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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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11)“稀土高科”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日期变动,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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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7月26日召开二届十七次董事
会及二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
二、通过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出资45万元在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新
城经济区注册控股子公司,该公司名称:上海鄂博稀土贸易有限公司(暂定),注
册资本:50万元,公司占注册资本的90%。
三、聘任杨颖为公司财务总监;解聘邢斌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四、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和更换董事的预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8月30日上午召开2003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
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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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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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11)“稀土高科”2003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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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2003年6月30日 2002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872,333,295.15 1,401,729,400.75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085,915,151.58 1,065,132,670.87
每股净资产 2.69 2.639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542 2.488
2003年1-6月 2002年1-6月
主营业务收入 215,001,406.56 134,983,511.10
净利润 20,689,630.71 32,038,785.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9,384,903.53 32,404,153.01
每股收益(摊薄) 0.051 0.079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1.905 3.0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317,574.10 9,882,84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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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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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半年报补充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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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半
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公司对2003年半年报有关内容予以补充。详见8月16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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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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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度临时股东大会,上午8时30分,会期半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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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报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3年7月26日在包钢宾馆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崔臣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0人,2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行表决权。陈宁宁董事委托张峰董事代行表决权、许万成董事委托孙国龙董事代行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
二、《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经研究决定,公司出资45万元在上海市青蒲区赵巷镇新城经济区注册控股子公司,公司名称:上海鄂博稀土贸易有限公司 暂定 ,注册资本:50万元。经营范围:稀土产品的销售,化工产品、钢材、建材的销售。
三、《关于聘任、解聘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
根据工作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总经理提名:聘任杨颖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解聘邢斌先生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杨颖女士简历见附件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见附件二。
四、《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和更换董事的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决定增补李含善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含善先生简历见附件三。
根据陈隆淮董事申请,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决定张忠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张忠先生简历见附件四。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03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六、《的议案》。
会议时间:2003年8月30日上午8时30分
会议地点:包钢宾馆一楼会议室
会议议程: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和更换董事的议案》。
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是2003年8月26日(星期二)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本公司股东。
(3)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和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同时受理信函及传真登记,烦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五。
会议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03年8月28日(星期四)
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
2、登记地点:内蒙古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青工南路稀土高科证券部
联系人:夏学文、李光娅
电话:0472-2207799传真:0472-2207788
邮政编码:014030
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自理。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7月26日
附件一
杨颖女士简历
杨颖,女,1953年7月出生,大学毕业,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财务部银行结算科科长、结算中心副主任、部长助理、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处处长。现任内蒙古稀土(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附件二
关于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杨颖同志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57、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人员的任职。
独立董事:胡玉林班均李刚
2003年7月26日
附件三
李含善先生简历
李含善,男,1946年9月出生,教授、包头自动化协会理事长,1970年7月毕业于天津大学动力工程系自动化仪表专业。曾在包头市水暖器材厂、包头市无线电厂、包头市蓄电池厂任技术员;1981年6月至2002年4月历任包头钢铁学院系副主任、主任、院长、代书记;1988年至1990年作为日本神户大学访问学者;现任内蒙古工业大学校长。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含善先生为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7月26日于包头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含善,作为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含善
2003年7月26日于包头
附件四
张忠先生简历
张忠,男,1963年3月出生,大学毕业,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内蒙古冶金厅干事、内蒙古冶金研究所所长助理、内蒙古冶金研究院副院长、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项目建设工程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
附件五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委托股数: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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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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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天 |
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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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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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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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30日召开2003年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增补独立董事和更换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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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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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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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二届
二十二次董事会及二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长期债权投资回
报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内蒙古稀
奥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三个合资公
司长期债权投资的年回报率,即由原来的固定投资回报率6%调整为同期银行贷
款利率。
公司董事会同意监事会提议将该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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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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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11)“稀土高科”公布关于2002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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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已于2003年2月28日刊登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度报告摘要分别刊登在2003年2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报》上,公司现对年度报告和摘要有关事项予以补充和更正。详见5
月20日《上海证券报》。
(600111)“稀土高科”公布实施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
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0.50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03年5月26日,除息日为2003
年5月27日,红利发放日为200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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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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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11)“稀土高科”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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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2003年 2002年
