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8-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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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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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7,277,295,607.78 6,835,475,670.8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1,109,746,799.53 989,791,086.44
每股净资产 2.01 2.06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营业总收入 2,253,750,954.03 2,320,509,350.34
净利润 122,043,767.52 103,046,927.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02,852,077.86 100,685,693.98
基本每股收益 0.22 0.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19 0.18
净资产收益率(%) 11.00 11.6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 -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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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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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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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召开七届十三次、十四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大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08年8月21日与中国农业银行淮安市城南支行(下称:城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下称:淮安分行)分别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江苏大通向城南支行申请的人民币1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期限与担保期限均为2008年8月21日至2009年8月20日;为江苏大通对淮安分行2500万元授信额度债务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应付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008年8月22日至2009年8月18日。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324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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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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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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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要求,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光大银行福州古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信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承诺按照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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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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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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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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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原计划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确定本次募集资金具体项目和投资金额,即投资350000000元用于北京太阳星城B区项目开发,投资143983078.61元用于南京万盛世纪新城项目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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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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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通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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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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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简称:福州大通)股东大会决议,其日前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下称:闽都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向闽都支行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08年7月29日至2009年7月15日。
本次担保实施后,福州大通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25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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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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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67) 冠城大通: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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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机构专用 2190113.0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证券营业部 2104080.0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路证券营业部 1983831.99
机构专用 1427567.98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北四环西路证券营业部 1186567.0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非营业场所) 10717334.0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证券营业部 1773761.29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小南路证券营业部 710563.0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科华北路证券营业部 708000.0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中街证券营业部 45486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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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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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公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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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券)作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冠城大通)本次公开增发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根据《关于冠城大通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主承销及保荐协议》,以余额包销的承销方式包销冠城大通本次增发股份31911703股(占冠城大通增发后总股本的5.21%)。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信证券持有冠城大通31911703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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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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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A股上市公告书 |
上交所公告,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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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共计60000000股A股股票将于2008年8月13日上市,其中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认购的12000000股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本次增发的其余股份无锁定期限制。上市首日公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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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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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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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于2008年7月24日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下称:福建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向福建分行申请的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08年7月24日至2009年7月24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至2009年7月24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3.24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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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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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增发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
上交所公告,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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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不超过1.2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上及网下申购已于2008年7月29日结束。
最终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600000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通过网上优先配售股数为7690297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2.82%;公司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通过网下优先配售股数为12000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00%。网上认购部分中签率为100%,配售股数为5898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83%。网下配售比例为100%,配售股份为2500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17%。承销团包销31911703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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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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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高管计划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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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近期获悉公司高管人员拟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的书面计划:预计从2008年中报披露之日起三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数量合计1300000股;增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增发价人民币8.66元/股;若在公司任职期间减持上述增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25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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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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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增发A股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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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现将本次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本次增发股份数量不超过1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募投项目需求20亿元,发行价格为8.66元/股。
本次发行采取原股东全额优先配售与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原股东放弃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在网上、网下进行发售。原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和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分别通过网下和网上申购行使优先认购权。公司原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8年7月28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10:2.17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约119983375股(约占本次增发实际最高发行数量的99.99%)。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方式认购不少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0%,并自增发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除原股东优先认购部分,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申购日为2008年7月29日。公司原股东中无限售条件股股东优先认购代码为“700067”、申购简称“冠城配售”;公司原股东除优先认购外,还可和其他投资者一同参与非优先认购权的申购(分为网上和网下申购),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若同时为原股东中的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其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必须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0067”、申购简称“冠城增发”。每个股票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6000万股。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下限为50万股,申购数量(不含优先认购权部分)上限为6000万股。
本次增发不作除权安排,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公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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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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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期间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8-07-29,恢复交易日:2008-08-04,连续停牌 ,2008-07-29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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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定价增发,自7月29日起至8月1日止连续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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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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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期间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8-07-29,恢复交易日:2008-08-04 ,2008-08-04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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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定价增发,自7月29日起至8月1日止连续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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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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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增发A股网上发行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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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不超过1.2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734号文核准。
