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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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年度转增,10转增2登记日 ,2001-04-18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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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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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年度转增,10转增2除权日 ,2001-04-19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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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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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年度分红,10派1(含税),税后10派0.8登记日 ,2001-04-18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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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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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年度分红,10派1(含税),税后10派0.8红利发放日 ,2001-04-20 |
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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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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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年度分红,10派1(含税),税后10派0.8除权日 ,2001-04-19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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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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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年度转增,10转增2转增上市日 ,2001-04-20 |
转增上市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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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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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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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每股收益(元) 0.16
2、每股净资产(元) 2.25
3、净资产收益率(%) 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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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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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0.5(含税),税后10派0,红利发放日 |
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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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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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送股,10送2登记日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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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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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送股,10送2除权日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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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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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送股,10送2上市日 |
送股上市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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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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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转增,10转增6登记日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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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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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转增,10转增6除权日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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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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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转增,10转增6上市日 |
转增上市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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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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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19是华 西 村(000936)股本变动日 |
发行与上市-股本变动,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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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转增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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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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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36、125936) 华 西 村: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1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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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27
2、每股净资产(元) 3.72
3、净资产收益率(%) 7.59
二、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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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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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1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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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每股收益(元) 0.0996
2、每股净资产(元) 3.55
3、净资产收益率(%) 2.84
二、公司第二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03年4月17日召开,会议
形成如下决议:
1、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2、对公司2001年可转债发行议案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3、修改公司章程。
4、卞武彪辞去董事职务,提名施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
5、2003年公司拟向银行申请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6、定于2003年5月20日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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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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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上午9时,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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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于二OO三年四月十七日上午八时在江苏华西村金塔宾馆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包丽君女士主持,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00三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01年可转债发行议案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议案》;修改内容如下:
1、 发行方案第(六)条"债券利率及付息"条款:
原为:
六、债券利率及付息
1、债券利率
年利率为1%。
2、付息
本次可转债利息每年支付一次。
利息计算公式为:I=B×1%
I: 支付的利息额;B: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3、付息债权登记日
自可转债发行之日起每下一年的该日为付息日,付息日的前一日为付息债权登记日。对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均有权获得当年的公司可转债利息。若付息登记日为非交易日,则以付息登记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可转债持有人为基准。公司将在付息日之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当年利息。已转换及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已申请转换为股票的可转换债不再支付利息。