主营业务收入 501,110,345.94 303,024,888.25
净利润 37,878,630.91 65,189,807.87
总资产 2,008,673,431.20 1,401,729,400.75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103,343,148.38 1,085,316,370.87
2003年末 2002年末
每股收益 0.094 0.161
净资产收益率(%) 3.433 6.00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58 0.125
每股净资产 2.733 2.689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524 2.538
公司2003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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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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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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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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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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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2,064,657,768.27 2,008,673,431.20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108,406,373.03 1,103,343,148.38
每股净资产 2.746 2.733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523 2.524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099,688.54 49,099,688.54
每股收益 0.013 0.013
净资产收益率(%) 0.457 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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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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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 |
上交所公告,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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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22日召开二届二十一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通过投资成立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下称:科日公司)的议案:公司与日
本国日产稀元素株式会社和日本国东海贸易株式会社三家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科日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25万美元,其中公司出资63.125万美元(按出资当日美元与兑换率折
人民币522.4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5%,为科日公司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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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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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关联交易,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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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18日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关联交易议案。
四、通过更换董事的议案。
五、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六、通过2004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议案。
七、通过调整长期债权投资回报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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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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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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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2004年5月18日:
会议时间:2004年5月18日上午8时30分
会议地点:包钢宾馆一楼会议室
会议议程:
一、审议200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0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0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0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审议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审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七、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九、审议调整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一、审议2004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议案;
十二、审议《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损失处理的内控制度》。
出席会议对象:
1)凡是2004年5月10日(星期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本公司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同时受理信函及传真登记,烦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全体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04年5月14日(星期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工南路
联系人: 李光娅 向宇 赵艳艳
电话:0472-2207799 传真:0472-2207788
邮政编码:014030
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等费用自理。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3月27日
附件一:个人简历
易尚聪先生简历:
易尚聪,男,1970年5月出生,中国香港籍,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学学士,历任吕礼恒会计师事务所中级审计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香港)一级会计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香港) 高级资深审计师、联想金山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德勤国际会计师行企业财务顾问部经理、天津东海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香港嘉鑫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日辉先生简历:
张日辉,男,1970年10月出生,2003年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EMBA专业,研究生学历,历任包钢办公厅调研科调研员,包钢办公厅秘书科秘书,现任内蒙古稀土(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李金玲先生简历:
李金玲,男,1968年11月出生,1996年毕业于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学历,历任包钢设计院概算科专业组长、稀土高科证券部干部、稀土高科办公室副主任、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项目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项目建设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现任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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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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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年度分红,10派1(含税),税后10派0.8,登记日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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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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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年度分红,10派1(含税),税后10派0.8,除权日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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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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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年度分红,10派1(含税),税后10派0.8,红利发放日 |
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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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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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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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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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4.12是稀土高科(600111)股本变动日 |
发行与上市-股本变动,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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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配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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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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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08.27是稀土高科(600111)发行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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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起始日首发A股(发行价:4.43: 发行总量:8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6035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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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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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08.27是稀土高科(600111)发行截止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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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截止日首发A股(发行价:4.43: 发行总量:8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6035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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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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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08.30是稀土高科(600111)中签率公告日 |
