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0-09-13
|
2000年中期转增,10转增10除权日 ,2000-09-19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
|
|
1999-04-01
|
1998年年度送股,10送2登记日 ,1999-04-06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
|
|
1999-04-01
|
1998年年度送股,10送2除权日 ,1999-04-07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
|
|
1999-04-01
|
1998年年度送股,10送2送股上市日 ,1999-04-09 |
送股上市日,分配方案 |
|
|
|
2004-11-23
|
诉讼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
和光商务就下列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公告:
一、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诉和光商务、沈阳
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信额度合同纠纷一案。
二、交通银行沈阳南湖支行起诉和光商务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三、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分行起诉和光商务、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聚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一案。
四、上述诉讼事项涉及金额273,915,753元,占和光商务净资产的
84.17%。以上诉讼法院查封冻结和光商务资产为:部分银行帐户中共
16.22万元银行存款,商务用车两台(折合人民币548,422.79元)。
目前以上诉讼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
|
2003-09-19
|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借款 |
|
公司召开了200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壹年期壹亿捌千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
|
2003-08-14
|
2003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及分红预案,停牌1小时 |
刊登中报 |
|
一、2003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6
2、每股净资产(元) 2.271
3、净资产收益率(%) 2.45
二、不分配,不转增。
|
|
2003-08-28
|
签署综合授信合同及对外担保,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借款 |
|
一、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签署
了《综合授信合同》,授予公司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汇票贴
现额度,汇票贴现款专项用于支付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货款,授信
期限12个月,即2003年8月15日至2004年8月15日。
公司第一大股东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综合融资额
度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公司于2003年8月4日与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
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沈阳第一冷冻机有限公司向该行申请的
3,760万元短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
2003-10-28
|
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1小时 |
刊登季报 |
|
一、:
1、每股收益(元) 0.08
2、每股净资产(元) 2.293
3、净资产收益率(%) 3.41
二、不分配,不转增。
|
|
2004-05-20
|
股东股权过户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
2004年5月11日,公司股东沈阳贝思宁高科技有限公司与海口保
税区保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沈阳贝思宁将
其持有公司的发起人境内法人股10,661,546股,占公司总股份7.86%,
转让给海口保顺实业公司,转让价格为2.10元/股,转让总价款为
22,389,246.60元。
上述股权转让已于2004年5月17日过户完毕。
|
|
2004-06-01
|
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
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31日召开,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03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4、《2003年公司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5、《200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
|
2004-06-16
|
关联交易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关联交易,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
公司与沈阳和光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14日签订《股权
转让协议》,将公司所持沈阳和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80%的股权转让
给受让方,转让价款为494.07万元,本次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和光电
子的股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2004-08-24
|
拟披露中报,延期披露中报 |
拟披露中报 |
|
2004-08-02 |
|
2004-07-01
|
对外提供担保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
|
1、公司董事会同意与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
议书》,双方同意互为对方向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并以双
方母公司资产向对方提供反担保。互保金额为人民币伍仟陆佰万元
整;互保期限为一年,协议有效期从协议生效之日起直至互保期限
内所有互保之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2、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南京和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浦东发展银
行城南支行申请的贰仟万短期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南京和宁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2004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
|
2005-01-12
|
致歉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
因和光商务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资金未履行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为关联方
提供担保未履行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重大诉讼事项未
及时公告,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近日和光商务及其董事吴力、黄勇、毕春斌、
程雪祥,原董事韦颖慧被深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为此,和光商务及其全体董事诚恳对
广大投资者致歉。
|
|
2005-01-19
|
诉讼公告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
一、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11月8日受理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诉和光
商务、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聚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一案。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10月13日受理了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诉和光商
务、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及票据合同纠纷一案。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三、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于2004年8月17日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和光
商务归还己到期贴现款项1,280万元及逾期利息;提前归还贴现款项5,812万元及还清本金之日止
的利息。同时请求裁决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清偿和连带保证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仲裁过程中。
四、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7月30日受理了江苏星泰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诉和光商
