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1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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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停牌,连续停牌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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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9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葫民二破字第000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10年3月19日起对*ST锦化进行重整。2010年3月19日,葫芦岛中院(2010)葫民二破字第00001号《关于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指定*ST锦化清算组为管理人。
由于公司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0年4月21日起停牌,直至法院就重整计划做出裁决后,由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3.2.8 的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期间,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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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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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 |
深交所公告,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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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9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葫民二破字第000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10年3月19日起对*ST锦化进行重整。2010年3月19日,葫芦岛中院(2010)葫民二破字第00001号《关于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指定*ST锦化清算组为管理人。
由于公司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3.2.6 和13.2.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0年4月21日起停牌,至法院就重整计划做出裁决后,由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3.2.8 的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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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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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进展情况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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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3月19日裁定自2010年3月19日起对*ST锦化进行重整,并指定公司清算组为公司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和葫芦岛中院的公告,公司管理人于2010年3月23日正式启动债权申报程序及审查工作。截至2010年4月15日,已完成申报登记的债权共计225笔,申报的债权金额共计人民币793,768,111.91元。相关债权审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其它与公司重整相关的工作正在进行中。
公司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终止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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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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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2009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及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日期变动,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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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锦化2009年年度报告原定于2010年4月16日披露。因2009年度审计工作繁重,年报编制工作尚未完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变更为2010年4月23日,并将做好公司年报数据的保密工作。公司已于2010年4月9日披露了200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全年亏损约109,504万元。
另外,公司管理人提请投资者注意,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自2010年3月19日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由于公司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0年4月21日起停牌,至法院就重整计划做出裁决后,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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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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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进展情况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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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3月19日裁定自2010年3月19日起对*ST锦化进行重整,并指定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和葫芦岛中院的公告,公司管理人于2010年3月23日正式启动债权申报程序及审查工作。截至2010年4月8日,已完成申报登记的债权共计102笔,申报的债权金额共计人民币247,326,441.40元。相关债权审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其它与公司重整相关的工作正在进行中。
公司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终止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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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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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外担保逾期进展情况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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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2日,*ST锦化披露了为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实际为5000万元担保和为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实际为2000万元担保的逾期情况。
2010年4月3日,*ST锦化披露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就上述贷款分别起诉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和公司的案件进展情况: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和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限期清偿各自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的贷款,公司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至本公告日,上述两被担保人仍未能偿还相应贷款。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已于近日被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鉴于以上情况,公司将可能为上述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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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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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地点变更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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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ST锦化管理人收到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葫民二破字第00001-2号《公告》。该《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债权人葫芦岛市商业银行站前支行的申请,该院已于2010年3月19日依法受理债务人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依法指定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原定于2010年4月28日9时30分在辽宁省葫芦岛市国家专利技术园区高新五路西二路金驰大酒店六楼会议室召开,现将会议地点变更为辽宁省葫芦岛市海滨路锦西石化文化宫(原五厂文化宫),会议时间不变,仍为2010年4月28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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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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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业绩预告修正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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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锦化修正后的业绩预告为:预计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净利润约-1095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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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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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进展情况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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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3月19日裁定自2010年3月19日起对*ST锦化进行重整,并指定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和葫芦岛中院的公告,公司管理人于2010年3月23日正式启动债权申报程序及审查工作。截至2010年4月1日,已完成申报登记的债权共计30笔,申报的债权金额共计人民币162,997,917.75元。相关债权审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其它与公司重整相关的工作正在进行中。
公司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终止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公司管理人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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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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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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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日,*ST锦化收到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诉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诉公司为华天实业借款担保纠纷案及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诉公司为华天实业借款担保纠纷案三项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现分别予以披露。
除本次披露的诉讼案件外,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于上述判决,当事人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述判决书于2010年4月1日送达公司,目前尚在上诉期内,判决书尚未生效,相关诉讼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目前尚无法判断。
公司管理人将根据有关案件的审理过程对公司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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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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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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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ST锦化管理人从有关方面获悉,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华天实业对*ST锦化负有较大金额债务,*ST锦化对华天实业享有的债权的清偿因此面临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享有的债权正在核查当中,待有准确信息公司将进一步及时披露。
公司管理人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依法主张相关权利,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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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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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10-04-29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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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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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进展情况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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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3月19日裁定自2010年3月19日起对*ST锦化进行重整,并指定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葫芦岛中院确定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0年4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辽宁省葫芦岛市国家专利技术园区高新五路西二路金驰大酒店六楼会议室召开,并已于2010年3月23日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根据相关规定,管理人已启动债权申报及审查工作;同时,其它与公司重整相关的工作正在进行中。2010年3月25日,管理人向葫芦岛中院提交《关于申请许可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继续营业的请示》,请求法院许可公司继续营业。2010年3月25日,管理人收到葫芦岛中院签发的(2010)葫民二破字第00001-1号《关于同意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继续营业的答复》。根据该答复,葫芦岛中院同意公司继续营业,并由管理人聘任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终止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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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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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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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锦州银行诉*ST锦化金融借款纠纷案,近日,公司收到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锦民一初字第00003号《民事裁定书》,指出原告锦州银行于2010年3月12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锦州银行撤回起诉(贷款本金2912万元),案件受理费193,088元减半收取为96,544元,由原告锦州银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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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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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关事项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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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3月19日裁定自2010年3月19日起对*ST锦化进行重整,并指定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葫芦岛中院确定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0年4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辽宁省葫芦岛市国家专利技术园区高新五路西二路金驰大酒店六楼会议室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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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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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由“ST锦化”变为“*ST锦化” ,2010-03-23 |
