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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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红预案,停牌一小时 ,2005-03-31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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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4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15
2、每股净资产(元) 1.98
3、净资产收益率(%) 7.81
二、不分配不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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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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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 |
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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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发展200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5年3月9日召开,会议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四川蜀龙种业有限责任公司57.16%的股权,作价1140.78万元转让给福建天香实业有限公司。
蜀龙种业股权的转让将为公司带来79.86万元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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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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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由“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变为“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4-02-17 |
公司名称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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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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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年度转增,10转增2登记日 ,1999-04-12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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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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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年度转增,10转增2除权日 ,1999-04-13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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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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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年度转增,10转增2转增上市日 ,1999-04-15 |
转增上市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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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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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A股,发行数量:800万股,发行价:1元/股,新股上市,发行方式:历史遗留 ,1996-12-18 |
新股上市,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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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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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A股,发行数量:0万股,发行价:1.6元/股,新股上市,发行方式:历史遗留 ,1996-12-18 |
新股上市,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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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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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资产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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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发展于2004年12月10日,与福州联合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联合实业同
意以资产的帐面价值作为交易价格受让阳光发展39,246,356.04元的资产。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阳光发展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4年12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福州联合实
业有限公司出售39,246,356.04元资产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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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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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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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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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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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每股收益(元) 0.077
2、每股净资产(元) 1.915
3、净资产收益率(%)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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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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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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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2日,公司法人股东石狮市华新经济发展公司和石狮
市迅达运输公司分别与杭州哲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
协议》,将上述两家股东持有公司法人股共计531.6337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5.59%)的法人股,转让给杭州哲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每股转让价格为2元,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1063.2647万元。
上述股权转让后,杭州哲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股份
531.63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石狮市华新经济发展公司
和石狮市迅达运输公司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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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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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4预亏](000671) 石狮新发:2002年度预亏,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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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度预亏
公司预计2002年度的业绩将出现亏损,具体亏损数据将在2002年
年度报告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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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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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主要财务指标及分红预案,停牌1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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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2年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21
2、每股净资产(元) 1.76
3、净资产收益率(%) -1.18
二、不分配,不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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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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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1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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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007
2、每股净资产(元) 1.81
3、净资产收益率(%) 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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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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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变更公司注册名称及组建合资公司,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基本资料变动,日期变动,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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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3年5月27日召开,会议
决定拟将公司注册名称变更为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3年5月27日召开,会议
通过如下决议:
1、潘秋萍、石锦荣辞去董事职务;提名林其屏、陈文平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拟将公司注册名称变更为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章程》修订。
4、公司与福州开发区特发贸易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人民币2000万
元组建福建阳光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中: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
人民币1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
5、定于2003年6月28日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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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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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上午8:30,停牌1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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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3年5月27日召开,由8位董事参加会议并做出决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潘秋萍、石锦荣两位董事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提名林其屏、陈文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审议通过将公司注册名称变更为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详见附件二)
五、审议通过公司与福州开发区特发贸易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人民币2000万元,组建福建阳光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其中: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1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
六、决定于2003年6月28日上午。
(一)会议时间:2003年6月28日上午8:30
(二)会议地点:福州高桥路26号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2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6.审议增补卢少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审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8.审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9.审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10.审议公司续聘福州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公司建立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12.审议聘任林其屏、陈文平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审议变更公司注册名称的议案;
14.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参加会议对象
1、凡是在2003年6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的董事、独立董事及其候选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审计机构代表及法律顾问。
(五)会议登记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应在公司公告的时间、地点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2003年6月26日前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03年6月26日8:30-17:30。
3、登记地点:福州市高桥路26号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625室。
(六)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联 系 人:黄永刚 张 敏
3、联系电话:0591-3313741
4、传 真:0591-3377141
5、邮 编:350005
6、地 址:福州市高桥路26号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
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其屏先生简历
