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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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交所公告,关联交易,日期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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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7月13日上午10: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7日
3、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上虞市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表决
6、会议审议事项:审议《关于重大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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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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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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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06年7月18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 2006年7月14日-7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7月14日-7月18日期间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7月14日上午9:30-2006年7月18日下午15:00(二)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7日(三)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上虞市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四)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五)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六)会议审议事项:审议《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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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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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产收购事项取得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 |
深交所公告,关联交易,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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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上风四届十二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收购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佛山市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75%的股权。公司已于2006年6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方案的意见》,同意公司按照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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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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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异常波动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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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上风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经咨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潜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后,公司董事会公告如下: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相关事项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到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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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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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公告 |
深交所公告,资金占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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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5年12月31日,*ST 上风控股股东浙江上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关联方往来余额为723.33万元,其中455.33万元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68万元为公司转让原下属企业上虞绍风钢管制造有限公司48%股权应收款项(到期日为2006年7月15日)。截止2006年5月31日,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的资金455.33万元已全部清偿完毕。根据合同规定及本年初制定的清欠方案,关联方往来余额中的268万元将在款项到期后以现金方式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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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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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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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上风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19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1.审议通过《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审议通过200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3.审议通过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4.审议通过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审议通过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6.审议通过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全面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全面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9.审议通过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辛金国、罗建平、吴建南、张建琦所作的独立董事2005年度履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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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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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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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每股收益(元): -0.0036
2、每股净资产(元): 2.8
3、净资产收益率(%): -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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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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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6-05-19 |
召开股东大会,延期年度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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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审议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全面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全面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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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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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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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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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2006年5月19日上午9:30起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上虞市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五)会议审议事项:审议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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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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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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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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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5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33
2、每股净资产(元): 2.81
3、净资产收益率(%): -11.93
二、不分配不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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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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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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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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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风高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4月4日刊登以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及公司高管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在总结投资者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根据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1、将原方案中"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送1.5股,合计送675万股。"调整为:
"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送1.7股,合计送765万股。
2、将原方案中"特别承诺:(1)限售期限和限售价格:为保持上风高科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股价的稳定,盈峰集团承诺,自上风高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在此承诺期满后两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的出售价格不低于5.50元/股(自该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若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事项时,此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佳域投资承诺,自上风高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第十三个月至第二十四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的价格不低于人民币4.28 元(自该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若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时,此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盈峰集团和佳域投资同时承诺并保证,如果违反限售期限或者出售价格承诺出售其持有的原上风高科非流通股股份,则出售股份所得收入划归上风高科所有。"调整为:
"特别承诺:(1)为保持上风高科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股价的稳定,盈峰集团承诺,自上风高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在此承诺期满后两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的出售价格不低于5.50元/股(自该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若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事项时,此价格将做相应调整)。盈峰集团同时承诺并保证,如果违反限售期限或者出售价格承诺出售其持有的原上风高科非流通股股份,则出售股份所得收入划归上风高科所有。
(2)上风集团、徐鑫祥及徐鑫军三方共同承诺,自上风高科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禁售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三方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合计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其中上风集团出售股份的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徐鑫祥出售股份的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徐鑫军出售股份的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其中上风集团出售股份的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4.64%,徐鑫祥出售股份的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2.68%,徐鑫军出售股份的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2.68%。上风集团、徐鑫祥及徐鑫军三方同时承诺并保证,如果违反限售期限