本次增发股票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8.66元/股。本次发行采取向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全额优先配售,剩余部分以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原股东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8年7月28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10:2.17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约119983375股,其中,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76218879股。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方式认购不少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0%,并自增发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公司原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进行发售。除原股东优先认购部分,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网上、网下申购日均为2008年7月29日。公司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除通过网上专用申购代码“700067”、申购简称“冠城配售”行使优先配售权外,还可通过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代码“730067”、申购简称“冠城增发”进行申购;参与网上申购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每个股票帐户申购数量上限为6000万股。除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以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同时选择网上、网下两种申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若同时为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其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必须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
本次增发股票采取余额包销方式,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组成的承销团包销剩余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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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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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增发A股网上路演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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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8年7月28日14:30-16:30,就本次增发不超过1.2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相关事宜在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举行网上路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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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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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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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18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借款。
二、同意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方案及授权有效期延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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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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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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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十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及整改情况说明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7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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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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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收购资产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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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于2008年7月14日与北京耕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北京耕石)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受让北京耕石持有的北京冠城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下称:冠城新泰)49%股权。双方同意以冠城新泰截止2008年5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32951.14万元作为此次股权转让的作价依据,确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6亿元。
本次受让完成后,公司将合并持有冠城新泰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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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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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8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8-07-18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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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关于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借款的议案》;
2、审议《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
3、审议《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方案及授权有效期延期一年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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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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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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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八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借款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方案及相关授权(均于2008年7月19日到期)有效期延期一年的议案。
三、决定暂停股权激励事宜。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7月18日14:30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067”;投票简称为“冠城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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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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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关联交易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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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30日与其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丰榕投资)签署《借款合同》,丰榕投资将向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借款,用于补充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流动资金。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期限为六个月,自丰榕投资直接/间接向公司或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实际发放贷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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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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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2008-08-29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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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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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出售资产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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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25日召开七届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北京中科镓英半导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9384.4万元,下称:中科镓英)31.97%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冯志刚。双方于2008年6月26日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参考中科镓英截止2008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人民币7149.02万元,并考虑到未来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前景,经协商确定为人民币4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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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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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关于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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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司(甲方)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乙方)于2008年6月18日签署了保理预付款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的《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额度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09年6月4日。对每笔应收账款,乙方按应收账款票面金额的0.4%向甲方收取应收账款管理费;保理预付款利息按照每笔保理预付款发放当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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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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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为亚通创新提供担保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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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为互保单位福建省亚通创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亚通创新)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下称:闽都支行)申请的人民币9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于2008年6月12日与闽都支行签署了相关《保证合同》,担保期限为自当日起至2009年1月26日止。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26340万元,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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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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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关联交易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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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于同日与中国海淀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人,下称:中国海淀)、江苏清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下称:江苏大通)投资各方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和变更各方持股比例的协议》,三方同意共同对江苏大通增资人民币15233750元,其中公司以从江苏大通取得的2007年度分红款出资7383750.00元;中国海淀以本次分红款2101887.50元及现金2373112.50元出资4475000.00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大通注册资本变更为11523.375万元,其中公司持股数由4125万元变更为4863.375万元,占增资后总股份的42.20%,仍为江苏大通第一大股东;中国海淀持股数变更为2947.5万元,占增资后总股份的25.58%。
此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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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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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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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根据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与森帝木业(深圳)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开发合作框架协议”的决议,同意公司按照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有关规定参与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棉山路交汇处宗地的竞买。该宗土地用途为居住、商业、服务业;土地面积为49581.6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05693平方米;容积率<4.15;使用年期:住宅用地为70年、公寓、办公及酒店用地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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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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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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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根据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与森帝木业(深圳)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开发合作框架协议”的决议,同意公司按照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有关规定参与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棉山路交汇处宗地的竞买。该宗土地用途为居住、商业、服务业;土地面积为49581.6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05693平方米;容积率<4.15;使用年期:住宅用地为70年、公寓、办公及酒店用地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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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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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下属控股子公司借款及抵押合同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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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冠城正业)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冠城正业于2008年5月29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本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4亿元。借款期限自2008年5月29日至2010年5月25日。借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本次借款以冠城正业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新区B区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期限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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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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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下属控股子公司借款及抵押合同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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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冠城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冠城新泰)董事会同意,冠城新泰于2008年5月26日与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诚信托)签订了《借款合同》,冠城新泰向中诚信托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五亿元(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借款,借款期限一年(自实际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年利率为12.7%,本次借款由中诚信托以信托资金的形式发放。
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该公司将位于太阳宫新区(太阳星城)F区8号楼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房产为冠城新泰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并于2008年5月26日签订了《房地产抵押合同》,抵押期限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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