林其屏,男,58岁,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系,现任福建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教授,兼福建论坛杂志社社长,系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福建省优秀专家。同时,还兼任福建农林大学经贸学院兼职教授、福州大学兼职教授、厦门大学兼职教授、福建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福建特色研究会会长、中国西方经济学学会理事等职务。第七届福建省政协委员。主要致力于宏观经济问题的研究。名录已列入《中国当代知名学者词典》、《中国当代著名编辑记者词典》、《中国现代经济学学者词典》、《中华人物辞典》、《中国社会科学家大词典》(英文版)等。
陈文平先生简历
陈文平,男,40岁,1985年厦门大学外语系英语专业毕业,1989年日本野村证券研修生毕业。曾任福建省华福工程招标公司采购中心谈判代表,福建省华福证券公司交易部经理,福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香港贵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闽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福州宏儒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州新意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附件二:
公司《章程》修订案
公司《章程》原第四条规定:"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 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 FUJIAN SHISHI XINFA CO.,LTD."。修订为: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 FUJIAN SUNSHINE 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LTD.。
公司《章程》原第十三条规定:"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基础设施开发;电子产品及轻工产品制造;旅游服务;房地产开发;综合技术服务;纺织品制造;百货、金属材料、针纺织品、副食品,其他食品的批发、零售"。修订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电子通信技术开发;房地产开发;生物技术产品开发;农业及综合技术服务;农作物种子、种苗、牧草良种和禽畜良种的选育、繁殖、生产、推广和销售;基础设施开发;电子产品及轻工产品制造;旅游服务;纺织品制造;电子产品、家电、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百货、针纺织品、副食品,其他食品的批发、零售。(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两名,独立董事二名"。修订为: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两名,独立董事四名。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林其屏、陈文平为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简历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5月26日
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陈文平 ,作为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或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文平
2003年5月26日
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林其屏 ,作为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或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林其屏
200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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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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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年度报告获股东大会通过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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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6月28日召开,通过如下决议:
1、2002年度报告、2002年度董、监事会工作报告、2002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2、增补卢少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监事会议事规则。
4、续聘福州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3年财务审计
机构。
5、建立董事、监事津贴制度。
6、选聘林其屏、陈文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公司变更注册名称。
8、修订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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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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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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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每股收益(元) 0.05
2、每股净资产(元) 1.81
3、净资产收益率(%) 2.64
二、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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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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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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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3日公司收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该
法院已受理原告福建天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公司和福建新湖集团
科技信息中心、石狮市华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石狮市迅达运
输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天策公司要求该法院判令公司立即偿还其向中国银行福建省分
行代偿的借款本息余款11,549,568.88元,并判令上述三家反担保方
承担反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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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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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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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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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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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每股收益(元) 0.014
2、每股净资产(元) 1.85
3、净资产收益率(%) 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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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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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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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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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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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2004年6月19日(星期六)下午3:00。
二、会议地点: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5、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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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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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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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和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权发生变动的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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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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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2003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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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决定于2004年6月30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
2004年6月18日,公司接到福建华恒鞋帽进出口公司《关于福建
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的提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提案列入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程,提
请大会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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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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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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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恒鞋帽进出口公司持股变动报告书。
福建亿力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福建和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变
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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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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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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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定于2004年6月19日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因会议的
筹备工作未能按预期完成,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本次股东大会延
期至2004年6月30日上午9:30召开。
原通知中的股权登记日不变,出席会议的登记时间变更为:2004
年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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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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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过户情况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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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亿力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2日分别与福建省
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狮市万事红服装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
转让协议》,协议受让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狮市万事
红服装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4,706,830股、300,000股,
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4.95%、0.32%。截至2004年7月1日,上述股权
转让正在进行过户相关准备工作。
福建和盛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2日分别与福建华恒鞋帽进
出口公司、北京瑞令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石狮市闽南羽绒服装有限
公司及泉州元龙鞋业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受让
福建华恒鞋帽进出口公司、北京瑞令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石狮市闽
南羽绒服装有限公司及泉州元龙鞋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
股13,617,139股、2,256,337股、2,060,000股及923,126股,分别
占公司总股本的14.31%、2.37%、2.16%及0.97%。此后,和盛集团
又于2004年6月16日与上海普劳工贸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
议》,协议受让上海普劳工贸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
1,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截至2004年7月1日,和盛集
团已将协议受让的北京瑞令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石狮市闽南羽绒服装
有限公司、泉州元龙鞋业有限公司及上海普劳工贸有限公司持有的
公司2,256,337股、2,060,000股、923,126股及1,300,000股社会
法人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
过户手续;福建华恒鞋帽进出口公司转让股权尚未办理完成股权过
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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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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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和盛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过户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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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25日,福建和盛集团有限公司已将协议受让的北京瑞
令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石狮市闽南羽绒服装有限公司、泉州元龙鞋业
有限公司及上海普劳工贸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2,256,337股、
2,060,000股、923,126股及1,300,000股社会法人股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此次股权过户完成后,和盛集团持有公司社会法人股6,539,463
股,占总股本的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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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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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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