和限售数量承诺出售其持有的原上风高科非流通股股份,则出售股份所得收入划归上风高科所有。"
3、增加盈峰集团的增持计划内容:
"为了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实施,佳域投资拟同意将其持有的21,530,880股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转让给盈峰集团,但双方尚未签定股份转让协议。因该次增持计划触发要约义务,需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同意。若在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之前完成此次转让股份的过户手续,则佳域投资原持有的21,530,880股非流通股股份为获取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执行的对价安排(即100万股)由盈峰集团支付,并承担相应的承诺责任;否则仍由佳域投资执行对价安排(即100万股),且佳域投资承诺,自上风高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第十三个月至第二十四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的价格不低于人民币4.28 元(自该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若公司实施现
金分红、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时,此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如果违反限售期限或者出售价格承诺出售其持有的原上风高科非流通股股份,则出售股份所得收入划归上风高科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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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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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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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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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上风高科2004年和2005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结果显示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05年度报告披露日即2006年4月14日停牌一天,自2006年4月17日开始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上风高科"变更为"*ST 上风",股票代码仍为"000967",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变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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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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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由“上风高科”变为“*ST上风” ,2006-04-17 |
证券简称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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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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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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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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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风高科于2006年4月12日接到第一大股东浙江上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上风集团已于2006年4月11日与徐鑫祥和徐鑫军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所持有的上风高科9,000,000股(占上风高科总股本的6.576%)一般法人股转让给徐鑫祥和徐鑫军(徐鑫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徐鑫军先生为上风集团法定代表人)。其中,上述二人各受让4,500,000股,各占上风高科总股本的3.288%。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风集团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徐鑫祥和徐鑫军将分别持有上风高科4,500,000股一般法人股,各占公司总股本的3.288%,与上海新理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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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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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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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充分听取各方股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上风高科决定延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沟通协商情况暨修订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将于2006年4月14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修订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在公告次一交易日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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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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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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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风高科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4月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的决议: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收购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佛山市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75%的股权,股权收购价格为75,477,760.53元。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重大资产收购行为,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收购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的主要内容。盈峰集团收购上风集团及美的集团持有的公司股权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且本次重大资产收购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公司将在就审议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方案发布股东大会通知的同时,发布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通知。若股东大会否决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方案,则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股东会议将相应取消。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收购议案,而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否决公司股改方案,则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方案的实施。鉴于盈峰集团是公司的关联人和潜在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资产收购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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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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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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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革方案要点
1.股票对价
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送1.5股,合计送675万股。
2.资产对价
作为本次股改方案对价安排的重要组成部分,盈峰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威奇公司75%的股权按经审计后的净资产的75%作价75,477,760.53元注入到上风高科,并承诺威奇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在2006年不低于2500万元,在2007年不低于2750万元,在2008年不低于3025万元。经过折算,资产对价至少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付2.48股。
3.综合对价水平
送股对价按每10股流通股获付1.5股;资产对价至少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付2.48股。总体测算,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综合对价水平至少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付3.98股。
4.追加对价安排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若本次注入上风高科的威奇公司及上风高科经营业绩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①威奇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在2006年低于2500万元,或2007年低于2750万元或2008年低于3025万元;或②若本次收购的威奇公司股权在2006年6月30日之前完成过户手续,本公司2006年或2007年或200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或者若本次收购的威奇公司股权在2006年6月30日之后完成过户手续,本公司2007年或200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或③本公司及威奇公司的财务报告在2006年度或2007年度或2008年度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计意见;或④本公司及威奇公司未能在法定披露时间披露2006年或2007年或2008年年度报告,盈峰集团将向本
次股权分置改革后所有不存在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不含盈峰集团)安排追加对价一次,追加对价总计为450万股(如果期间上风高科有送股、转增股本或缩股等情况,送股数量在上述基础上同比例增减)。追加一次对价安排完成后,本承诺自动失效(本公司将在披露2006年、2007年及2008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威奇公司相应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法定承诺
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均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特别承诺
(1)限售期限和限售价格:为保持上风高科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股价的稳定,盈峰集团承诺,自上风高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在此承诺期满后两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的出售价格不低于5.50元/股(自该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若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事项时,此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佳域投资承诺,自上风高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第十三个月至第二十四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的价格不低于人民币4.28 元(自该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若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时,此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盈峰集团和佳域投资同时承诺并保证,如果违反限售期限或者出售价格承诺出售其持有的原上风高科非流通股股份,则出售股份所得收入划归上风高科所有。
(2)追加对价安排: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若本次注入上风高科的威奇公司及上风高科经营业绩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①威奇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在2006年低于2500万元,或2007年低于2750万元或2008年低于3025万元;或②若本次收购的威奇公司股权在2006年6月30日之前完成过户手续,本公司2006年或2007年或200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或者若本次收购的威奇公司股权在2006年6月30日之后完成过户手续,本公司2007年或200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或③本公司及威奇公司的财务报告在2006年度或2007年度或2008年度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计意见;或④本公司及威奇公司未能在法定披露时间披露2006年或2007年或2008年年度报
告,盈峰集团将向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后所有不存在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不含盈峰集团)安排追加对价一次,追加对价总计为450万股(如果期间上风高科有送股、转增股本或缩股等情况,送股数量在上述基础上同比例增减)。追加一次对价安排完成后,本承诺自动失效(本公司将在披露2006年、2007年及2008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威奇公司相应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①追加条件:当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时即构成追送股份的条件:
a.威奇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在2006年低于2500万元,或2007年低于2750万元,或2008年低于3025万元;
b.若本次收购的威奇公司股权在2006年6月30日之前完成过户手续,本公司2006年或2007年或200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或者若本次收购的威奇公司股权在2006年6月30日之后完成过户手续,本公司2007年或200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
c.本公司及威奇公司的财务报告在2006年度或2007年度或2008年度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计意见;
d.本公司及威奇公司未能在法定披露时间披露2006年或2007年或2008年年度报告。
