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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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上市日,全体股东每10股派2.14元(含税),税后10派1.926元,流通股每10股并获得1.86元现金对价,非流通股按10:6.074缩股。 ,2005-08-04 |
G送股上市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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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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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股股权登记日,非流通股按1:0.6074缩股,缩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5049.69万股缩减为28667.8985万股 ,2005-08-02 |
缩股股权登记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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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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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分配股权登记日,全体股东每10股派2.14元(含税),税后10派1.926元 ,2005-08-01 |
G分配股权登记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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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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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成并恢复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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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敖东于2005年8月1日公告了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2005年8月3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成,公司股票将于8月4日正式复牌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吉林敖东"变更为"G敖东",股票代码"000623"不变,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不纳入当日指数计算。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派现,派现比例为每10股2.14元(含税),非流通股股东将所得派现支付给流通股股东做为对价,公司股票复牌时,依据惯例,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部分不除权,上市公司分红即2.14元(含税)部分按除权处理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总额不变,公司总股本由35049.69万股缩减为28667.8985万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相应增加,以2004年数据为基准,相应的指标变动情况如下:
指标 改革前 改革后
每股净资产(2004年末,元) 3.72 4.55
每股收益(2004年度摊薄,元) 0.333 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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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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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对价发放日,每10股流通股获得1.86元现金对价 |
G现金发放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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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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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对价股权登记日,每10股流通股获得1.86元现金对价 |
G对价股权登记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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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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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分配现金发放日,全体股东每10股派2.14元(含税),税后10派1.926元 |
G分配现金发放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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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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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由“吉林敖东”变为“G敖东” ,2005-08-04 |
证券简称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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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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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方案:对全体股东10派2.14元(含税),税后10派1.926元,G分配现金发放日 ,2005-08-02 |
G分配现金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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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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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方案:对全体股东10派2.14元(含税),税后10派1.926元,G分配股权登记日 |
G分配股权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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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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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方案:非流通股按10:6.074缩股,G分配股权登记日 ,2005-08-02 |
G分配股权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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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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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方案:对流通股东10派1.86元(含税),税后10派1.86元,G对价股权登记日 ,2005-08-02 |
G对价股权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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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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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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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 吉林敖东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非流通股股东所持16,255.20万股股份按1:0.6074的比例缩股,缩减为9873.4085万股,流通股股东持股数不变。 2、公司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现,派现比例为每10股2.14元(含税),非流通股股东将所得派现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合计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实得4.00元(含税)。 3、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的2.14元需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1.86元,流通股股东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流通股股东获得的现金总额每10股4.00元。扣税后,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1.926元,总计实得3.786元。 4、分红派息对象:截止2005年8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5、现金支付的对象:截止2005年8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时间安排 1、公司派现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8月1日(星期一)。 2、现金红利到帐日:2005年8月2日(星期二)。 3、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5年8月2日(星期二)。 4、支付对价到帐日:2005年8月3日(星期三)。 5、2005年8月3日(星期三):非流通股股东所持16,255.20万股股份按1:0.6074的比例缩减为9873.4085万股。流通股股东得到公司派发的现金及非流通股股东作为对价支付的现金,每10股实得3.786元。 6、2005年8月4日(星期四):公司股票全天复牌交易,股票简称改为"G敖东",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被锁定,不能上市交易。 7、2005年8月5日(星期五):公司股票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交易日为基期纳入指数计算。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实施办法 1、缩股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所持16,255.20万股股份于2005年8月3日按1:0.6074的比例缩股,缩减为9873.4085万股。 2、派现实施办法 公司本次向全体股东派现支付总额为7517.796万元(含税),含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委托公司代为将所得派现支付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实际每10股得4.00元现金(含税)。 2005年8月2日,流通股股东所得公司现金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8月3日,流通股股东所得对价部分现金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公司高管人员持有的流通股所得派现及对价部分由公司直接派发。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6]7号《关于规范上市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半年度中做出分红派息预案并在下半年实施的,其半年度财务报告须经审计。公司将在披露半年度报告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00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如果公司经审计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不足支付上述派现金额,则不足部分由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支付 。 3、大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非流通股7349.7万股,其中1650万股质押于敦化市农业银行。公司完成股改后,敦化市农业银行同意将质押于该行的1650万股股份性质由非流通股变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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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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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票简称变更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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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股票自2005年8月4日复牌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吉林敖东"变更为"G敖东",公司股票代码"000623"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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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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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方案:对流通股东10派1.86元(含税),税后10派1.86元,G对价现金发放日 ,2005-08-03 |
G对价现金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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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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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方案:非流通股按10:6.074缩股,G缩股变动日 ,2005-08-03 |
G缩股变动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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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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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方案:对全体股东10派2.14元(含税),税后10派1.926元,除权日 ,2005-08-04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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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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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因股权分置改革减少注册资本事宜的第三次债权人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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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吉林敖东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公司非流通股份按照1:0.6074的缩股比例进行缩股。缩股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5,049.69万元变为28,667.8985万元,公司总资产、净资产不因缩股产生任何变化。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告如下:凡公司之债权人均可于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2005年7月26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承诺:在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2005年7月26日)起90日内,若债权人因本次缩股减少注册资本事宜要求偿还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公司将及时予以清偿或提供有效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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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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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因股权分置改革减少注册资本事宜的第二次债权人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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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吉林敖东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公司非流通股份按照1:0.6074的缩股比例进行缩股。