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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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辞职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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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闽阳光董事会于2006年7月25日收到徐和先生因个人发展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辞职报告。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徐和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徐和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推荐合适董事候任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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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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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变更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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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发展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7月17日完成实施,公司股票于2006年7月17日复牌交易。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阳光发展”变更为“G 闽阳光”,公司股票代码“000671”保持不变;复牌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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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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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本变动,股权分置,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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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7月14日。
4、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6年7月17日。
5、对价股票上市交易日:2006年7月17日。
6、2006年7月17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7月17日恢复交易,自2006年7月1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阳光发展”变更为“G 闽阳光”,股票代码“000671”保持不变。
8、2006年7月17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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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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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方案:对流通股东10送1股,G对价送股上市日 ,2006-07-17 |
G对价送股上市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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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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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方案:对流通股东10送1股,G对价送股到账日 ,2006-07-17 |
G对价送股到账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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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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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方案:对流通股东10送1股,G对价股权登记日 ,2006-07-14 |
G对价股权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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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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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由“阳光发展”变为“G闽阳光” ,2006-07-17 |
证券简称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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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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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预增](000671) 阳光发展:2006年上半年业绩预增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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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上半年业绩预增
阳光发展预计2006年半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0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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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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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2006-08-14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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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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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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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发展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30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5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预案》;
5、《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续聘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12、 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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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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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阳光地产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
深交所公告,重大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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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发展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24日在参加福州市闽侯县国土资源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活动中,以人民币2.16亿元成功竞得宗地编号为"侯地挂牌(2006)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金屿、厚美、上街村,宗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其中居住用地出让年限70年、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宗地出让面积198,779平方米,合298亩。 2006年6月29日,阳光地产与闽侯县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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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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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豁免阳光集团要约收购义务的提示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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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发展接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中国证监会已就阳光集团受让杭州哲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所持公司法人股5,316,337股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之事项作出批复。根据有关规定,现将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豁免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同意豁免阳光集团因增持公司5,316,337股(占总股本的5.59%)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2、阳光集团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本次收购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根据有关规定,阳光集团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权过户手续。上述股权过户手续办妥后,公司将于近期就公司股票复牌的具体时间等事项发布"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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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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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质押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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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发展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通知,阳光集团将其所持公司法人股26,369,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1%)继续质押给福州商业银行三山支行,质押期限自2006年6月21日至2007年6月21日止。上述质押已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该项质押不会影响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进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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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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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200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
深交所公告,股东大会事项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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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发展第一大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3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修订<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修订<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于修订<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修订<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关于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等的临时提案,并提请公司将上述该等临时提案增加列入于2006年6月30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等临时提案是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通知的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的全面修订。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同意将该等临时提案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对
象、登记方法等事项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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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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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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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发展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于2006年6月6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对福州开发区华康实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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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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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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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发展2005年度报告已于2006年4月7日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2006]第204号年报问询函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予以补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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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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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重大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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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发展子公司福州开发华康实业有限公司于近日参加了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在市土地交易市场挂牌竞拍出让的宗地编号为"2006年拍-0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竞标活动,并以人民币4.21亿元成功竞得该地块使用权。该地块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东侧津泰路口,宗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出让年限70年)、商业金融用地(出让年限40年)、社会停车场库用地(出让年限50年),宗地出让面积20610.2平方米。土地价款支付时间为华康公司与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5日内付40%即1.684亿元,上述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付60%即2.526亿元。目前,华康公司已依约支付了首期土地款1.684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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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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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0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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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发展第五届董事会200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06年5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的议案。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确定如下:
1、会议时间:2006年6月30日(星期五)上午9点;
