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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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5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5-08-22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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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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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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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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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5年7月20日召开,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2、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定于2005年8月22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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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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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2005-08-16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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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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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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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2004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6月27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董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监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8、《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9、《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10、《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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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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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5-06-27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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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6月27日上午9时,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12号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⑴截止2005年6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如股东本人不能出席会议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公告刊登于2005年4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2、关于公司监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公告刊登于2005年4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3、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刊登于2005年4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4、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刊登于2005年4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5、关于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告刊登于2005年4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2005年5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7、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刊登于2005年5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刊登于2005年1月27日和5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告刊登于2005年1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刊登于2005年5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委托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05年5月20日-22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12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 编:366000
联系电话:(0598)3614875
传 真:(0598)3633415
联系人:黄荣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27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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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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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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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5年5月27召开,会议形成如下决议:1: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2:通过了《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同意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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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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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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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0092
2、每股净资产(元) 1.9680
3、净资产收益率(%) 0.4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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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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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红预案,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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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4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2
2、每股净资产(元) 1.96
3、净资产收益率(%) 0.99
二、不分配不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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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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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4预减](000663) 永安林业:2004年度业绩预警公告,停牌一小时 ,2005-04-05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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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度业绩预警公告
永安林业预计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同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相比,下降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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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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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05-04-22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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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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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股权质押 ,2005-03-31 |
深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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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接第一大股东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的通知,获悉该公司因提供贷款质押担保,已将其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6488.46万股中的3244万股质押给国家开发银行,并于2005年3月29日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从2005年3月29 日起。本次股权质押是为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的以下贷款提供担保:⑴国家开发银行已经向公司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13760万元,期限14年;⑵金额为人民币21000万元的贷款,包括:金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期限15年;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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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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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抵押公告 |
深交所公告,借款,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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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于2005年3月23日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国家开发银行人民币资金贷款抵押合同》,公司以自有的95.72万亩林木所有权及林地使用权,为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提供抵押担保的贷款包括:⑴国家开发银行已经向公司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13760万元,期限14 年;⑵金额为人民币21000万元的贷款,包括:金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期限15年,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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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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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大鹏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风险提示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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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目前持有大鹏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7500万股法人股,投资额7750万元,持股比例15%,为大鹏创投公司第二大股东。大鹏创投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大鹏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是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目前,大鹏证券公司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关闭,这将对大鹏创投公司产生影响,故永安林业上述股权投资可能存在减值的风险。鉴于大鹏证券公司被关闭后的具体情况尚不明了,永安林业将会依据相关规定及审计机构的专业意见,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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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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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年度配股,10配2.30769,配股价8.7元登记日 ,1999-03-15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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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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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年度配股,10配2.30769,配股价8.7元除权日 ,1999-03-16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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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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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年度送股,10送3登记日 ,1998-08-14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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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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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年度送股,10送3除权日 ,1998-08-17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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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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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年度送股,10送3送股上市日 ,1998-08-19 |
送股上市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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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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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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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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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投资分红款,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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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3年4月30日,公司持有大鹏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7500万
股,持股比例为15%,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2003年4月30日,公司收
到该公司2002年度分红款322.5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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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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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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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3年5月22日召开,会
议通过以下议案:
1、继续在永安及周边县市开展林木林地并购。
2、增补罗志明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林建平为董事候选人。
3、修改公司章程。
4、对公司独立董事每人每月支付人民币贰仟伍百元,即全年叁
万元的津贴。
5、继续与福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相互担保贷款。
6、设立董事长基金,该基金为每年20万元。
7、定于2003年6月25日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3年5月22日召开,会议
同意推荐黄辉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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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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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上午9时,停牌1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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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6月25日上午9时整在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12号本公司五楼会议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2年财务决算的报告;
4、审议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02年度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7、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预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继续与福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相互担保贷款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3年6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如股东本人不能出席会议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委托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03年6月18日-20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
四、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12号
邮编:366000
联系电话:(0598)3614875
传真:(0598)3633415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5月22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年月日
注:本表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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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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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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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103
2、每股净资产(元) 2.0096
3、净资产收益率(%) 0.5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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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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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概况变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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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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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概况变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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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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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0.6(含税),税后10派0.48,登记日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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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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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0.6(含税),税后10派0.48,除权日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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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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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0.6(含税),税后10派0.48,红利发放日 |
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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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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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分配方案,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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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6月3日召开,形成如下决议:
一、《公司董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二、《公司监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三、《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公司2003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关于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七、《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八、《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九、《关于继续为福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4年6月3日召开,通过如下决
议:
1、选举吴景贤为公司董事长;黄总河、谢益林为公司副董事长。
2、聘任黄总河为公司总经理。
3、聘任许少洪、谢红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振宗为公司财务副
总监。
4、聘任黄荣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4年6月3日召开,会议选举
郑建榕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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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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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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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福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签定贷款互保协议,互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期限
为贰年(至2005年9月)。经公司2004年6月3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继续为上述的新大陆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的
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期限为一年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二、 截止2004年6月2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2157万元。无逾期担保,占公司2003年末净资产的126.08%,已经
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此,公司将依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整改方案对公司对外担保进行逐步缩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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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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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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