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6-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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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6-03-21 |
召开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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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5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3)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关于2006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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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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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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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股份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于2006年1月2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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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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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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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要求,燃气股份现发布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1、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 年1月23 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 年1 月19日-2006 年1月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1月23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9:30-1 月23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四东路民生大厦八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审议事项:《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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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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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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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股份于2006年1月16日接到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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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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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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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要求,燃气股份现发布。
1、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1月23 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2006年1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1月23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9﹕30-1月23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6年1月13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四东路民生大厦八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提示公告: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提示公告刊登时间分别为2006年1月14日及1月19日。
6、会议审议事项:《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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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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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解除股份质押情况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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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时执行对价安排和代为执行对价安排,燃气股份有关股东于2006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其承诺执行对价安排和代为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股东解除股份质押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21,561,841股定向法人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8.94%)解除质押,占其所持有股份总额的39.02%,另外60.98%仍用于为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二、将北京华光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516万股定向法人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59%)解除质押,占其所持有股份总额的100%。
三、将南宁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3340万股定向法人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46%)解除质押,占其所持有股份总额的100%。上述解除质押股份合计190,121,841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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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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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至股改程序结束日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6-01-16,恢复交易日:2006-02-27 ,2006-02-27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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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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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至股改程序结束日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6-01-16,恢复交易日:2006-02-27,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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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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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股份未解除质押的提示性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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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股份非流通股股东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华光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南宁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原承诺截止至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1月13日)之前,解除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其承诺予以执行的对价股份数量和承诺代为垫付的对价股份数量的质押,保证不影响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安排。截止至2006年1月13日,债务人已经向债权人偿还了应解除质押股份相应的银行贷款,债权人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出具了《解除质押登记申请书》等办理解除质押所必须的文件资料并已传真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股份合计190,121,841股。但是,由于受天气影响造成飞机延误等原因,债权人委托的经办人员未能及时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预计2006年1月16日将办理完上述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如不能按时解除质押可能造成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和网络投票时间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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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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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结果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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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股份董事会于2005年12月23日刊登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征求流通股股东对改革方案的意见和积极协助非流通股股东,公司通过多种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在总结广大流通股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股份结构等实际情况,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维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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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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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2006-02-18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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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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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股份质押情况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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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股份从第一大股东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获悉:2005年12月26日,上海新华闻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其所持有的公司7,605万股定向法人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59%)的股份质押解冻手续。同日,上海新华闻将该7,605万股用于向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西单支行申请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质押冻结期限从2005年12月26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截止2005年12月26日, 上海新华闻累计将其持有的公司定向法人股311,527,928股用于质押借款,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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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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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股权分置改革投资者网上交流会的通知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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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股份将于2005年12月28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中国股权分置改革专网(http://gqfz.p5w.net)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有关事宜举行投资者网上交流会。本次交流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该网参与本次网上交流会。出席本次投资者网上交流会的人员有:公司管理层主要成员、保荐机构金元证券的相关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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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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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期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5-12-23,恢复交易日:2006-01-04 ,2006-01-04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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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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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期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5-12-23,恢复交易日:2006-01-04,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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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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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 ,2006-01-23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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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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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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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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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拟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根据本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股,对价股份将按有关规定上市交易。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 全体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同意按燃气股份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执行对价安排;在改革方案实施前,不对所持执行对价安排部分的股份设置任何质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益。