现修改为:
六、债券利率及付息
1、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可转债票面年利率第一年为1.6%,第二年为1.8%,第三年为2.1%,第四年为2.4%,第五年为2.7%。
2、付息
本次可转债利息每年支付一次。
利息计算公式为:I=B× i
I: 支付的利息额;B: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年利率;
3、付息债权登记日
自可转债发行之日起每满一年的该日为付息日,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为付息日,付息日的前一日为付息债权登记日。对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华西转债持有人,均有权获得当年的可转债利息。若以上约定的付息债权登记日期为非交易日,则以上述日期的前一个交易日为付息债权登记日。本公司将在付息日之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当年的华西转债利息。到期后未转股的华西转债,本公司将在到期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货币资金形式对持有人偿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本公司将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通过其清算系统代理支付华西转债的利息,届时利息将由系统自动划入华西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4、利息补偿
在华西村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发行人除支付上述的第五年利息外,还将补偿支付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持有人相应利息。(补偿利息=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到期转债票面总金额×2.7%×5-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到期转债五年内已支付利息之和)。
2、发行方案第(七)条"转股价格的确定方式和调整原则"条款:
原为:
七、转股价格的确定方式和调整原则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及计算公式: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以公布募集说明书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收盘价格为基础,在上浮4%-8%的区间内授权董事会和主承销商最终确定初始转股价格。
计算公式如下:
初始转股价格=公布募集说明书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平均收盘价*[1+(4%-8%的上涨幅度)]
初始转股价格自本次发行结束后开始生效。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等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发生变动时,转股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调整:
设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为P0,每股送红股数、每股转增股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数或配股数为k,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则调整后的转股价格P1为:
(1)送股、转增股本:P1=P0/(1+n)
(2)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3)派息P1=P0-D
在本次发行后,当公司因分立或合并等情况使股份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根据分立或合并的具体情况确定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
按上述调整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转股价格累积调整。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转股价格调整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按照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现修改为:
七、转股价格的确定方式和调整原则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及计算公式: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以公布募集说明书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收盘价格为基础,上浮0.1%作为初始转股价格。
计算公式如下:
初始转股价格=公布募集说明书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平均收盘价×[1+0.1%]
初始转股价格自本次发行结束后开始生效。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等原因引起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时,转股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调整:
设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为P0,每股送红股数、每股转增股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数或配股数为k,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则调整后的转股价格P1为:
送股、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若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息:P1=P0-D
因公司分立或合并以及其他原因引起股份变动的,公司将依照可转债持有人和现有股东在转股价格调整前后的转换价格计量的权益不变的原则,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按上述调整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转股价格累积调整。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转股价格调整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按照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3、发行方案第(八)条"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原为:
八、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当本公司股票(A股)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本公司董事会有权在不超过20%的幅度内向下修正转股价。修正幅度在20%以上时,由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关于修正转股价格的董事会召开日前20交易日本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行使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权利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一次。
2、修正程序
按本条第1款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本公司将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本公司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现修改为:
八、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当本公司股票(A股)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本公司董事会有权在不超过10%的幅度内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若修正转股价格幅度在10%以上,由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2、修正程序
按本条第1款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本公司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4、发行方案第(九)条"赎回条款":
原为:
九、赎回条款
1、赎回条件和赎回价格
在本公司可转换债券转换期内,若本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本公司有权赎回未转股的本公司可转换债券。当赎回条件首次满足时,本公司有权按面值101%(含当年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在"赎回日"(在赎回公告中通知)之前未转股的本公司可转债。
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照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照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公司每年可按约定条件行使一次赎回权(第一年行使赎回权的年度时间区间为公司可转债自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后始至发行满12个月之日止,第二年至第五年度行使赎回权的年度时间区间为公司可转债发行每满12个月后次日始至次年的该日止(不含该日)。公司在首次赎回条件满足后不行使赎回权的,当年将不再行使赎回。
2、赎回程序
公司在赎回条件满足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连续发布赎回公告至少三次,公告赎回全部或部分仍未转股的公司可转换债券,公告中将载明赎回的程序、价格、付款方法、时间等内容,赎回公告一经发布,不得撤消。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根据公司的公告,将相应的可转债数额冻结。公司将在赎回日后3个交易日内按前款规定价格进行赎回。
公司将在赎回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公告赎回结果及其对本公司的影响。
现修改为:
九、赎回条款
1、赎回条件和赎回价格
在本公司可转债发行后12个月内,公司不得赎回可转债。在公司可转债发行12个月后的转股期内,若本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本公司有权按面值105%(含当年利息)的价格赎回部分或全部在"赎回日"(赎回公告中通知)之前未转股的本公司可转债。
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照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照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公司在可转债发行12月后的存续期内,每年可按约定条件行使一次赎回权(行使赎回权的年度时间区间为公司可转债发行后每满12个月次日始至次年的该日止(不含该日)。公司在首次赎回条件满足后不行使赎回权的,当年将不再行使赎回。
2、赎回程序
本公司行使赎回权时,将在赎回条件满足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互联网网站连续发布赎回公告至少3次,赎回公告载明赎回的程序、价格、付款方法、时间等内容;若是部分赎回,公司将公告赎回的比例等事项。赎回公告发布后,不得撤销赎回决定。
公告发布后,深交所将于赎回日停止华西转债的交易和转股。本公司将委托深交所清算系统代理支付赎回款项。
本公司将在赎回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公告赎回结果及其对本公司的影响。
5、发行方案第(十)条"回售条款":
原为:
十、回售条款
1、回售的条件和价格
在公司可转债转换期内,如果公司股票(A股)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转债以面值105%(含当期利息)价格回售予本公司。
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照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照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公司转债持有人每年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一次回售权(第一年行使回售权的年度时间区间为公司可转债自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后始至发行满12个月之日止,第二年至第五年度行使回售权的年度时间区间为公司可转债发行每满12个月后次日始至次年的该日止(不含该日)。每年期首次满足回售条件时,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可申请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也可以不申请回售,首次不实施回售的,当年不再行使回售权。
2、回售手续
