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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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5-06-30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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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6月30日(星期四)上午9时
2.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①截止2005年6月2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③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①审议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报告;
②审议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报告;
③审议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④审议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⑤审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⑦审议关于更换部分监事的议案。
2.披 露情况: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查阅2004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04年年度报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见本通知附件。
3.特别强调事项:第⑥项议案需要特别决议通过。
三、 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以现场、电话、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但采用除现场以外登记方式的,在出席会议时须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2.登记时间:2005年6月22日~24日。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办公室。
4.登记要求:
①法人持有股份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②个人持有股份的,请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本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46号(110026)
电话:024-25553506
传真:024-25553060
电子信箱:ss000698@126.com
联系人:胡显铎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本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持股数、股东帐户和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委托权限(委托人对各项表决意见或授权表决范围,以及对临时提案是否具有表决权等)和委托日期。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监事侯选人简历
李忠臣,男,38岁,大学学历,学士学位,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第四橡胶厂干部、沈阳市石化局主任科员、沈阳化工集团团委书记等职,现任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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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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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股东大会2004年度会议的通知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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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05年6月30日(星期四)上午9时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会议将审议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报告等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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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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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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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017
2、每股净资产(元) 3.473
3、净资产收益率(%) 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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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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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红预案,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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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4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11
2、每股净资产(元) 3.46
3、净资产收益率(%) 3.11
二、每10股派0.5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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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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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05-04-16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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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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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进展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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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铁岭市财政局诉被告沈阳化工企业出售合同纠纷一案,在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后,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近日,已审理终结,本溪中院下达了《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1.原告铁岭市财政局与被告沈阳化工1999年6月8日签订的以收购股权为形式的企业出售《协议书》、《协议书(补充)》等内容的《协议书》均无效。
2.原告铁岭市财政局与被告沈阳化工互相返还依前款协议而取得的财产。
3.驳回原告铁岭市财政局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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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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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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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2005年第1次临时会议于2005年3月7日召开,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王德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杨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本届期满。
(二)同意公司收购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10.1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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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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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资产标的审计报告 |
深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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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董事会拟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10.15%股权。现将沈阳蜡化公司截止至2004年12月31日的审计情况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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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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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年度送股,10送2登记日 ,1999-06-24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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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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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年度转增,10转增4登记日 ,1999-06-24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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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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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年度转增,10转增4转增上市日 ,1999-06-29 |
转增上市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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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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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年度转增,10转增4除权日 ,1999-06-25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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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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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年度送股,10送2送股上市日 ,1999-06-29 |
送股上市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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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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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年度送股,10送2除权日 ,1999-06-25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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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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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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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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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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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每股收益(元) 0.111
2、每股净资产(元) 3.47
3、净资产收益率(%)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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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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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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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1999年第2次董事会会议、1999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公司以2750万元收购了铁岭市财政局持有的沈阳化工开原纸业
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
2004年4月8日,铁岭市财政局就企业收购合同纠纷向辽宁省铁岭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04年5月8日,公司收到铁岭中院应
诉通知书。
公司接到应诉通知后,就管辖权向铁岭中院提出管辖异议。2004
年5月31日,铁岭中院驳回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公司就铁岭中院的裁定结果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2004年
8月31日,辽宁高院裁定本案由辽宁高院进行审理。
本案尚未进入实质审理阶段。
本次公告前公司没有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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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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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股权续冻结 |
深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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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沈阳化工董事会获知:该公司控股股东沈阳化工集团有限
公司因债务纠纷,其持有的沈阳化工国有股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继
续冻结,本次续冻股份为14,511.056万股(占总股份的34.35%,其中:
国家股9535.056万股,国有法人股4976万股),冻结期限自2004年9
月24日至2005年9月23日。
沈阳化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1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应收帐款补提坏帐准备的议案。
二、二○○四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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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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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关联交易,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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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5年2月4日召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副董事长朱若蘅辞去副董事长和董事职务,董事会同意王德田为董事候选
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剑华放弃候选人资格,董事会同意杨光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决定召开股东大会二00五年第一次会议,会议议程为:
1、审议《关于更换部分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联交易议案》。
沈阳化工收购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10.15%股权。
沈阳化工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三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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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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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公司股东大会200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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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定于2005年1月29日上午9时在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2004年第2次临时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1月21日。在该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5年1月24日至25日8时至16时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办公室