发行与上市-中签率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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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签率公告日首发A股(发行价:4.43: 发行总量:8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6035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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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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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09.01是稀土高科(600111)发行结果公告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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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结果公告日首发A股(发行价:4.43: 发行总量:8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6035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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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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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08.28是稀土高科(600111)资金冻结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资金冻结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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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冻结起始日首发A股(发行价:4.43: 发行总量:8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6035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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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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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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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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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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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11)“稀土高科”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2,043,781,214.70 2,008,673,431.20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116,308,948.78 1,103,343,148.38
每股净资产 2.765 2.733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557 2.524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399,738,053.06 215,001,406.56
净利润 12,586,900.40 20,689,630.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2,514,176.91 19,580,612.61
每股收益 0.031 0.051
净资产收益率(%) 1.128 1.9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546,984.87 12,317,57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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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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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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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11)“稀土高科”
项 目 2002年 2001年 比上年增减(%)
总资产(万元) 140172.94 129371.85 8.35
股东权益(扣除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106513.27 102012.66 4.41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30302.49 31542.74 -3.93
净利润(万元) 6518.98 8056.87 -19.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6462.04 7535.63 -14.25
每股收益(元) 0.161 0.20 -19.50
每股净资产(元) 2.639 2.527 4.43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2.488 2.423 2.68
净资产收益率(%) 6.120 7.90 -22.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6.067 7.387 -17.8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125 0.008 1462.50
公司2002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
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每10股派0.50元(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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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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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11)“稀土高科”公布关联交易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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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届15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强
磁中矿、尾矿调价的议案》。公司在原《供应合同》到期的情况下与包头钢铁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公司]重新签订新的《供应合同》。
根据《供应合同》,包钢(集团)公司每月向公司提供强磁中矿干矿量不少于
50000吨和强磁尾矿干矿量不少于70000吨(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相应调整
),本次供应的强磁中矿中的稀土氧化物品位为REO大于10%,供应的强磁尾矿中
的稀土氧化物品位为REO大于7%,定价是强磁中矿和强磁尾矿分别为每吨20元
(不含税)和每吨12元(不含税)。本次交易有效期自合同生效日起三年,至2005
年12月31日止。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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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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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11)“稀土高科”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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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1日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0.50元(含税)。
三、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四、通过强磁中矿、尾矿价格调整的议案。
(600111)“稀土高科”公布监事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1日召开二届九次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赵占斌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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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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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午8时30分,会期半天,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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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报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3年2月26日在包钢宾馆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崔臣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9人,3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行表决权,陈宁宁董事委托张峰董事代行表决权,陈隆淮董事委托刘石政董事代行表决权,许万成董事委托孙国龙董事代行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2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2002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65,189,807.87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6,518,980.79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6,518,980.79元,本年度剩余可分配利润52,151,846.2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5,379,128.35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37,530,974.64元。
公司本年度拟采取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0.50元(含税)的分配预案,总计可分配股利20,183,700.00元,剩余117,347,274.65元结转下年。
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六、关于强磁中矿、尾矿价格调整的预案;
经审议认为,本次强磁中矿、尾矿价格调整的行为属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是稀土高科在原《供应合同》到期的情况下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新的《供应合同》。根据《供应合同》,稀土高科需包钢提供强磁中矿干矿量每月不少于50,000吨和强磁尾矿干矿量每月不少于70,000吨(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相应调整),本次供应的强磁中矿中的稀土氧化物品位为REO大于10%,供应的强磁尾矿中的稀土氧化物品位为REO大于7%,定价是强磁中矿和强磁尾矿分别为每吨20元(不含税)和每吨12元(不含税),稀土高科应该于供货行为发生后的次月上旬,以支票方式向包钢支付上月所提供的强磁中矿和强磁尾矿的货款。有效期自合同生效日起三年,至2005年12月31日止。
此预案须经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见附件一。
此项关联交易将于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5个交易日公告。
七、关于公司加入中国北方稀土集团的预案;
根据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企改(2002)695号《关于组建全国性稀土企业集团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充分发挥我国稀土的资源及加工优势,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稀土行业向集约化方向发展,国家决定按地域、分类别组建南、北两大稀土集团。
组建南、北两大稀土集团,是国家整顿稀土行业,制止对稀土资源的乱挖、乱炼、乱出口的重大举措,将改善目前由于无序竞争造成的稀土产业市场低迷、销售不畅的状况,为稀土高科公司提供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进一步提高稀土高科的盈利能力,回报广大投资者,维护上市公司形象。
根据中国北方稀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的工作进展要求及财务组提供的《包钢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方案的参考意见》,稀土高科以湿法生产线固定资产净值3.98亿元、递延资产净值0.34亿元和存货净值1.10亿元,共计5.42亿元的资产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预计稀土高科要控股,将成为北方稀土集团的第一大股东。
北方稀土集团正在组建过程中,公司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及时向投资者公告组建过程中的重要事项。
八、公司2003年技术改造方案;
九、公司2003年经营责任书;
十、关于聘任、解聘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
刘石政聘任为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
王晓铁聘任为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陈隆淮解聘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邹连顺解聘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成印解聘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工作需要,董事长建议
赵占斌解聘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陈秀昆聘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根据工作需要,总经理提名
邢斌聘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
刘义聘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赵生平聘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上述同志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57、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人员的任职。
刘义、赵生平、陈秀昆先生简历见附件二
十一、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议案;
拟向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罗湖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二、决定2003年4月1日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时间:2003年4月1日上午8时30分
会议地点:包钢宾馆一楼会议室
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2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6、审议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7、审议强磁中矿、尾矿价格调整的议案.