在第(十)条第(1)款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连续发布回售公告至少3次,公告中将载明回售的程序、价格、付款方法、时间等内容。如可转债持有人决定行使回售权,应当在本公司回售公告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公司将于回售申报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第(十)条第(1)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可转债。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根据本公司的支付命令,记减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可转债数额,并记加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交易保证金数额。可转债持有人的回售通知经确认后不能撤消,且相应的可转债数额将被冻结。
公司将在回售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公告回售结果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现修改为:
十、回售条款
(一)普通回售条款
2、回售的条件和价格
在公司可转债到期日前2年内(自转债发行之日起37个月到60个月期间内),如果本公司股票(A股)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华西转债以面值108%(含当期利息)价格回售予本公司。
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照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照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公司转债持有人每年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一次回售权(第一年行使回售权的年度时间区间为公司可转债发行之日后37个月始至发行满48个月之日止,第二年行使回售权的年度时间区间为公司可转债发行之日后49个月始至发行满60个月之日止)。每年首次满足回售条件时,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可申请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也可以不申请回售,首次不实施回售的,当年不再行使回售权。
回售条件不能跨年度时间区间计算。
2、回售手续
在第(十)条第(一)款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连续发布回售公告至少3次,公告中将载明回售的程序、价格、付款方法、时间等内容。如可转债持有人决定行使回售权,应当在本公司回售公告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公司将于回售申报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可转债。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根据本公司的支付命令,记减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可转债数额,并记加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交易保证金数额。可转债持有人的回售通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且相应的可转债数额将被冻结。
公司将在回售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公告回售结果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二)附加回售条款
1、附加回售条件与附加回售价格
如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向与公司在本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可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持有人有权以面值108%(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向本公司附加回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附加回售申报的,不应再行使本次附加回售权。
2、附加回售程序
在关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股东大会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互联网网站连续发布附加回售公告至少3次,行使附加回售权的持有人应在附加回售公告有效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附加回售申报,本公司将在附加回售申报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公司可转换公司转债。深交所将根据本公司的支付命令,记减并注销持有人的可转债数额,并加记持有人相应的交易保证金数额。
可转债持有人的附加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且相应的可转债数额将被冻结。
附加回售期结束,本公司将公告本次附加回售结果及对公司的影响。
附加回售条款的其他具体内容与普通回售条款相同。
6、发行方案第(十一)条"到期还本付息"条款:
原为:
十一、到期还本付息
到期后未转股的公司可转换债券,公司将在到期日之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货币资金方式对其持有人偿还本金及当期利息。
公司将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通过其清算系统代理支付到期转债的本息兑付。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直接记加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交易保证金数额,同时注销所有到期的本公司可转换债券。
现修改为:
十一、到期还本付息
到期后未转股的公司可转换债券,公司将在到期日之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货币资金方式对其持有人偿还本金、最后一期利息以及补偿利息。
公司将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通过其清算系统代理支付到期转债的本息兑付。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直接记加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交易保证金数额,同时注销所有到期的本公司可转换债券。
7、发行方案第(十三)条"向老股东配售的安排"条款:
原为:
十三、向老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向老股东安排配售。
现修改为:
十三、向老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华西村" 股份数乘以2.5元(即每股配售2.5元),再按1000元1手转成手数,不足1手部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百三十五条原为: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通知;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的5日以前。
如有本章第一百零二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副董事长或者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能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副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现修改为: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通知;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的1日以前。
如有本章第一百零二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副董事长或者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能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副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卞武彪因工作需要,向董事会提出辞呈。同时,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的选择,提名施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需要,2003年公司拟向银行申请3亿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03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9时
2、会议地点:江苏江阴华西村金塔宾馆会议室
3、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董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5)审议《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对公司2001年可转债发行议案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8)审议《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9)审议《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10)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4、出席对象
(1)截止2003年5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持有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江苏江阴华西村金塔四楼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
2003年5月16日、19日上午8: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
(4)其它事项:
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查建玉 邮政编码: 214420
地址:江阴市华西村华西金塔四楼股份公司证券部
电话:0510-6217149 传真:0510-6217177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有效期限:
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2003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内打"√"。
现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逾期视为无效。
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施平,男,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南京经济学院任教研室主任、副教授,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阴营业部、南通人民中路营业部副总经理,现任江苏天启财务顾问公司总经理,江苏天信会计事务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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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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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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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就2003年4月24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年报摘要”应该
要摘其精要》一文作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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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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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度董监事会工作报告获股东大会通过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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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5月20日举行,会议通过董、监
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等议案。
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5月20日举行,会议形成如下决
议:
1、董、监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0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对公司2001
年可转债发行议案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2、修改公司章程。
3、更换公司董事。
