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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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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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要点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有公司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基本情况为:以现有总股本95,173,092股为基数,流通股股东每10股可获得1股股票对价安排,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总股数为2,910,500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之股份即获得流通权。
二、追加对价股份的安排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若公司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的目标,将向流通股股东实施股份追送两次(两次追送实施完毕,此承诺自动失效)。
1、实施追送对价股份的触发条件(1)阳光发展2006年合并报表净利润未达12,135,619元(即2006年净利润较2005年净利润10,113,015.42元增长未达20%),或当年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2)若阳光发展2007年合并报表净利润未达14,562,743元(即2007年净利润较2005年净利润10,113,015.42元增长未达40%),或当年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3)阳光发展2008年合并报表净利润未达17,475,292元(即2008年净利润较2005年净利润10,113,015.42元增长未达60%),或当年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追送对价股份的数量和次数上限在前述任一触发条件满足时,向实施追送股份安排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股东追送股份,追送对价股份数为1,455,250股。同时,阳光集团实施追送对价股份的次数上限为两次,即如果上述涉及对价股份追送的触发条件全部实现,则追送股份的次数仅为两次,合计向流通股东追送的股份总数为2,910,500股。
3、实施追送对价股份的时间阳光集团将在触发追送对价股份条件年度的年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规定的相关程序实施股份追送安排。
4、追送对价股份的对象追送对价股份的对象为:实施追送股份安排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东,该日期将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并公告。
5、追加对价安排股份的来源和履约安排在履约期间(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2008年年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第十个工作日),阳光集团承诺,通过登记结算公司,将涉及实施追送股份的2,910,500股进行锁定,从技术上保证追加对价股份安排的股票来源。
三、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除法定承诺外,非流通股东还作如下特别承诺:
1、阳光集团的附加承诺事项(1)收购部分非流通股作为执行对价股份安排来源的承诺截止本报告出具日,阳光集团持有的本公司全部非流通股股份已质押,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阳光集团拟收购公司的部分非流通股作为执行对价股份安排的来源。阳光集团已于2006年4月12日与公司第三大股东杭州哲慧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杭州哲慧将其持有的公司5,316,337股阳光发展股权全部转让给阳光集团。因此,阳光集团的此次股权受让已触发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的要件,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收购人提交收购报告书的无异议,且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同意。若阳光集团未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则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终止。(2)代新湖科技、无锡华信和松明机械执行对价安排的承诺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新湖科技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全部被司法冻结。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新湖科技经与阳光集团协商,阳光集团同意代其执行对价安排。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无锡华信和松明机械分别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全部质押。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无锡华信和松明机械承诺将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前解除上述股权质押。同时,阳光集团承诺,若无锡华信和松明机械无法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前解除所持公司的质押,阳光集团同意代其执行对价安排。(3)延长锁定期的承诺阳光集团承诺,其持有的阳光发展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三十六个月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阳光集团承诺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限售期内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锁定。(4)从技术上保证追送股份来源的承诺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阳光集团承诺,在履约期间(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2008年年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第十个工作日),通过登记结算公司,将本方案涉及实施追送股份的2,910,500股进行锁定,从技术上保证追加对价股份安排的股票来源。(5)提议现金分红承诺在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后,阳光集团承诺将在2006年至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阳光发展进行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6)解除阳光发展为阳光集团关联方所提供的担保截止本报告出具日,阳光发展尚存在为阳光集团的关联公司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和阳光国际学校提供总计1,040万元的担保。阳光集团承诺,将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之股权登记日前,解除上述担保事项。
3、和盛集团的附加承诺在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后,和盛集团承诺将在2006年至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阳光发展进行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4、无锡华信和松明机械的附加承诺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无锡华信和松明机械承诺将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前解除所持公司股权的质押。
四、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因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与上市公司收购结合进行,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尚待中国证监会对阳光集团提交的收购报告书审核无异议后发出。阳光发展董事会承诺,将在阳光集团获得中国证监会对收购报告书的无异议后立即发出召开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具体的日程安排届时在相关股东会议通知中明确。
五、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公司股票自2006年4月17日起继续停牌,最晚于4月27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公司董事会将在4月26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4月26日之前(包括本日)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公司将向交易所申请延期披露沟通结果,股票交易持续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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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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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通股份转让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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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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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发展于2006年4月13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告知,获悉阳光集团与公司第三大股东杭州哲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杭州哲慧将其所持有公司共计5,316,337股(占公司总股本5.59%)的法人股,转让给阳光集团。股份转让总价款为17,543,912元。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杭州哲慧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阳光集团将持有公司31,685,6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29%,仍然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对收购报告书审核无异议及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同意后,方可完成过户手续。
本次股份转让将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结合进行,敬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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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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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由“福州市高桥路26号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六楼623-627室 邮政编码:350005”变为“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56号名流大厦22层 邮政编码 ,2006-04-09 |
办公地址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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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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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办公地址及办公电话 |
深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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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发展于2006年4月9日迁入新址办公,现将新办公地址及办公电话公告如下: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56号名流大厦22层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56号名流大厦22层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350002
公司电话:0591-88089227 公司传真:0591-83377141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电话:0591-83353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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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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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红预案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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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5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106
2、每股净资产(元) 2.368
3、净资产收益率(%) 4.49
二、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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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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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进展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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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发展董事会分别于2006年3月13日和3月21日刊登了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及进展公告。董事会经与公司主要股东沟通后,现将公司股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非流通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和盛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哲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福建亿力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对股改具体对价方案的沟通工作基本完成,但由于公司其他非流通股东分处各地,公司董事会与其完成沟通工作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公司目前无法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公司股票停牌时间将顺延。
二、经公司董事会征询有关各方意见,公司主要非流通股股东及公司董事会承诺于4月17日前公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
三、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自2006年3月13日始停牌至今未公告股改说明书,致使股票停牌时间延长,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深刻的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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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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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06-04-22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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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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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进展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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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阳光发展非流通股股东之间对具体股改方案尚未形成一致意见,致使公司股票停牌时间延长。公司董事会正积极协调、配合和跟踪非流通股股东尽快形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此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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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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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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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阳光发展非流通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和盛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哲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福建亿力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已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现公司董事会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就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于近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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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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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期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6-03-13,恢复交易日:2006-05-08 ,2006-05-08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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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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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期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6-03-13,恢复交易日:2006-05-08,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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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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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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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发展200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6年3月8日召开,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黄永刚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二、同意聘任廖剑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对公司巡检情况进行整改的报告》,并对外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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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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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股权过户提示 |
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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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发展于2005年1月4日接股东通知:
