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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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0.7(含税)除权日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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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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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0.7(含税)红利发放日 |
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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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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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由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大厦21层变为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9楼 |
公司概况变动-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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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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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关联交易,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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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清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04年
5月23日签署了《无形资产退回协议》。科技发展将家庭小护士系统、
生命体征检测系统专有技术、生物制造人工骨专有技术、耳声听力检
测仪专有技术四项无形资产,共计42087765.71元人民币,协议退回
给清华大学。
此项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4年5月23日召开,会议就
下述事项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下属控股子公司清华诚志科技发展公司与清华大学
关联交易退回无形资产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宜;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时间:2004年6月25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枫林大道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
公司总部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修改公司章程;
(2)审议下属控股子公司清华诚志科技发展公司与清华大学关
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清华诚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
建行北京清华园支行申请2.2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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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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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1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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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每股收益(元) 0.0425
2、每股净资产(元) 4.00
3、净资产收益率(%)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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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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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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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6元
(含税);股权登记日:2003年4月23日;除息日:2003年4月24日;
红利发放日:200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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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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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午9:00,停牌1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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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3年5月25日在北京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和江西南昌江信国际大厦21楼公司会议室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部分监事和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荣泳霖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王晶宇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了王建业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简历附后)
2、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修改为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3、审议通过了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北京清华诚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1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对下属子公司担保事宜:为北京清华诚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清华园支行申请1.7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为江西诚志医药营销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南昌市阳明支行申请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为诚志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南昌市阳明支行申请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以上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2003年6月28日的议案。
关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3年6月28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江西南昌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大厦21楼公司会议室和北京清华大学东门创新大厦B座15楼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由于非典的原因,本次会议采用两地视频会议形式。
3、会议议题:
1)审议王晶宇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王建业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议案:"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修改为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4)审议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北京清华诚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1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5)审议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北京清华诚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清华园支行申请1.7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江西诚志医药营销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南昌市阳明支行申请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诚志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南昌市阳明支行申请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1)凡是在2003年6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登记办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和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于2003年 6月18 日-6月20日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传联系办理登记事宜。
6、 其它事项:
1)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由于非典影响,本次会议采用江西北京两地视频会议召开,北京的股东代表可到本公司北京管理总部出席会议。
2)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大厦21层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联系人:许晓阳 徐惊宇
4)联系电话:0791-6304746 传真:0791-6304699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 独立董事简历:
王建业,男,1957年出生,中共党员。新疆医学院学士、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硕士、瑞士苏黎世大学医学院医学博士、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在读EMBA,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卫生部北京医院副院长、中国协和医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附件2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京清华大学企业集团现就提名王建业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北京清华大学企业集团
2003年5月27日
附件3: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建业,作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王建业
200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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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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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子公司及对外担保 |
深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高管变动,日期变动,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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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3年5月25日召开,会议同意