缩股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5,049.69万元变为28,667.8985万元,公司总资产、净资产不因缩股产生任何变化。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告如下:凡公司之债权人均可于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2005年7月26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承诺:在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2005年7月26日)起90日内,若债权人因本次缩股减少注册资本事宜要求偿还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公司将及时予以清偿或提供有效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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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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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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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7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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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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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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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于7月22日接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分置试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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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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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大股东关于计划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的补充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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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吉林敖东的第一大股东,于2005年7月8日刊登了《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计划增持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的公告》。根据有关规定,现对增持吉林敖东社会公众股进行补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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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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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二次催告通知,连续停牌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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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于2005年6月24日、7月8日分别刊登了《关于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一次催告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现公告第二次催告通知。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7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7月18日--2005年7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7月18日至2005年7月25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7月18日9:30至2005年7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2.股权登记日:2005年7月12日(星期二)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敦化市新华西路1号敦化市会议中心四楼会议室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5.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独立董事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6.催告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三次本次股东大会催告通知,三次催告时间分别为2005年7月8日、2005年7月13日、2005年7月18日。7.会议审议事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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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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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的第二次催告通知,连续停牌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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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于2005年6月24日、7月8日分别刊登了《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关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的第一次催告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现公告第二次催告通知。(一)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吉林敖东截止2005年7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二)征集时间:自2005年7月13日至2005年7月22日(每日9:00-17:00)。(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独立董事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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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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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暨修改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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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5年7月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修改提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如下修改:
一、修改对价方案原对价方案:非流通股股东按照1:0.6074的比例缩股,使其持股的每股价值与原流通股每股价值相等。同时,为更好地保证现有流通股股东权益,公司向全体股东派现,非流通股股东将其应得股利全部支付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实际现金所得为每10股2元(税前)。现修改为:非流通股股东按照1:0.6074的比例缩股,使其持股的每股价值与原流通股每股价值相等。同时,为更好地保证现有流通股股东权益,公司向全体股东派现,非流通股股东将其应得股利全部支付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实际现金所得为每10股4元(税前)。
二、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减持承诺原承诺:
1、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在上述禁售期满后,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吉林敖东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现修改为:
1、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在上述禁售期满后,如减持所持公司股票,则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吉林敖东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上述议案尚需经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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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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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大股东计划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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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是吉林敖东第一大股东,共持有吉林敖东股权7,349.70万股,股份性质为法人股,持股比例为20.97%。为推进吉林敖东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进行,根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并结合吉林敖东目前股权结构,金诚实业做出如下增持计划。
一、增持股份的前提条件及数量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12个月之内,金诚实业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增持吉林敖东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吉林敖东股份总数的10%。
二、增持股份的相关承诺
1、金诚实业增持的吉林敖东股份,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在增持计划完成36个月后,如果金诚实业减持吉林敖东股份,则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的数量(包括原持有部分和增持部分),不超过吉林敖东总股本的2%,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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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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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的第一次催告通知,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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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于2005年6月24日在刊登了《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现公告第一次催告通知。吉林敖东独立董事王秀宏女士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公司召开的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权,其征集行为已取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吉林敖东截止2005年7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5年7月13日至2005年7月22日(每日9:00-17:00)。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独立董事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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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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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说明书》的更正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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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于2005年6月24日刊登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说明书》。现对其中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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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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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一次催告通知,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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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于2005年6月24日刊登了《关于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现公告第一次催告通知。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7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7月18日--2005年7月25日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敦化市新华西路1号敦化市会议中心四楼会议室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催告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三次本次股东大会催告通知,三次催告时间分别为2005年7月8日、2005年7月13日、2005年7月18日。会议审议事项: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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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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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网上投资者沟通会的提示性公告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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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了与中小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公司拟与投资者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流,具体安排如下:1.网上沟通网址:http://roadshow.p5w.net/rs2005/ad 2.网上沟通时间:2005年7月4日14:00-----17:003.主要出席人员: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主要成员、保荐机构相关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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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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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延期披露中报 ,2005-08-23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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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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