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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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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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2,189,948,297.89 2,123,444,050.93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685,724,558.93 1,633,641,558.27
每股净资产 4.80 4.65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4.77 4.62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249,812,994.04 196,043,174.92
净利润 52,083,000.66 65,353,231.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52,007,362.20 65,178,119.30
每股收益(全面摊薄) 0.15 0.24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3.09 4.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3,450,836.39 108,328,41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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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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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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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18日召开二届八次董事会
及二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同意廖莹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三、聘任王奇之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通过关于入网费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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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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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37)"歌华有线"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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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2,174,543,410.53 2,123,444,050.93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742,750,863.48 1,633,641,558.27
每股净资产 4.97 4.65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4.94 4.62
2003年7-9月 2003年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221,990.76 288,672,827.15
每股收益 0.16 0.31
净资产收益率(%) 3.27 6.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3.29 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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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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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37)"歌华有线"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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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27日召开二届十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通过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首信)股权转让的议案:公司拟
以不低于每股净资产(人民币0.186元)的价格协议转让所持有的3.55%首信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首信的股权。
四、通过北京歌华视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公司以现金方式
出资,追加投资3767万元,增资后总计出资3800万元,持股比例为95%。
五、通过变更会计处理后利润超分配情况的处理意见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12月8日上午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
上有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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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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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揭晓 |
上交所公告,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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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于5月17日产生,中签号码为:
529,779,279,029
4795,6795,8795,2795,0795,4343,6843,9343,1843
79266,99266,59266,39266,19266,38307,88307
1290654,3290654,5290654,7290654,9290654,3142018,8142018
14598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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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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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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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37)“歌华有线”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50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总额为12.5亿元,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转债期限为五年,可转债票面年利率第一年1.3%,第二年1.6%,第三年1.9%,第四年2.2%,第五年2.6%;初始转股价格为22.57元/股,本次歌华转债的转股期为自发行之日起6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止(2004年11月12日至2009年5月11日);本次发行采取原股东优先认购,余额及原股东放弃部分采用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和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歌华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歌华有线”股份数乘以2.0元,再按1,000 元1 手转换成手数,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5月11日,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申购日为2004年5月12日上证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原流通股股东优先认购代码为“704037”,认购名称为“歌华配债”;上网定价发行的申购代码为“733037”,申购名称为“歌华发债”。每个账户的申购数量上限为125万手(1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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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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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网下发行结果公告 |
上交所公告,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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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2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
网下申购工作已结束。现将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原非流通股股东配售408882手,即408882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2.71
%,原流通股股东有效申购数量为115125手,即115125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
的9.21%,原股东按其有效申购量全部获得优先配售。
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为56516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52%。网
上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为11369530000元,中签率为0.497083%
。
本次网下实际发行数量为669477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3.56%。机构投
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为134654050000元,网下实际配售比例为0.497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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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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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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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2.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
歌华转债)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50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总额为125000万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每张面值100元;可转债
期限为五年(自2004年5月12日至2009年5月11日);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年
利率第一年1.3%,第二年1.6%,第三年1.9%,第四年2.2%,第五年2.6%;初始
转股价格为22.57元/股。本次歌华转债的转股期自本次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后至
到期日止(2004年11月12日至2009年5月11日)。申购日为2004年5月12日。
本次发行采取原股东优先认购,余额及原股东放弃部分采用网上向一般社
会公众投资者和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原股东可优先认购
的歌华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歌华有线股份数乘以2元,
再按1000元1手转换成手数,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原有流通
股股东优先配售名称为“歌华配债”,配售代码为“704037”;一般社会公众
投资者申购名称为“歌华发债”,申购代码为“733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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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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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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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于2004年5月12日通过发行认购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3867040张,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的30.94%。截止到2004年5月31
日,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售出1701000张,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的13.61%。现仍持有
2166040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的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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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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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37)“歌华有线”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投资项目,再融资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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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12日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通过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1.5元(含税)。
三、续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0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四、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议案。
八、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九、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办理委托贷款的议案。
十、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一、通过关于免去刘华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
十二、通过关于提名田秋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十三、通过关于提名龚翔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十四、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五、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终止公司与北京广播影视集团签订的房地产联合
建设合同的议案。
(600037)“歌华有线”公布监事会决议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12日召开二届五次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田秋为本届监事会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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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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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37)“歌华有线”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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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7月2日召开二届七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投资参股北京北广传媒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北京北广传媒移动