王晶宇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提名王建业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3年5月25日召开,会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王晶宇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提名王建业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
3、对下属子公司北京清华诚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1亿元人民
币并为其向中国建设银行清华园支行申请1.7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
4、为江西诚志医药营销有限责任公司、诚志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分
别向中国建设银行南昌市阳明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
担保。
5、定于2003年6月28日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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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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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公司章程 |
深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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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6月28日召开,会议通
过如下决议:
1、王晶宇辞去公司董事,王建业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
3、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北京清华诚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1亿元
人民币。
4、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北京清华诚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建行清
华园支行申请1.7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5、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江西诚志医药营销有限责任公司向建行南
昌市阳明支行申请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6、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诚志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向建行南昌市阳明
支行申请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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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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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办公地址及通讯联系方式 |
深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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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04年3月22日办公地址迁至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
区枫林大道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9楼。
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电话: 0791-3826898
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传真: 0791-3826899
邮政编码:33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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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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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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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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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公告,停牌一天 |
深交所公告,关联交易,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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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出资
2000万元成立北京协和诚志医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
5000万元,其功能是从事医疗及其相关产业的投资经营和开拓发展。
公司占40%股份为第一大股东,其他发起人分别为北京协和医药技术
开发总公司、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医
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医
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
院皮肤病医院。
清华控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故此项共同出资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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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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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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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6月25日召开,会议形
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清华诚志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现更名为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清华大学关联
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通过了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清华诚志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现更名为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建行北京清华
园支行申请2.2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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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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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及分红预案,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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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4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13
2、每股净资产(元) 4.33
3、净资产收益率(%) 3.02
二、不分配,不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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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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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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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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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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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巡回检查的整改报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4年8月5日召开,会议一致
通过《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巡回检查的整改
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2004年5月中旬至6月份对公
司分阶段进行了巡回检查。公司于2004年7月8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江
西监管局《关于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限期整改的通知》。针对
《通知》中指出的问题和关注的事项,公司进行了认真的自查, 并
于2004年8月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通知》
中要求整改的问题和关注的事项逐项进行了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
部署了整改措施。
一、关于信息披露方面的整改措施。
二、关于公司治理方面的整改措施。
三、关于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方面的整改措施。
四、其他方面的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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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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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3.14是诚志股份(000990)股本变动日 |