3.截止本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上海新华闻、北京华光泰和南宁管道分别持有本公司311,527,928股、35,160,000股和33,400,000股,全部用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华闻控股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为了保证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华闻控股、上海新华闻、北京华光泰和南宁管道承诺截止至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之前,解除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上海新华闻、北京华光泰和南宁管道承诺予以执行的对价股份数量和承
诺代为垫付的对价股份数量的质押,保证不影响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安排。
4. 为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新华闻同意为截止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止未明确表示同意方案及股权权属存在争议、质押、司法冻结等情形暂时无法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先行代为垫付该部分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执行的对价。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若上市流通,应当向上海新华闻偿还代为垫付的股票或折算成款项偿还,并支付自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至偿还股票或折算款项日止,代垫股份所获得的一切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票等),或者取得上海新华闻的书面同意。
5. 北京华光泰同意在按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其承诺予以执行的对价股份数量后,所剩余的股份数量全部用于代为垫付上海新华闻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执行的部分对价;代为垫付后,上海新华闻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北京华光泰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者取得北京华光泰的同意。
6. 南宁管道同意在按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其承诺予以执行的对价股份数量后,所剩余的股份数量全部用于代为垫付上海新华闻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执行的部分对价;代为垫付后,上海新华闻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南宁管道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者取得南宁管道的同意。
7. 海口德元同意在按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其承诺予以执行的对价股份数量后,所剩余的股份数量全部用于代为垫付上海新华闻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执行的部分对价;代为垫付后,上海新华闻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海口德元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者取得海口德元的同意。
8. 全体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恪守诚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不利用燃气股份股权分置改革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者其他证券欺诈行为。
三、控股股东为加强控股地位的增持股份安排
为了在股权分置改革后仍然维持上海新华闻的控股股东地位,在燃气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的两个月内,控股股东上海新华闻拟在燃气股份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低于每股2.65元的前提下,择机从二级市场增持燃气股份流通股股份,使其持股比例不低于股权分置改革前的持股比例即22.90%,但不超过51.00%。依据有关规定,上海新华闻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的两个月内,增持燃气股份流通股股份可以免于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如在增持期限内未触?$劬@发增持股份的前提条件,或者即使触发增持股份的前提条件但可买入的股份数量不足时,则上海新华闻最终将不能使其持股比例达到22.90%。
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上海新华闻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如在上述时间内出售,则全部所得归公司全体股东所有。
四、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1月13日。
2.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6年1月23日。
3.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月19日至2006年1月23日。
五、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 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2005年12月23日起停牌,最晚于2006年1月4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 公司董事会将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 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 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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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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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股份质押情况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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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燃气股份现对股东股份质押事项进行公告如下:燃气股份从第一大股东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获悉:2005年12月14日,上海新华闻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其所持有的公司7,605万股定向法人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59%)的股份质押解冻手续。同日,上海新华闻将该7,605万股用于向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西单支行申请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冻结期限从2005年12月14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截止2005年12月14日, 上海新华闻累计将其持有的公司定向法人股311,527,928股用于质押借款,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2.9%,占上海新华闻所持有股份总额的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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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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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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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039
2、每股净资产(元) 1.42
3、净资产收益率(%) 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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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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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05-10-26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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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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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
深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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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股份从第一大股东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获悉:2005年9月7日,上海新华闻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其所持有的公司169,680,000股定向法人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2.47%)的股份质押解冻手续。同日,上海新华闻将其持有的公司197,611,841股定向法人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4.52%)用于向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西单支行申请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质押冻结期限从2005年9月7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截止2005年9月7日, 上海新华闻累计将其持有的公司定向法人股311,527,928股用于质押借款,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2.9%,占上海新华闻所持有股份总额的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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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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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剔除深100 ,2004-05-24 |
入选、剔出指数,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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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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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股份质押情况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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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股份从第一大股东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获悉:2005年8月25日,上海新华闻将其持有的公司113,916,087股定向法人股用于向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西单支行申请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冻结期限从2005年8月25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截止2005年8月25日, 上海新华闻累计将其持有的公司定向法人股283,596,087股用于质押借款,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85%,占上海新华闻所持有股份总额的9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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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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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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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03
2、每股净资产(元) 1.41
3、净资产收益率(%) 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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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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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2005-08-13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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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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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转增,10转增9上市日 ,2005-03-21 |
转增上市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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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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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转增,10转增9登记日 ,2005-03-18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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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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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送股,10送1除权日 ,2005-03-21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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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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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送股,10送1登记日 ,2005-03-18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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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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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送股,10送1上市日 ,2005-03-21 |
送股上市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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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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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转增,10转增9除权日 ,2005-03-21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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