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5、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6、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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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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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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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03年6月6日;除息日:200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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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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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36、125936) 华 西 村:股本结构变化,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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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4年3月31日,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华西转债”
已有4000元转成公司发行的“华西村”股票336股,占已发行“华西
转债”的0.001%,目前“华西转债”尚有 399,996,000元在市场流
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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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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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36、125936) 华 西 村:花旗环球持有华西转债超过其发行总量20%的提示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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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旗环球金融有限公司持有华西转债(125936)800,009张(占
华西转债发行总量20%),持有超过20%比例日期:2004年4月19日。
花旗环球金融有限公司无其他关联企业持有华西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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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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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36、125936) 华 西 村: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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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36
2、每股净资产(元) 3.81
3、净资产收益率(%) 9.35
二、每10股派0.5元(含税)送2股转增6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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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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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二00三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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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二OO四年四月十八日上午八时在江苏华西村金塔宾馆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包丽君女士主持,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3年实现净利润6071.67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607.17万元和提取5%的公益金303.58万元,扣减2002年度应付普通股股利1680万元,加上2002年度未分配利润17282.66万元,共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0763.58万元。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2股。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现金红利的金额目前无法确定,剩余利润结转下年度。以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四、审议通过《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详见附件二);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随着公司投资项目的逐步建成投产,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多。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2004年公司拟向银行申请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短期借款的累计发生金额在10亿元人民币以内,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不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04年5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时
2、会议地点:江苏江阴华西村金塔宾馆会议室
3、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董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5)审议《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7)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4、出席对象
(1)截止2004年5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持有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江苏江阴华西村金塔四楼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
2004年5月18日、19日上午8: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
(4)其它事项:
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查建玉 邮政编码: 214420
地址:江阴市华西村华西金塔四楼股份公司证券部
电话: 0510-6217149 传真:0510-6217177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有效期限:
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2004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序
号 审 议 内 容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 《董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2 《监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3 《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5 《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7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 《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9 其它可能列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内打"√"。
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逾期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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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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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36、125936) 华 西 村:2004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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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11
2、每股净资产(元) 3.92
3、净资产收益率(%)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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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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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结构变化 |
深交所公告,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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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4年12月31日,华西村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华西转债"已有2,264,000元转成公
司发行的"华西村"股票190,952股,占已发行"华西转债"的0.566%,目前"华西转债"尚有
397,736,000 元在市场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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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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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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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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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0.5(含税),税后10派0,登记日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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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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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0.5(含税),税后10派0,除权日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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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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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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