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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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2005-08-24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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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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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预亏](000592) *ST昌源:业绩预告修正,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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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修正
经*ST昌源初步测算,预计2005年上半年亏损数额大约为1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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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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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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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昌源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作重要说明如下:
1、公司已于2003年、2004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出现亏损,如果公司2005年会计年度经审计仍为亏损,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2、公司下半年将努力争取在控股股东的支持下,通过资产重组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
3、公司目前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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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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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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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ST昌源对"非经常性损益"涵义理解失误,将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52,123,936.09元计入非经常性损益扣除项目,致使其后计算的相关数据和财务指标出现错误,现予以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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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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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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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29日、5月9日、5月10日,*ST昌源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目前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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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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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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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0137
2、每股净资产(元) -0.4583
3、净资产收益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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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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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5-06-28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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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福建省昌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
1、会议时间:2005年6月28日(星期二)上午9:30
2、会议地点:福州市东街123号航空大厦15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有关事项
4、出席对象:(1)、截止2005年6月21日交易结束后,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2004年度董事会报告》
3、审议《2004年度监事会报告》
4、审议《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8、审议《独立董事制度》
9、审议《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10、审议《计提四项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
11、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项提案需逐项表决,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12、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项提案需逐项表决。
第6项议案内容详见2004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及本日《证券时报》,其余议案内容见本日《证券时报》,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互联网网站。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到公司总裁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以传真方式报名。
2、登记时间:2005年6月22日至2005年6月27日8:30--17:30之间(双休日除外),
3、登记地点:福州市东街123号航空大厦15层总裁办公室
4、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代理人凭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和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四、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鲁飞
电话:0591-7621012
传真:0591-7621112
特此公告。
福建省昌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福建省昌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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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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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停牌一天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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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ST昌源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昌源",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自2005年4月28日停牌一天;自2005年4月29日起恢复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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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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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红预案,停牌一天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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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4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49
2、每股净资产(元) -0.50
3、净资产收益率(%) ——
二、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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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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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由“ST昌源”变为“*ST昌源” ,2005-04-29 |
证券简称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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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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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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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21日、22日、25日,ST昌源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作重要说明如下:
1、公司目前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
2、公司2004年业绩将出现亏损,2004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为2005年4月28日。
3、鉴于2003年、2004年两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显示公司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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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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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延期披露季报 ,2005-04-30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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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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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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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年度送股,10送3登记日 ,1998-06-16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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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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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年度送股,10送3除权日 ,1998-06-17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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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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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年度送股,10送3送股上市日 ,1998-06-19 |
送股上市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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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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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年度配股,10配2.0979,配股价6.88元登记日 ,1997-10-22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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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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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年度配股,10配2.0979,配股价6.88元除权日 ,1997-10-23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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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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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中期转增,10转增3登记日 ,1996-12-18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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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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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中期转增,10转增3除权日 ,1996-12-19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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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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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中期转增,10转增3转增上市日 ,1996-12-23 |
转增上市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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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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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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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每股收益(元) -0.0437
2、每股净资产(元) 0.0018
3、净资产收益率(%) -244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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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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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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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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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3预亏](000592) ST昌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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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截止2004年10月22日, ST昌源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
公司作重要说明如下:
1、在咨询主要股东和公司管理层后,公司目前无应披露而未披露
信息。
2、公司已在2004年半年度报告中提示2004年第三季度业绩亏损,具
体金额将在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披露时间是200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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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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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公告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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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司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交通银行福州分行对
公司的民事上诉状。关于交行福州分行因不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4)榕民初字第163号民事判决,向福建省高院提起上诉,上诉
请求:1、撤销原审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榕民初字第163号
民事判决判决主文第三项(即公司应对福建闽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尚
欠的借款及利息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2、改判
公司对原审被告福建闽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向上诉人所负所有债务
——偿还借款本金700万元,利息409,475.17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上述诉讼涉及的债务系公司或有负债,根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2004)榕民初字第163号民事判决,将给公司本期利润造成
3,704,737.59元损失。最终对于公司利润影响数额,将视本次判决
结果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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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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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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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2004)榕民初字第163号。判决
如下:
(1)、被告福建省神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交行福州分行借款本金700万元及利息。
(2)、原告交行福州分行作为质权人对第三被告上海福建神
龙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700万股公司法人股享有优先
受偿的权利。
(3)、公司应对被告神龙发展尚欠的上述借款及利息不能清
偿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4)、公司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神龙发展追偿。
本案案件受理费47,057元由神龙发展负担。
上述诉讼涉及的债务系公司或有负债,将给公司本期利润造成
3,704,737.59元损失。
日前,公司收到民事上诉状,诉讼机构是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交通银行福州分行不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榕民初字
第141号民事判决,向福建省高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1、撤销原
审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榕民初字第141号民事判决判决主文
第二项;2、改判公司对福建闽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向交行福州分行
所负所有债务——偿还借款本金300万元,利息175248.39元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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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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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延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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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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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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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延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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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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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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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香港宏万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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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29日,公司与GLOBAL FINANCIAL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环球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福愿投资有限公司就公司
之子公司香港宏万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合
同》。公司将所持有的宏万公司99.99%股权转让给环球公司,转让价
款为90万元人民币。此项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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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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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股权,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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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与自然人钟保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收购钟保
家持有海南通澳经济开发有限公司15%的股权,股权转让价为
82,413,134.00元。公司以同价值的债权受让该股权。此项股权转让
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3月18日向公司送达诉状,详
情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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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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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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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诉讼机构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司于2004年1月12日签
署送达回证。
本案原告为福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被告为运盛(上海)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和公司。
华兴信托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
上海运盛偿还原告借款3560万元及利息;2、判令公司对上述款项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本次诉讼涉及的债务系公司或有负债,对公司本期利润基本不产
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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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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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公告,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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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过跌幅限制,公司董事会郑
重声明: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未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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