会议出席对象:
1)凡是2003年3月26日(星期三)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本公司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和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同时受理信函及传真登记,烦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03年3月28日(星期五)
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李光娅夏学文
电话:0472-2207799传真:0472-2207799
邮政编码:014030
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等费用自理。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2月26日
附件一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查报告
2003年2月26日,我们召开了2003年独立董事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对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稀土高科)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拟发生的下列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
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稀土高科在原《供应合同》到期的情况下,与包钢重新签订新的《供应合同》。根据《供应合同》,稀土高科需包钢提供强磁中矿干矿量每月不少于50,000吨和强磁尾矿干矿量每月不少于70,000吨(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相应调整),本次供应的强磁中矿中的稀土氧化物品位为REO大于10%,供应的强磁尾矿中的稀土氧化物品位为REO大于7%,定价是强磁中矿和强磁尾矿分别为每吨20元(不含税)和每吨12元(不含税),稀土高科应该于供应行为发生后的次月上旬,以支票方式向包钢支付上月所提供的强磁中矿和强磁尾矿的货款。有效期自合同生效日起三年,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稀土高科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3年2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强磁中矿、尾矿价格调整的预案》。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议案获得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我们为出具本报告,查阅了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详细背景资料、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听取了公司经营层及其他有关人员汇报。基于我们核查的事实,经充分讨论,我们就此上述两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关于稀土高科与包钢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审查后,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属协商价,交易条件及安排公平合理。该交易不存在损害稀土高科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名):班均李刚
2003年2月26日
附件二
刘义、赵生平、陈秀昆先生简历
刘义先生,男,35岁,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包钢稀土三厂五车间副主任、天骄分厂副厂长、八车间副主任、主任、稀土高科公司八车间主任,现任稀土高科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常务副总工程师。
赵生平先生,男,38岁,大专学历,历任包钢稀土三厂公安科科员,天骄分厂副厂长,动力车间党支部副书记,稀土开发厂副书记,稀土高科公司稀选三分厂厂长、党支部书记。现任稀土高科公司总经理助理、稀选分厂厂长。
陈秀昆先生,男,34岁,大学毕业,中共党员,工程师。历任包钢稀土三厂团委副书记、生产科副科长、三车间副主任、一车间副主任兼副书记,一车间主任、稀土高科公司监事、证券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证券部部长。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委托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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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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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11)“稀土高科”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借款,日期变动,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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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2月26日召开二届十五次董事
会及二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0.50元
(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三、关于强磁中矿、尾矿价格调整的预案:本次强磁中矿、尾矿价格调整
的行为属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在原《供应合同》到期的情况下与包
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新的《供应合同》。根据《供应合同》,
公司需包钢提供强磁中矿干矿量每月不少于50000吨和强磁尾矿干矿量每月不少
于70000吨(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相应调整),本次供应的强磁中矿中的稀
土氧化物品应为REO大于10%,供应的强磁尾矿中的稀土氧化物品位为REO大于7%,
定价是强磁中矿和强磁尾矿分别为每吨20元(不含税)和每吨12元(不含税),有
效期自合同生效日起三年,至2005年12月31日止。
四、关于公司加入中国北方稀土集团的预案:公司以湿法生产线固定资产
净值3.98亿元、递延资产净值0.34亿元和存货净值1.10亿元,共计5.42亿元的
资产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预计公司要控股,将成为北方稀
土集团的第一大股东。
五、关于聘任、解聘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聘任刘石政为公司总经理(兼);
聘任王晓铁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解聘陈隆淮公司总经理职务;解
聘邹连顺、王成印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解聘赵占斌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陈秀
昆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邢斌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聘任刘义、赵生平为
公司副总经理。
六、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议案:拟向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罗湖支行
申请授信额度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4月1日上午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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