②追送股份对象和实施时间:如果发生以上a、b、c触发追加对价的情况,盈峰集团将提请公司在当年年报公布后的5个交易日内公告确定追加对价的股权登记日,该股权登记日将不迟于该等年报公布后的第十个交易日。在该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即安排相应的追加对价的实施,即由盈峰集团将450万股(如果期间上风高科有送股、转增股本或缩股等情况,送股数量在上述基础上同比例增减)按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不含盈峰集团)持股比例支付给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如果发生以上d触发追加对价安排的情况,盈峰集团将提请公司在法定披露期限的最后一天(即该年的4月30日)以后的5个交易日内公告确定追加对价的股权登记日,该股权登记日将不迟于法定披露期限的最后一天(即该年的4月30日)以后的第十个交易日。在该股权登记
日的次一交易日即安排相应的追加对价的实施,即由盈峰集团将450万股(如果期间上风高科有送股、转增股本或缩股等情况,送股数量在上述基础上同比例增减)按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不含盈峰集团)持股比例支付给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3)履行承诺的保证安排:盈峰集团承诺,在上风高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前,将拟向流通股股东追加支付的450万股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锁定,直至相应承诺期满。同时,在追加对价安排承诺期内,不对该部分追加对价股份设置质押、担保或者其他第三者权益,以确保履行追加支付股票承诺。
3、对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明确表示同意意见的非流通股股东,盈峰集团承诺同意为未明确表示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未明确表示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盈峰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者取得盈峰集团的书面同意。
4、所有非流通股股东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5、所有非流通股股东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三、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在盈峰集团收购上风集团及美的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及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均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无异议函之后,本公司董事会将发布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通知,确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现场会议召开日及网络投票时间。
2、公司本次重大资产收购与股权分置改革互为前提。根据规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将早于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因此,若临时股东大会否决了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方案,则相关股东会议将相应取消。
四、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已申请公司股票自3月20日起停牌,并将于4月4日刊登相关公告,公司股票最晚于4月14日复牌,此阶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4月14日(不含当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4月14日(不含当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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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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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06-04-22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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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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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期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6-03-20,恢复交易日:2006-04-17 ,2006-04-17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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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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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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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上风高科主要非流通股股东浙江上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美的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市佳域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新理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普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亿祺贸易有限公司共同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董事会所委托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依据股权分置改革进展情况,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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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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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期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6-03-20,恢复交易日:2006-04-17,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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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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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关于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
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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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收购美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上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二家公司所持有的上风高科的总计3447.3011万股(占上风高科总股本的25.2%)一般法人股。公司董事会就此事宜发布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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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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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报告书摘要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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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收购美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上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二家公司所持有的上风高科的总计3447.3011万股一般法人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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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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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股权转让提示性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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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风高科第一大股东浙江上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股东美的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各自持有的公司9,575,027股和24,897,984股一般法人股,分别以每股2.97元和每股4.28元的价格转让给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总价额分别为人民币106,563,372元和人民币28,437,8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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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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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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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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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风高科原证券事务代表陈秀文女士因工作变动,向公司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经公司研究,同意陈秀文女士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同时决定聘任马煜林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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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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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2006-04-13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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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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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预亏](000967) 上风高科:业绩预告修正,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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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修正
上风高科预计2005年度亏损金额较大,具体范围尚无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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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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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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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风高科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5年11月11日至11月21日期间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通过了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上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互购合同,全体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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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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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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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057
2、每股净资产(元) 3.08
3、净资产收益率(%) -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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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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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更名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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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风高科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原浙江风机风冷设备有限公司通知:经浙江省上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自二00五年八月二十二日起,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风机风冷设备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上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除此以外,股东的出资结构及注册资本等其他情况均未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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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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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3预亏](000967) 上风高科:业绩预告修正,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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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修正
上风高科预计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亏损额在600-900万元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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