2、会议地点:福州市高桥路26号阳光假日大酒店八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会议审议事项:审议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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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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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 ,2006-06-30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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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经审计的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1.2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金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1.3 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4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5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6关于续聘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7《关于修订<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8《关于修订<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9《关于修订<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1.10《关于修订<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1.11《关于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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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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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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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发展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于2006年5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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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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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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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要求,阳光发展现公告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1、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5月19日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5月17日-2006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5月17日至2006年5月19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5月17日上午9:30至2006年5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高桥路阳光假日大酒店八楼
3、会议方式: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审议事项:《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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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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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至股改程序结束日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6-05-15,恢复交易日:2006-07-17 ,2006-07-17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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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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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至股改程序结束日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6-05-15,恢复交易日:2006-07-17,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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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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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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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要求,阳光发展现公告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1、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5月19日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5月17日-2006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5月17日至2006年5月19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5月17日上午9:30至2006年5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12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高桥路阳光假日大酒店八楼
4、会议方式: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审议事项:《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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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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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相关承诺事项履行及进展情况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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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发展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4月17日公告。同时,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4月22日公告了《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确定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5月12日。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公司部分非流通股股东作出了相关承诺事项,现将该等承诺事项的履行及进展情况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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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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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东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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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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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发展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4月17日公告后,公司董事会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与
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与交流,汇集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向非流通股股东反馈。公司非流
通股股东根据其实际情况,决定维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不变。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5月
8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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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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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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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发展原定计划最晚于2006年4月26日(含当日)之前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并计划公司股票最晚于2006年4月27日复牌。因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沟通协商尚无结果,故公司无法按原定计划披露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根据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将,在此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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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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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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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发展董事会根据公司非流通股的书面委托和要求,就其提出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1、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5月19日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5月17日-2006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5月17日至2006年5月19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5月17日上午9:30至2006年5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12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高桥路阳光假日大酒店八楼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审议事项:《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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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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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 ,2006-05-19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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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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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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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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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每股收益(元): 0.043
2、每股净资产(元): 2.412
3、净资产收益率(%): 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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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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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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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要点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有公司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基本情况为:以现有总股本95,173,092股为基数,流通股股东每10股可获得1股股票对价安排,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总股数为2,910,500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之股份即获得流通权。
二、追加对价股份的安排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若公司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的目标,将向流通股股东实施股份追送两次(两次追送实施完毕,此承诺自动失效)。
1、实施追送对价股份的触发条件(1)阳光发展2006年合并报表净利润未达12,135,619元(即2006年净利润较2005年净利润10,113,015.42元增长未达20%),或当年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2)若阳光发展2007年合并报表净利润未达14,562,743元(即2007年净利润较2005年净利润10,113,015.42元增长未达40%),或当年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3)阳光发展2008年合并报表净利润未达17,475,292元(即2008年净利润较2005年净利润10,113,015.42元增长未达60%),或当年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追送对价股份的数量和次数上限在前述任一触发条件满足时,向实施追送股份安排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股东追送股份,追送对价股份数为1,455,250股。同时,阳光集团实施追送对价股份的次数上限为两次,即如果上述涉及对价股份追送的触发条件全部实现,则追送股份的次数仅为两次,合计向流通股东追送的股份总数为2,910,500股。
3、实施追送对价股份的时间阳光集团将在触发追送对价股份条件年度的年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规定的相关程序实施股份追送安排。
4、追送对价股份的对象追送对价股份的对象为:实施追送股份安排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东,该日期将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并公告。
5、追加对价安排股份的来源和履约安排在履约期间(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2008年年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第十个工作日),阳光集团承诺,通过登记结算公司,将涉及实施追送股份的2,910,500股进行锁定,从技术上保证追加对价股份安排的股票来源。
三、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除法定承诺外,非流通股东还作如下特别承诺:
1、阳光集团的附加承诺事项(1)收购部分非流通股作为执行对价股份安排来源的承诺截止本报告出具日,阳光集团持有的本公司全部非流通股股份已质押,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阳光集团拟收购公司的部分非流通股作为执行对价股份安排的来源。阳光集团已于2006年4月12日与公司第三大股东杭州哲慧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杭州哲慧将其持有的公司5,316,337股阳光发展股权全部转让给阳光集团。因此,阳光集团的此次股权受让已触发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的要件,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收购人提交收购报告书的无异议,且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同意。若阳光集团未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则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终止。(2)代新湖科技、无锡华信和松明机械执行对价安排的承诺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新湖科技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全部被司法冻结。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新湖科技经与阳光集团协商,阳光集团同意代其执行对价安排。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无锡华信和松明机械分别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全部质押。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无锡华信和松明机械承诺将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前解除上述股权质押。同时,阳光集团承诺,若无锡华信和松明机械无法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前解除所持公司的质押,阳光集团同意代其执行对价安排。(3)延长锁定期的承诺阳光集团承诺,其持有的阳光发展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三十六个月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阳光集团承诺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限售期内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锁定。(4)从技术上保证追送股份来源的承诺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阳光集团承诺,在履约期间(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2008年年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第十个工作日),通过登记结算公司,将本方案涉及实施追送股份的2,910,500股进行锁定,从技术上保证追加对价股份安排的股票来源。(5)提议现金分红承诺在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后,阳光集团承诺将在2006年至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阳光发展进行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6)解除阳光发展为阳光集团关联方所提供的担保截止本报告出具日,阳光发展尚存在为阳光集团的关联公司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和阳光国际学校提供总计1,040万元的担保。阳光集团承诺,将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之股权登记日前,解除上述担保事项。
3、和盛集团的附加承诺在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后,和盛集团承诺将在2006年至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阳光发展进行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4、无锡华信和松明机械的附加承诺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无锡华信和松明机械承诺将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前解除所持公司股权的质押。
四、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因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与上市公司收购结合进行,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尚待中国证监会对阳光集团提交的收购报告书审核无异议后发出。阳光发展董事会承诺,将在阳光集团获得中国证监会对收购报告书的无异议后立即发出召开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具体的日程安排届时在相关股东会议通知中明确。
五、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公司股票自2006年4月17日起继续停牌,最晚于4月27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公司董事会将在4月26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4月26日之前(包括本日)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公司将向交易所申请延期披露沟通结果,股票交易持续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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