3.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到本公司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须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4.登记手续:
①法人持有股份,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②个人持有股份,请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股东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③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46号(110026)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联系人:胡显铎
电话:024-25553506
传真:024-25553060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现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2004年第2次临时会议,并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证券帐号: 持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委托人的表决意见或授权表决范围)
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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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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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由“何献俊”变为“王大壮” |
法定代表人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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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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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200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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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2004年股东大会第2次临时会议于2005年1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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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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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2.31是沈阳化工(000698)股本变动日 |
发行与上市-股本变动,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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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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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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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9.10是沈阳化工(000698)发行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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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起始日配股6.8,配股比例:30,配股后总股本:26400.4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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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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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9.23是沈阳化工(000698)发行截止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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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截止日配股6.8,配股比例:30,配股后总股本:26400.4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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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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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9.07是沈阳化工(000698)股权登记日 |
发行与上市-股权登记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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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日配股6.8,配股比例:30,配股后总股本:26400.4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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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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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二○○二年度股东大会,上午9时,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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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经公司二○○三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定于2003年8月8日上午9时在公司办公楼12楼会议室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有关内容请见2003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二○○三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5.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投资权限的提案:
有关内容请见2003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二○○三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6.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有关内容请见2003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二○○三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7.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1。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请见附件3。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请见附件4。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请见附件5
8.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2。
三、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为2003年7月31日。在该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3年8月3日至8月4日8时至16时
2.登记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46号公司办公楼510室
3.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到本公司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须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4.登记手续:
①法人持有股份,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②个人持有股份,请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股东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③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6,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46号(110026)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联系人:胡显铎
电话:024-25524835
传真:024-25524836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七月八日
附件1: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献俊,男,49岁,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沈阳市计经委社会事业处副处长、处长,沈阳市计经委专职委员、副主任等职。现任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朱若蘅,女,49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沈阳市计经委工业综合处处长、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等职。现任沈阳铁西改造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梁会山,男,58岁,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本公司高级职员。历任公司车间主任、党委副书记、生产部长、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等职。现任本公司总经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黄光璞,男,54岁,大学本科学历,曾先后担任本公司经营处处长、经营部长、党委副书记,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等职。现任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张铁华,男,52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曾先后担任本公司运输处党支部书记、处长,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副书记,本公司第一届董事等职,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曹秀英,女,51岁,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本公司高级职员。曾任公司财务处长、副总会计师等职。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史德刚,男,47岁,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系副教授、大连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等职,发表论文20余篇,参编书籍20余本。现任大连天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副所长,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马疆,男,46岁,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沈阳化工研究院染料室工程师、晨光中心主任。现任沈阳化工研究院副院长、沈阳新纪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沈阳沈潘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英鹏,男,61岁,工程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曾任辽宁省经委副处长、辽宁省计委处长、辽宁省经贸委副主任、辽宁省口岸办主任。现任辽宁省政协常委。
附件2: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邹恩祥,男,48岁,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公司审计室审计员,现任公司审计处副处长。
马秀香,女,50岁,大学学历,会计师。曾任沈阳铁西改造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财务处会计师、计财科科长等职。现任沈阳铁西改造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
王毅,女,39岁,大专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本公司质检处核算员、环氧树脂车间核算员、财务处主管会计,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现任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副部长。
附件3: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为独立董事,现对公司2003年第3次董事会会议形成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决议》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董事会换届手续完备,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中朱若蘅、梁会山、张铁华、黄光璞、曹秀英、史德刚为连任董事,何献俊、李英鹏、马疆为新增董事。根据董事会提供的侯选人简历,新增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加强了公司在财务、投资、经营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同意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名上述人员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侯选人。
独立董事:史德刚
二○○三年七月四日
附件4: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李英鹏、马疆为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5: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英鹏、马疆,作为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英鹏、马疆
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6:授权委托书
现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证券帐号: 持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委托人的表决意见或授权表决范围)
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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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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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4预亏](000698) 沈阳化工:2002年度业绩预亏,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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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度业绩预亏
因近期沈阳地税局查补公司1997-2001年各年税款,公司将滞纳金
和罚款全额计入2002年当期损益,公司董事会预计公司2002年度的经
营业绩将首次出现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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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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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主要财务指标及分红预案,停牌1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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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2年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33
2、每股净资产(元) 3.330
3、净资产收益率(%) -0.99
二、不分配,不转增。
三、200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17
2、每股净资产(元) 3.35
3、净资产收益率(%) 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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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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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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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就2003年4月29日刊登的2002年年度报告的第十章财务报告
第三节会计报表附注中的“1.货币资金”注释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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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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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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