证券简称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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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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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停牌一天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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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ST锦化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自查后报告,公司现有19项诉讼。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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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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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贷款逾期情况,停牌一天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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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ST锦化资金职能管理部门自查后报告,因受国际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出现严重亏损,致使公司无力清偿到期银行借款及利息90,386万元,占经审计净资产的93.44%。
由于上述银行借款已逾期,可能存在罚息,鉴于罚息的确定是由银行计算核准,目前尚不能明确确定数额。
公司董事会提请注意,2010年3月19日,葫芦岛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了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之规定,公司所有债权将应依法向管理人申报。目前公司董事会尚不能准确确定对公司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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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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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停牌一天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基本资料变动,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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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葫芦岛市商业银行站前支行申请ST锦化重整一案,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0年3月19日作出(2010)葫民二破字第00001号《民事裁定书》及(2010)葫民二破字第00001号《关于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裁定对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由于公司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0年3月22日停牌一天,自2010年3月23日开盘起复牌;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变为“*ST锦化”,证券代码为“000818”,股票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为5%;自复牌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后,公司股票将停牌;至法院就重整计划做出裁决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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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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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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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锦化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3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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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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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不能履行职务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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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ST锦化收到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送给公司的葫芦岛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函告后获悉,公司监事于大庆先生在时任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处处长期间(现已退休),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公款,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于2009年12月3日被依法刑事拘留,于2010年1月6日经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经侦查该犯罪嫌疑人由于确认其犯罪主体身份为国家工作人员,其涉案事实涉嫌贪污罪,属检察机关管辖,据此葫芦岛市公安局于2010年3月1日将此案移送给葫芦岛市人民检查院反贪污贿赂局继续侦查。鉴于此案尚在侦查核实中,期间公司监事于大庆先生不能继续履行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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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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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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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11日ST锦化为葫芦岛市华天实业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沈阳城中支行担保合同金额为5500万元,实际5000万元的担保。因该公司经营出现困难,无法按期偿还此笔应于2010年2月11日到期的贷款。
2009年2月11日公司为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沈阳城中支行担保合同金额为2200万元,实际2000万元的担保。因该公司经营出现困难,无法按期偿还此笔应于2010年2月11日到期的贷款。
以上两项对外担保的担保期为:2009年2月11日到2010年4月21日。至公告日根据担保合同约定虽未超出担保期,但鉴于被担保方于主债务贷款合同到期日未能如期清偿债务,公司将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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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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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变为“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03-1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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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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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0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10-03-15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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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公司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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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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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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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A会议室。
3、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3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时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0年3月9日
6、登记时间:2010年3月10日至12日,上午7:30-11:30,下午13:00-17:00。
7、审议事项:《关于公司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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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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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规对外担保解决进展情况的提示 |
深交所公告,违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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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锦化相关三项违规担保已经2009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相关违规对外担保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1、2009年2月11日为葫芦岛市华天实业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沈阳城中支行担保合同金额为5500万元,实际5000万元的担保,尚未到期正在履行当中。
2、2009年4月27日为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锦州商业银行金凌支行提供实际3500万元担保,对方到期已履行还款义务,本笔担保已履行完毕。
3、2009年7月31日为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锦州商业银行金凌支行提供实际1650万元担保,对方到期已履行还款义务,本笔担保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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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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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业绩预亏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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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锦化预计2009年度净利润约-493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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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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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公告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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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2日,ST锦化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因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临时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公司时任董事长陈世杰、时任董事孟建华、时任总经理王铁山、财务总监李晓光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公司董事长张旭(时任总经理),董事兼总经理孙贵臣、董事兼副总经理李春玉、董事胡德金、龙守春,独立董事孙琦、张春林、邵英魁,时任董事霍学东,监事会主席刘长坤(时任监事),监事姚宝吉、于大庆、钟海峰、李晓义,时任监事丁立新,副总经理李德徽、薛之化,副总经理宋春林(时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李国文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诚恳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并真诚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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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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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更名 |
深交所公告,中介机构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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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锦化于2010年1月14日接到公司所聘审计机构《关于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更名的函》,该审计机构的名称由“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变更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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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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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由“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变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2010-01-14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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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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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规对外担保解决进展情况的提示 |
深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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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锦化相关三项违规担保已经2009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相关违规对外担保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1、2009年2月11日为葫芦岛市华天实业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沈阳城中支行担保合同金额为5500万元,实际5000万元的担保,尚未到期正在履行当中。
2、2009年4月27日为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锦州商业银行金凌支行提供实际3500万元担保,于2009年11月27日已到期并已履行完毕。
3、2009年7月31日为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锦州商业银行金凌支行提供实际1650万元担保,尚未到期正在履行当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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