1、福建亿力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让的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石狮市万事红服装有限公司持有阳光发展共计500.6830万股法人股,已于2004年12月31日办理过户手续。
2、福建和盛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和福建华恒鞋帽进出口公司持有的阳光发展1361.7139万股的法人股,已于2004年12月31日办理过户手续。上述股权转让后,亿力电力持有阳光发展股份500.6830万股,占阳光发展总股本的5.27%;和盛集团累计持有阳光发展法人股2015.6602万股,占阳光发展总股本的2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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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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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2006-04-07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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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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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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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发展于2005年4月21日与关联方福建和盛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约定由和盛集团委托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向公司提供1亿元人民币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11%,期限为玖个月,本次借款由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已于2005年9月还清贷款的本息103,826,777.34元,《委托贷款合同》已履行完毕。由于和盛集团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委托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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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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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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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007
2、每股净资产(元) 2.27
3、净资产收益率(%) 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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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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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05-10-31 |
拟披露季报,延期披露定期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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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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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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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3预减](000671) 阳光发展:业绩预告修正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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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修正
阳光发展预计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业绩比去年同期下降5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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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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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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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01
2、每股净资产(元) 2.26
3、净资产收益率(%) 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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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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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预减](000671) 阳光发展:业绩预警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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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警公告
阳光发展预计2005年上半年业绩比去年同期下降5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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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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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2005-08-12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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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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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监事会主席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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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发展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5年6月26日召开,会议选举黄文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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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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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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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发展2004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6月26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6、续聘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财务审计机构。
7、同意吴为棋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增补徐和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8、审议通过公司投资8800万元受让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上海天骄房地产公司54%的股权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公司与福建亿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人民币10000万元,设立福建阳光电力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章程》的议案。
11、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全权决定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含9000万元)的对外投资、收购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和抵押等事项。
12、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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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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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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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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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2004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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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发展董事会于2005年6月14日接到监事会向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议案的临时提案。经审核,同意将监事会的提案列入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具体如下: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决定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含9000 万元)的对外投资、收购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和抵押等事项。
二、提请股东大会修订公司《章程》。
三、提请股东大会选举黄文伟、陈建中、吴洁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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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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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 ,2005-06-26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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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5月25日作出决议,拟召集2004年度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2005年6月26日(星期日)上午10:30
2.会议地点:福州市高桥路26号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八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为
1)截止2005年6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代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注册会计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4年度报告;
2.审议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6.审议继聘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吴为棋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增补徐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审议公司投资8800万元受让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上海天骄房地产公司54%的股权;
9.审议公司与福建亿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共同投资人民币10000万元,设立福建阳光电力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10.审议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章程》的议案;
11.审议授权董事会全权决定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含9000万元)的对外投资、收购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和抵押等事项的议案;
12.审议选举黄文伟、陈建中、吴洁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3.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第1-6项议案是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刊登于2005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第10项议案须以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深圳证券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深圳证券帐户卡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
受托行使表决权人应持股东本人深圳证券帐户卡、身份证、授权书(见附件)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05年6月24日前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本公司,并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到会场门口签到。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高桥路26号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八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591-83313741
传 真:0591-83377141
联 系 人:黄永刚
2.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舍、交通费自理。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持股数量 : 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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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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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由“王虹”变为“王龙荣” ,2005-05-25 |
总经理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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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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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日期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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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发展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5年5月25日召开,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王虹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王龙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聘任何媚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杨东宇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聘任陈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潘龙淼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聘任董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五、吴为棋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增补徐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公司以8800万元受让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上海天骄房地产公司54%股权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受让亿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省亿力电力通信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公司与福建亿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人民币10000万元设立公司的议案;其中: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4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九、审议通过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公司设立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于2005年6月26日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时间:2005年6月26日(星期日)上午10:30;会议地点:福州市高桥路26号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八楼会议室;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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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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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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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012
2、每股净资产(元) 1.994
3、净资产收益率(%) 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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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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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延期披露季报 ,2005-04-22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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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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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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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红预案,停牌一小时 ,2005-03-31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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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4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15
2、每股净资产(元) 1.98
3、净资产收益率(%) 7.81
二、不分配不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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