电视有限公司、北京北广传媒影视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
500万元和300万元人民币,分别参股设立北京北广传媒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北京
北广传媒移动电视有限公司及北京北广传媒影视有限公司三家公司(暂定名),出
资比例分别为22.22%、12.5%、10%。
二、通过关于投资参股北京京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北京北广传媒集
团有限公司拟与北京电视台及公司三方共同出资4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北京京视传
媒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600万元,出资比例为15%。
三、通过关于设立海淀、丰台、朝阳分公司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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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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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37)“歌华有线”公布200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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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2
年末公司总股本351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
股权登记日:2003年7月22日
除息日:2003年7月23日
红利发放日:2003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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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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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0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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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3
年末公司总股本351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18日
除息日:2004年6月2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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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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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特别提示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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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在2004年6月21日实施2003年度每10股派发现
金1.50元人民币的分配方案后,歌华转债转股价格相应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22.57元调
整为每股人民币22.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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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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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延期披露中报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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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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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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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预增](600037) 歌华有线:2004年上半年业绩的提示性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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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上半年业绩的提示性公告
经对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上半年的财务数据进行初步测
算,预计公司2004年上半年度的净利润将比2003年同期增长50%左右(未经审计),具
体数据将在公司2004年上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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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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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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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26日召开二届十五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张淼为公司第二届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8月27日上午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
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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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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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15是歌华有线(600037)股本变动日 |
发行与上市-股本变动,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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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转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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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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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延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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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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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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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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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通知,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与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已于2004年12月29日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至此,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持有公司233352080股,占总股本的66.48
%,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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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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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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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4年7月26日下午14:00在公司五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4人,实到12人,公司独立董事龚翔先生和田明女士因故未能出席会议,分别书面委托独立董事王忠烈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田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卢东涛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淼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卢东涛先生提名,同意选举张淼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候选人简历:张淼先生,39岁,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北京广播影视集团管委会副主任,兼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1984年4月至1992年3月在北京市西城区从事宣传工作;1992年4月至1996年10月任北京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主任科员、副处长;1996年10月至2001年2月任北京市委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2001年3月至2004年6月任北京晚报副总编、常务副总编。
二、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04年8月27日(星期五)上午9:30
2、会议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提名张淼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1)凡2004年8月20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律师。
5、参加会议登记办法:(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04年8月24日、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6、其它事项:
会期半天。
出席会议者交通及住宿自理。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东门
联系电话:010-62035573传真:010-62035573
联系人:赵菁华、乔晓欢
邮政编码:100083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附件2: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提名张淼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董事会提名张淼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根据董事会提供的被提名人简历,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综上意见,本人同意董事会提名张淼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签名):王忠烈、崔也光、涂建
2004年7月26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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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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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4预增](600037) 歌华有线:2003年业绩大幅上升的提示性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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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业绩大幅上升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经对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2003年的财务数据进行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03年度的净利润将比2002
年同期大幅增长80%以上(未经审计),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03年度报告中予
以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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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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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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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11日召开二届十二次董事会及
二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3年末公司总股本35100万股为基数,按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三、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四、通过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五、通过续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议案。
以上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另
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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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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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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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2003年末 2002年末
(调整后)
总资产 2,352,404,394.84 2,123,444,050.93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870,563,251.21 1,633,641,558.27
2003年 2002年
(调整后)
主营业务收入 669,771,791.19 449,082,106.08
净利润 236,112,785.90 121,236,540.73
每股收益 0.67 0.35
净资产收益率 12.62% 7.42%
每股经营活动产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 0.78
每股净资产 5.33 4.65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5.31 4.62
