊志宏、王韬。
上述候选人简历如下:
1、董事候选人:
张整魁:1944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处长、党组秘书、深圳特区华侨城建设指挥部副主任、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侨城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常务副总裁、深圳锦绣中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世界之窗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任克雷:1950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曾任国家经济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中国包装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国包装总公司美国公司总裁、深圳市委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深圳特区华侨城建设指挥部主任、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现任华侨城集团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裁、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
聂国华:1942年出生,曾任深圳特区华侨城建设指挥部副主任、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深圳特区华侨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现任华侨城集团公司副总裁、华侨城酒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郑凡:1955年出生,本科学历,政工师。曾任华侨城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华侨城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华侨城集团公司首席文化官、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华侨城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剑:1963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建筑师。曾任华侨城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规划建设部总经理、深圳特区华侨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华侨城集团公司副总裁、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总裁。
翦迪岸:1949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深圳特区华侨城建设指挥部主任助理、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特区华侨城进出口贸易公司总经理、深圳世界之窗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华侨城集团公司副总裁、深圳华侨城三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刘平春:1955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策划部总经理。现任公司总裁、深圳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世纪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董喜生:1956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深圳世界之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锦绣中华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深圳世界之窗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斯远:1964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办公室副总经理、总经理,华侨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现任深圳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蔚青: 1952年出生,美国EMBA学历。曾任深圳市经济发展局企业管理处处长、行业协调处处长、深圳市企业管理协会秘书长,现任香港中旅(集团)投资策划管理部总经理。
2、独立董事候选人:
曹远征:1954年出生,博士学历。曾任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国外经济体制司处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现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兼首席经济学家、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银国际融资公司董事、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南加州大学客座教授。
叶林:1963年出生,博士学历。曾参与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的立法工作,主持或参与了十余家上市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及上市工作。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罗力:男,1947年出生,硕士学历。现任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南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深圳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副会长、深圳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
伊志宏:女,1965年出生,博士学历。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管理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财经大学兼职教授、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韬:男,1950年出生,硕士学历。现任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金融管理系主任、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满三年,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现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如下:
监事候选人:董亚平、王如泉、蒙永峰。
上述候选人简历如下:
董亚平: 1953年出生,高级政工师。曾任监察部外事金融监察司处长,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人事监察司处长,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长沙世界之窗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侨城保龄球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华侨城集团公司副总裁。
王如泉: 1954年出生,大专文化。曾任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财务处处长、华侨城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驻北京办事处主任,现任华侨城集团公司审计部总监。
蒙永峰: 1956年出生,大学本科。曾任深圳特区华侨城建设指挥部劳动人事处副处长,深圳特区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人事部总经理,香港华丰国货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华侨城集团公司企业文化部主任兼党委办公室主任。
(四)审议关于为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购买保险的提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高效管理的水平和能力,降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决策风险,公司决定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购买的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万元,保险费用预计约为11万元,期限一年。
(五)审议关于在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提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1、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由董事会负责各委员会的人选安排及有关具体规则的制订和实施。
2、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审计委员会:
a、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b、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c、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d、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e、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3)提名委员会:
a、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b、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
c、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a、研究董事与经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b、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三、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六)审议关于为独立董事发放津贴的提案;
鉴于独立董事在参与公司战略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为独立董事发放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独立董事行使职权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调整其津贴标准。
(七)关于修改公司部分可转债发行条款的提案。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及《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于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决议。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对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状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原发行方案部分条款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详见附件一。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凡2003年9月18日(星期四)下午3:00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03年9月19日和22日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时间:上午:08:00---11:30
下午:14:00---17:30
(二)登记地点:公司股证事务部
电话:0755-26909069 26936076 26936077
传真:0755-26600517 联系人:郭金 凌云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办公大楼三楼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证事务部
邮编:518053
(三)法人股股东凭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持有公众流通股的法人股东凭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账户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
持有公众流通股的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除上述证明外,还要凭法人代表委托书、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
个人股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登记。
个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通知。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我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
注:以上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提名人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曹远征先生、叶林先生、李罗力先生、伊志宏女士和王韬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履历详见公司通知),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上述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三)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 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五) 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伊志宏,作为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伊志宏
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叶林,作为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叶林
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韬,作为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韬
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罗力,作为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罗力
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曹远征,作为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曹远征
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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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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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公司章程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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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7月21日召开,会议
通过了以下事项:
1、。
2、增选郑凡为公司董事;伊志宏、李罗力、王韬为公司独立董事。
3、投资设立深圳林海云天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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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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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部分可转债发行条款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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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03年8月22日召开,会议
同意修改公司部分可转债发行条款,并定于2003年9月23日召开200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相关修改公司章程提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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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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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通过2003年半年度分红预案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再融资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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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9月23日召开,会议
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0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2、《关于公司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3、《关于为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购买保险的提案》。
4、《关于在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提案》。
5、《关于为独立董事发放津贴的提案》。
6、《关于修改公司部分可转债发行条款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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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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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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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3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
3股;股权登记日为2003年10月9日;除权日为2003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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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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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3预增](000069) 华侨城A:2003年1至9月业绩大幅增长的提示,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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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至9月业绩大幅增长的提示
公司董事会预计,公司2003年1-9月净利润较2002年1-9月增长
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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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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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及分红预案,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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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3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201
2、每股净资产(元) 1.677
3、净资产收益率(%) 11.96
二、每10股转增3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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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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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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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每股收益(元) 0.242
2、每股净资产(元) 1.719
3、净资产收益率(%) 14.06
二、不分配,不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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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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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关于收购股权评估事项有关情况的意见,停牌一天 |
深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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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21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由公司出资港币7,180万元收购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华侨
城欢乐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5%的股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使用收益现值法对欢乐谷公司资产进行了
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12月31日,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评估形成了合理的评估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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