务借款合同一案。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上述诉讼事项涉及金额269,150,874.65元,占和光商务200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3.95%。
截止2005年1月18日,和光商务诉讼事项共涉及总金额543,066,627.65元。
|
|
2001-12-14
|
注册地址由“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大厦A座24层(邮编:110003)”变为“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北5022号联合广场B座1002、1003(邮编:518 |
注册地址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
|
|
2001-11-19
|
办公地址由“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大厦A座24层(邮编:110003)”变为“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北5022号联合广场B座1002、1003(邮编:518 |
办公地址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
|
|
2005-01-10
|
办公地址由“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北5022号联合广场B座1002、1003(邮编:518026)”变为“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北5022号联合广场B座703室(邮政编 |
办公地址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
|
|
2000-09-19
|
2000.09.19是和光商务(000863)股本变动日 |
发行与上市-股本变动,股本变动 |
|
10转增10 |
|
2003-07-18
|
2002年度报告获股东大会通过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 |
|
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7月17日召开,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02年度董、监事会工作报告、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2
年公司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的议案。
2、增补陈玉清、吴坚民为公司独立董事。
3、修改公司章程。
|
|
2003-06-13
|
聘任高管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
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3年6月11日召开,会议同意
聘任周军为公司财务总监、赵明为董秘,提名吴坚民、陈玉清为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定于2003年7月17日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3年6月11日召开,通过了如
下议案:
1、聘任周军为公司财务总监,赵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修改公司章程。
3、提名吴坚民、陈玉清为公司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定于2003年7月17日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 |
|
2003-07-17
|
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上午10:00,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3年6月11 日上午10:00在沈阳市皇姑区怒江街127号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名,出席会议董事及授权出席董事 8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受董事长吴力先生委托,会议由副董事长黄勇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周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见附件一)。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秘书周军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不再继续担任董事秘书职务,经董事长提名,聘任赵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一)。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适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也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为了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沈阳证管办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季报的规定,现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意见如下:
(一)、原公司章程一百零三条: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至二名,独立董事二名。
现修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至二名,独立董事三名。
(二)、原公司章程一百一十一条为: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
现修改为: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二届董事会提名吴坚民先生、陈玉清女士为公司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需报经中国证监会沈阳证管办审核批准。(个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二、三)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03年7月17日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3年7月17日上午10:00
(二)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怒江北街127号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02年公司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赠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出席对象:
1、在2003年7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计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于2003年7月 10日(上午9--11时,下午15---17时)向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收信邮戳为准)。
2、法人股东需持股票帐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个人股东需持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需持被代理人的股票帐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四)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六)注意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5022号联合广场B座10楼1002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人:刘瑛
联系电话:(0755)82900028
传真:(0755)82900046
特此公告
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三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一:
周军,男,35岁 ,大学本科,会计师职称,1990年参加工作。曾任中国电子器材东北公司财务处副处长,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筹备组主管、证券部经理、资本运作部经理,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赵明,男,34岁,大学本科,1992年参加工作,曾任沈阳印刷技术研究所会计、辽宁和光房地产开发公司会计主管、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筹备组会计主管、沈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主管、现任沈阳和光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业务部投资主管。
附件二:
1、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坚民先生简历
吴坚民:男,40岁,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
1986-1992 在原机械工业部沈阳仪器仪表工艺研究所从事科研工作
1996年底进入证券行业,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担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东北分部业务主管;大鹏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辽宁地区业务负责人;现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东北办事处首席代表。吴坚民先生近年来主要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对公司规范运作的法律法规、财务管理都有较为丰富的经验。
2、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玉清女士简历