公司2003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1.5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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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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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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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8日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通过变更会计处理后利润超分配情况的处理意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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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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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午9时,会期半天,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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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7日上午9:30在公司五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4人,实到11人,公司董事吴瞻民、齐涛先生和独立董事王忠烈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分别书面委托卢东涛、何公明先生和独立董事田明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卢东涛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1、第一百二十二条原为:董事会对公司资产合理经营投资的权限,以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为限。
单项风险投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对外股权投资组建企业法人或其他法人投资、收购在建工程投资、收购兼并其他法人股份或资产,以及其它用途的运用资金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十(含10%)。
单项风险投资的范围包括:证券、金融衍生品种及其它公司经营范围以外的高新技术项目。
修改为:董事会对公司资产合理经营投资的权限,以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为限。
单项风险投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对外股权投资组建企业法人或其他法人投资、收购在建工程投资、收购兼并其他法人股份或资产、财产处置(股权、资产),以及其它用途的运用资金等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十(含10%)。
单项风险投资的范围包括:证券、金融衍生品种及其它公司经营范围以外的高新技术项目。
2、第一百二十三条原为:董事会对公司借款、抵押、担保的决策权限为:
单项金额在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以下的银行贷款,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下的单项对外提供的各类担保或抵押事项。
修改为:董事会对公司借款、抵押、担保的决策权限为:
单项金额在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以下的银行贷款,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下的单项对外提供的各类担保或抵押事项。
(一)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二)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三)公司对外担保审批程序为:
1、董事会有权就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对外担保做出决策,在决策时应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超出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对外担保,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2、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组织实施。
3、公司需要对外提供融资担保时,被担保单位须提供最近一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定的审计报告,并提供相应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近期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偿债能力的书面报告以及担保申请书交公司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派专人进行审核验证,并写出可以提供担保事项的书面报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上报公司法定代表人。
4、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必须与被担保单位签订担保协议,协议至少要包括向对方单位提供担保的总额限制、甲乙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相关的事宜并由被担保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5、对外担保事项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对提供担保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确认备案,并登记备查台帐。
6、财务部门应对公司对外担保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运作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跟踪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以及可能对公司未来产生的风险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公司相关领导及部门,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五)公司必须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按规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六)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上述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月15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创业所上市,公司总股本为2,898,086,091股(普通股),截止2002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人民币0.186元(经审计),本公司持有其3.55%的股权。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更好地调整公司的投资结构,本公司拟以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协议转让所持有的首信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首信的股权,具体转让谈判及转让手续,授权公司经理办理。
四、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歌华视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北京歌华视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目前经营的IP-Over-DVB高速数据广播业务,相对于北京地区的股票图文卡(VBI、QPSK),具有无可比拟的技术优势和市场发展潜力,但由于资金投入规模较小,始终无法实现IP-Over-DVB高速数据广播业务要求的信源整合需要及市场规模效应,因此需要对北京歌华视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除增加资金投入外,还要通过开展高速数据广播业务(指基于有线数字电视技术的数据广播业务,包括高速数据广播媒体中心、在有线电视网络上开展的各种单向及交互型应用、以及拓展到各种无线网络上的应用服务等),最终达到全面占领北京地区数据广播市场及向其它市场领域拓展的目的。
增资扩股方案为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追加投资3767万元,增资后总计出资3800万元,持股比例为95%。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处理后利润超分配情况的处理意见的议案》;
财政部2003年5月30日颁发了《关于印发<关于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 财会?2003?16号 。根据文件精神,公司在编制200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时,变更了入网费收入确认政策,并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经过调整后,1999年度-2001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出现了负数 即超分配 的情况,由于公司1999年度和2000年上半年的可供分配的利润全部用于对原发起人股东进行分配,2000年7月1日以后形成的可供分配的利润由发起人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共同享有,结合公司的上述实际情况,对超分配的情况拟采取如下处理方法:
1、对2000年7月1日以后的超分配情况的处理意见
因公司2000年7月1日以后所形成的净利润是由包括流通股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共同享有,上述会计处理变更后造成的超分配情况涉及到全体股东,故公司准备对2000年7月1日以后43,174,786.04元超分配的情况用未分配利润进行弥补。
2、对2000年7月1日以前的超分配情况的处理意见
对2000年7月1日以前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造成的利润超分配31,408,051.12元,由原发起人股东承担,并从今后各发起人股东应分配的股利中弥补。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03年12月8日(星期一)上午9:00
2、会议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处理后利润超分配情况的处理意见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1)凡2003年12月1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律师。
5、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03年12月3日、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6、其它事项:
会期半天。
出席会议者交通及住宿自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东门
联系电话:010-62035573传真:010-62020048
联系人:孙伟科、赵菁华
邮政编码:100083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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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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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 ,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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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已迁至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东门),根据工商管理有关规定,公司自2003年12月24日起注册地址变更为现办公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东门)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电话:010-62035573
传真: 010-62020048
网址: http://www.bgctv.com.cn
电子信箱:bgctv@bgctv.com.cn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有关通知,经区政府研究批准,为支持公司“数字奥运”及有线电视传输安全,现拨付公司财政补贴资金2860万元,列入“补贴收入”科目。该笔资金现已到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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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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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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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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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37)“歌华有线”200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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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03年3月31日 2002年12月31日 本期末/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万元) 217777.00 213432.36 102.04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
股东权益)(万元) 175776.95 172687.01 101.79
每股净资产(元) 5.01 4.92 101.83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4.97 4.89 101.64
2003年1-3月 2002年1-3月 本期/上年同期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万元) 8018.05 1585.49 505.71
每股收益(元) 0.08 0.11 72.73
净资产收益率(%) 1.62 1.74 93.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资产收益率(%) 1.61 1.74 9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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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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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37)“歌华有线”公布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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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31日,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广播电视
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意向书》,双方决定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
的范围内,充分发挥公司在技术、管理和资金等诸多方面的优势,在内蒙古全
行政区域内,与内蒙古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进行有线电视网络基础业务、
扩展业务和增值业务的广泛合作,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优势,以达到互盈互
动的现实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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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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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37)“歌华有线”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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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4日召开二届二次董、监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通过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2年末公司总股本35100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三、通过关于续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0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的议案。
以上有关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
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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