发行与上市-股本变动,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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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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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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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6.09是诚志股份(000990)发行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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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起始日首发A股(发行价:9.9: 发行总量:48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195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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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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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6.26是诚志股份(000990)发行截止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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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截止日首发A股(发行价:9.9: 发行总量:48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195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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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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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及分红预案,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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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3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117
2、每股净资产(元) 4.077
3、净资产收益率(%) 2.87
二、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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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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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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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每股收益(元) 0.178
2、每股净资产(元) 4.14
3、净资产收益率(%) 4.30
二、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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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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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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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4年5月23日上午9:00在江西南昌经济开发区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公司总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部分监事和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荣泳霖董事长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就下述事项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与关联方资往来以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公司章程"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增加"第四节 对外担保"。
2、"第四节 对外担保"增加内容为"第一百八九条至一百九十三条",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公司下属单位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可以为下列单位提供担保:
1)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2)与公司有现实或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3)公司所属全资公司、持股50%以上的子公司。
第一百九十二条 担保事项经办责任人应根据申请担保人提供的基本资料,对申请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行业前景、经营状况和信用、信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资料的真实性,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核并经分管领导及公司总裁审定后提交董事会。
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单项担保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30%(含)以内时,由董事会做出决定,并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2/3以上签署同意;单项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30%,需上报股东大会做出决定。
后面条款依次顺延。
3、第一百二十三条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即由原规定"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投资、融资、资产抵押及担保权限为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修改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投资、融资、资产抵押及担保权限为单笔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审议通过下属控股子公司清华诚志科技发展公司与清华大学关联交易退回无形资产的议案;该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宜:⑴为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吉大支行申请2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⑵为江西诚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向建行江西省分行申请3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⑶为诚志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向建行江西省分行申请5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⑷为北京清华诚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建行北京清华园支行申请2.2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上担保事宜签署正式协议后,公司将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以上二、三、四(4)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关于的通知:
1、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4年6月25日上午9:00
(3)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枫林大道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公司总部
2、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修改公司章程:①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议案
②增加"对外担保"相关条款的议案;
(2)审议下属控股子公司清华诚志科技发展公司与清华大学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清华诚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建行北京清华园支行申请2.2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3、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2)2004年6月1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4、会议登记办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和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于6月21日-6月24日前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传联系办理登记事宜。
5、其它事项:
(1)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开发区枫林大道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联系人:许晓阳 徐惊宇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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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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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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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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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报告获股东大会通过,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借款,投资设立(参股)公司,再融资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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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3月11日举行。形成如下
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5、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授信额贰亿
元人民币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公司《向交通银行南昌市分行申请授信额贰亿元人
民币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向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授信额壹亿元人民币
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配股资格审查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延长配股有效期一年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2004年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
的议案;
14、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4年3月11日召开。会
议同意出资2000万元成立北京协和诚志医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公
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占40%股份为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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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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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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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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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上午9:00,停牌1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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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2月8日在江西南昌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大厦2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4、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6,007,164.93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600,716.49元和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5,600,716.4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5,411,902.89元,实际可供全体股东分配利润为109,462,634.84元。