陈玉清,女,56岁,大学本科,会计学教授,1982年至今在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担任会计系主任,并兼任辽宁省审计学会理事;沈阳市会计学地常务理事;沈阳东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著作有《从法学的角度看会计行业的自律与监督》;《资产评估结论的验证与确认》《会计学CAI课件开发与应用》等。
附件三:
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吴坚民、陈玉清为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6月11日
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吴坚民,作为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发行股份 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吴坚民
2003年6月11 日
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玉清,作为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发行股份 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陈玉清
二00三年六月十一 日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贵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特此确认。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票帐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公章。
|
|
2003-07-09
|
股东持股被冻结,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股份冻结 |
|
一、因公司第二大股东沈阳中天电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
设银行沈阳城内支行借款合同纠纷,该公司所持有的公司发起人法人
股26653864股,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自2003年4月3日至2004年
4月3日止。
二、公司于2003年5月1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分行签署《保证合
同》,为惠州玛骐摩托车有限公司向该行申请的叁仟万元(实际发生
额度为两仟伍佰伍拾捌万元)短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
2004-03-30
|
股东持有公司股权被冻结,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
近日接到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公司第四大股
东长白计算机集团公司因与交通银行沈阳分行借款合同纠纷,辽宁省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11月冻结长白计算机集团公司持有的公
司发起人国有法人股8,884,622股,冻结期限为2003年11月13日至
2004年5月13日止 |
|
2004-04-08
|
担保事项 |
深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
|
公司于2003年8月4日与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签署《保证合同》,为沈阳第一冷冻机有限公司向该行申请的3,760
万元短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借款已于2004年2月3日到期,
沈阳第一冷冻机有限公司的相关续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
|
2004-04-16
|
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
一、
1、每股收益(元) 0.140
2、每股净资产(元) 2.36
3、净资产收益率(%) 5.92
二、不分配,不转增 |
|
2004-04-29
|
2004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
:
1、每股收益(元) 0.01
2、每股净资产(元) 2.38
3、净资产收益率(%) 0.57
|
|
2004-05-31
|
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于2004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决定于2004年5月31日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具体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4年5月31日上午10时
3、会议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怒江街127号三楼会议室
4、会期:半天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3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3年公司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5、审议《200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04年4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1、在2004年5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计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会议登记办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于2004年5月 26日(上午9--11时,下午15---17时)向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收信邮戳为准)。
2、法人股东需持股票帐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个人股东需持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需持被代理人的股票帐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5022号联合广场B座10楼1002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人:刘瑛
联系电话:(0755)82900028
传真:(0755)82900046
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贵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特此确认。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票帐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公章。
|
|
2004-05-14
|
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
公司第三大股东沈阳贝思宁高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04年5月11日与
海口保税区保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沈阳贝思
宁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0661546股发起人法人股协议转让给海口保顺实
业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10元/股,转让总价款为22389246.60元。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海口保顺将持有公司法人股1154616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4.41%,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沈阳贝思宁不再持有
公司股份。
|
|
2004-11-09
|
关联交易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关联交易 |
|
2004年7-9月和光商务与和光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非经常性资
金往来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2004年6月30日和光商务控股股东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
用和光商务资金余额为18,360.47万元,2004年7-9月份发生额
12,637.23万元,偿还额为8,299.49万元,期末余额为22,698.21
万元。
2、2004年7-9月和光商务与除控股股东之外的其它关联方发
生非经常性资金往来的情况:和光商务向广东和光有限公司提供
资金的发生额2,500万元,期末余额2,500万元;和光商务向南京
和光达文新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1,000万元,期末余
额1,000万元.
3、和光商务与以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未收取资金占用费。
和光商务2003年12月2日为四通巨光高新技术发展(控股)有限
公司因收购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的181,012,849.09元债权而
支付的132,900,000.00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的期限为:
2003年12月2日至2004年8月30日止。截止到2004年11月8日,四通巨
光已经支付华融资产济南办事处上述款项中的8,000万元。目前四通
巨光仍有余款5,290万元尚未支付。和光商务己敦促四通巨光尽快支
付剩余收购款项。
截止目前,和光商务累计对外担保15,558万元,占和光商务净资
产的47.87%,到期对外担保11,608万元。
和光商务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1月8日召开,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采购、销售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