本年度利润拟以2003年末股份总数179,2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0.7元(含税),派现金股利总额为:12,547,500元。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授信额贰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公司《向交通银行南昌市分行申请授信额贰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公司《向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授信额壹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4 年配股资格审查》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与会董事对公司2004 度配股资格逐条对照审查, 认为符合现行申请配股的条件, 具备采用配股方式发行新股的资格。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配股有效期一年的议案》的议案:
1)股份类型: 面值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票(A 股);
2)配售对象: 配股股权登记日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配股基数、配股比例和配售股份总额: 本次配股拟以公司2003 年末总股本179,250,000 股为基数, 按照10:3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配售, 本次可配售股份总计53,775,000 股, 其中: 国家股可配售2,498,715 股, 国有法人股可配售17,931,870 股, 境内法人股可配售11,744,415 股, 流通股股东可配售21,600,000 股。
4)配售价格及配售依据:
配股价格: 本次配售价格计划根据配股说明书刊登日之前本公司股票20 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按不高于70%的价格确定;同时授权董事会在发行期根据证监会的有关政策调整定价方式。
配股价格依据:A: 配股价格不低于公司距配股股权登记日前最近一期公布的经审计的公司每股净资产;
B:根据公司股票二级市价格和市盈率情况;
C: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D:公司的盈利前景;
E: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原则。
5)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与用途:
(1)年产3000 吨L-谷氨酰胺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
(2)D-核糖技改扩建项目;
(3)购买北京清华紫光制药厂资产项目。
公司本次配股实际募集资金若不能满足投资项目需要,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全额参与现金配股。在审议购买清华紫光制药厂资产项目时, 由于紫光制药厂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所属全资企业,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该配股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1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1)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
2)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 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 在发行前对本次配股的方案及募集办法进行修改, 并有权决定本次配股条款中其他暂未确定事宜;
3)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配股完成后, 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4)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配股完成后, 办理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其他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一切事宜。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04年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1、会议时间:2004年3月11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大厦26楼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公司《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授信额贰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9)审议公司《向交通银行南昌市分行申请授信额贰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10)审议公司《向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授信额壹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11)审议公司《关于配股资格审查》的议案;
(12)审议公司《关于延长配股有效期一年》的议案;
(13)审议公司《关于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14)审议授权董事会办理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6、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2)2004年3月1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7、登记办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和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于3月3日-3月8日前(除星期六、星期日外)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传联系办理登记事宜。
8、其它事项:
(1)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大厦21层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联系人:许晓阳 徐惊宇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二月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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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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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1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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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每股收益(元) 0.31
2、每股净资产(元) 4.27
3、净资产收益率(%) 7.31
二、每10股派0.7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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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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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名称变更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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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控股股东北京清华大学企业集团通知,北京清华大学企业集团
由原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
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股份5198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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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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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90)诚志股份召开股东大会,上午9:00,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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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3年1 月27日在北京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荣泳霖董事长主持,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4、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7、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公司再融资方式由发行可转换债券改为配股》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发行可转换债券公司的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决定将原发行5亿元可转换债券的再融资方案改为配股方案,原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方案取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3年配股资格审查》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会董事对公司2003度配股资格逐条对照审查,认为符合现行申请配股的条件,具备采用配股方式发行新股的资格。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3年配股具体发行方案》的议案:
1)股份类型:面值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
2)配售对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配股基数、配股比例和配售股份总额:本次配股拟以公司2002年末总股本179,250,000股为基数,按照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配售,本次可配售股份总计53,775,000股,其中:国家股可配售2,498,715股,国有法人股可配售17,931,870股,境内法人股可配售11,744,415股,流通股股东可配售21,600,000股。
4)配售价格及配售依据:
配股价格:本次配售价格计划根据配股说明书刊登日之前本公司股票2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按不高于70%的价格确定;同时授权董事会在发行期根据证监会的有关政策调整定价方式。
配股价格依据:A:配股价格不低于公司距配股股权登记日前最近一期公布的经审计的公司每股净资产;
B:根据公司股票二级市价格和市盈率情况;
C: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D:公司的盈利前景;
E: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原则。
5)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与用途:
(1)年产3000吨L-谷氨酰胺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
(2)D-核糖技改扩建项目;
(3)购买北京清华紫光制药厂资产项目。
公司本次配股实际募集资金若不能满足投资项目需要,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控股股东清华大学企业集团承诺全额参与现金配股。在审议购买清华紫光制药厂资产项目时,由于紫光制药厂为清华大学企业集团所属全资企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6)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该配股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1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1)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
2)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发行前对本次配股的方案及募集办法进行修改,并有权决定本次配股条款中其他暂未确定事宜;
3)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配股完成后,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4)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配股完成后,办理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其他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一切事宜。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3年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1)年产3000吨L-谷氨酰胺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
采用微生物发酵工艺生产L-谷氨酰胺被科技部列入十五攻关项目,我公司是国内发酵法生产L-谷氨酰胺唯一成熟的企业,技术水平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L-谷氨酰胺是人体内最普遍的、不可缺乏的条件性必需氨基酸,是构成蛋白质不可缺少的氨基酸之一。它在生命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对保持肌肉新陈代谢、细胞分化和成长、修复组织创伤、中和体内毒素起重要作用,不但是人体免疫系统的基本燃料和能量来源,还是胃肠管腔细胞营养的来源。
L-谷氨酰胺的目标市场为国内外制药企业,功能食品及保健品生产商以及科研机构。目前国内外L-谷氨酰胺的市场年需求规模已达7000吨,全球销量将以年递增近30%的速度高速增长。国内L-谷氨酰胺的供应主要依赖进口,所以,L-谷氨酰胺市场前景非常好。
经估算,本项目投资总额15,01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2,519万元、流动资金投资2500万元。
本项目建设期一年,建设投资在一年内全部投入,投产期为五年;流动资金在投产期前三年投入,每年投入比例为40%、40%,20%。达产后实现销售收入30000万元,利税超过4800万元,投产后5年收回全部投资。经过计算,当达产率达到27.12%时实现盈亏平衡。因此,本项目赢利水平较高而风险较小。
该项目技术含量高,市场容量可观;具备市场可行性、技术可行性和生产可行性;全部投资的内部收益率为24.75%,大于基准收益率;财务净现值为7921万元,收益水平较高。投资回收期5年,比较合理。
2)D-核糖技术改造项目
本项目已被国家经贸委国经贸技术(2002)566号文列为2002年国家技术创新计划。
近年来,随着核酸药物的发展,D-核糖作为各种核酸药物的起始原料在抗病毒、抗肿瘤方面的独特作用。D-核糖除用于抗病毒、抗肿瘤外,还用于治疗心肌局部缺血,以提高心脏耐受缺血的能力和提高心脏的总体功能;D-核糖还可用于治疗运动引起的肌肉酸痛,腺苷酸脱氨酶缺陷造成的僵硬,以及细胞内缺乏磷酸化酶造成的肌肉疼痛;D-核糖对糖尿病亦有一定疗效;D-核糖作为一种近年风行欧美的运动营养保健品,在功能食品的开发方面亦有很大的市场。在自然界中,D-核糖不以单体存在,长期以来一直作为昂贵的生化试剂,国内需求主要依靠进口。因此D-核糖的市场领域非常广泛。
我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已经在江西省鹰潭市上马一期工程D-核糖生产项目。一期D-核糖生产采用发酵法生产D-核糖,年设计能力50吨,其工艺比较先进、成本较低,质量完全符合出口标准,初步具备了工业化生产经验。随着公司业务的扩大和知名度的提高,我公司凭借自身具有产品进出口经营权以及具备工业化生产工艺的优势,积极开发美国、欧洲和国内外其他市场,目前生产能力和生产规模已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
D-核糖技改扩建项目投资总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建设资金投资2500万元、流动资金投资1500万元,新增年生产能力300吨。本项目建设期一年,建设投资在一年内全部投入;流动资金两年投入,比例为50%和50%;投产期为3年,3年后达到年设计能力。
该项目寿命期为10年,折现率为12%进行预算,项目在寿命期0-10年内的累计净现值NPV为3931万元,内部收益率IRR为36.31%(>12%),预算结果表明该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3)购买北京清华紫光制药厂资产项目
北京清华紫光制药厂是北京清华大学企业集团全资子公司。公司位于长城脚下的北京八达岭工业开发区,占地面积约22万平方米,按照国际GMP水准设计。第一期工程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绿化面积5万平方米,于2000年11月竣工,包括粉针剂(头孢系列抗生素)、片剂、胶囊剂、软膏剂等十二条生产线以及研发中心、质检中心、实验动物中心、仓库和动力设施等辅助配套设施。该厂资产约2.6亿元人民币,是国内单厂建筑面积最大的药品生产企业。
北京清华紫光制药厂具有年产头孢类粉针剂1.5亿支、片剂20亿片、胶囊10亿粒及软膏剂1亿支的生产能力,还拥有7个预留车间,将作为小容量注射剂车间、冻干粉针车间、中药提取预处理中心和保健品制造中心。此外该厂还拥有13万平方米的预留厂区,作为药厂第二期工程建设的厂房及配套设施用地。
北京清华紫光制药厂交通便捷,环境良好;而且工厂布局合理,所采用的生产技术和设备均较为先进,企业已通过国家GMP认证,环境污染很小,有较好的环境效益。企业现有主要产品也能适应市场需求。
本项目总投资19000万元,其中购买固定资产16540万元,流动资产2460万元,所得税后的财务内部收益率达26.9%,平均投资利润率为11.8%,平均投资利税率为17.59%,每年销售收入21220万元,税后利润2857.5万元,上缴国家的所得税和销售税金及附加分别为1407.4和205.3万元。静态回收期与动态回收期分别为4.45年和5.58年,投资回收较快。根据盈亏平衡点分析,盈亏平衡点的生产能力利用率为43.4%,风险适度。根据敏感性分析,本项目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因此,本项目在经济上、技术上、环保上都是可行的。
该项交易完成后,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规避与关联企业的同业竞争,避免与控股股东之间的重复建设,做到优势互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
14、审议通过了公司聘任钟寿椿任公司副总裁,娄天春任专务副总裁的议案。
15、审议通过了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向交行珠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5亿综合受信额度提供担保事宜的议案。
16、董事会定于2003年3月3日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会议时间:2003年 3 月 3 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大厦26楼
3)会议议题:
⑴审议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⑵审议公司《200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⑶审议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⑷审议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⑸审议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⑹审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⑺审议公司更换监事议案;
⑻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⑼审议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⑽审议公司《再融资方式由发行可转换债券改为配股》的议案;
⑾审议公司《关于配股资格审查》的议案;
⑿审议公司《关于配股具体发行方案》的议案;
⒀审议公司《关于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⒁审议授权董事会办理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4)参加会议人员:
A、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B、2003年2月24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5)登记办法:凡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和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于2003年 2月25 日-3月2日上午9:00后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传联系办理登记事宜。
6)其它事项:
A、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B、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大厦21层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C、联系人:许晓阳 谌晓华 徐惊宇
联系电话:0791-6304746 传真:0791-6304699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00三年元月二十九日
附件1(简历):
钟寿椿,男,193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江西造纸厂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江西省日用品工业总公司总经理;诚志股份企管部总经理;现任诚志股份总裁助理、江西诚志医药营销有限公司董事长。
娄天春,男,1963年1月出生,清华大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曾任中国五矿进出口总公司经理;广东中山小霸王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总经理、莫斯科秀芭公司总经理;广东步步高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诚志利华投资公司总经理。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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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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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资产评估结果提示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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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0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
公司拟收购的北京清华紫光制药厂资产市场价值作出评价如下:紫光
药厂拟出售的资产账面价值20,680.29万元,调整后账面值为
20,680.29万元人民币,评估值为18,987.96万元人民币,减值为
1,692.33万元人民币,减值率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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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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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方案及2002年利润分配方案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再融资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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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3月3日举行,会议通过了
如下决议:
1、2002年度董事会及总裁工作报告。
2、200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
3、2002年利润分配预案:10派0.60元(含税)。
4、2003年度利润分配政策、更换部分监事、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5、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6、公司配股比例:10:3;配股价格:拟以配股说明书刊登之前
公司股票2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按不高于70%的价格确定,授权董
事会在发行期根据有关政策调整定价方式。
7、配股决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权董事会制定
并实施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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