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8-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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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8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8-03-27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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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及债务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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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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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召开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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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3月27日上午召开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及债务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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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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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2008-04-18 |
拟披露年报,延期披露定期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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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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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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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权解冻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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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黑龙集团公司(下称:黑龙集团)通知称:
由于黑龙集团分别与交通银行哈尔滨南岗支行、交通银行齐齐哈尔分行就借款合同纠纷事项达成债务和解协议,且履行完毕。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黑龙江高院)于2008年1月14日分别下达协助执行通知:分别解除对黑龙集团所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5000万股、14300万股的冻结。
由于黑龙集团、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就借款合同纠纷事项达成债务和解协议,且履行完毕。黑龙江高院于2008年1月14日下达协助执行通知:解除对黑龙集团所持有的公司5000万股国有法人股的轮候冻结。
由于黑龙集团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就借款合同纠纷事项达成债务和解协议,且履行完毕。黑龙江高院于2008年1月10日下达协助执行通知:解除对黑龙集团所持有的公司229725000股国有法人股的轮候冻结。
由于黑龙集团与交通银行齐齐哈尔分行就借款合同纠纷事项达成债务和解协议,且履行完毕,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黑龙江中院)于2008年1月15日下达协助执行通知:解除对黑龙集团所持有的公司3627.5万股国有法人股的冻结。
上述股份的解冻日期均为2008年1月15日。
因黑龙集团与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的借款事项,黑龙江中院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黑龙集团所持有的公司229725000股国有法人股,冻结期限为2008年1月16日至2008年7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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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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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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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23日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其中,公司注册名称变更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投资、建设、经营城市市政供排水项目及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相关供排水技术和设备的开发、生产与销售, 并提供相关的供排水技术咨询服务(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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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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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8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8-01-23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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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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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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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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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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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4日召开三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1月23日上午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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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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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注入资产产权过户情况的补充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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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现将于2007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注入资产产权过户的有关具体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西宁污水项目公司(企业名称为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090万元)、汉中市兴元自来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西安阎良供水项目公司(企业名称为西安航空科技产业园供排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的股东结构均已于2007年12月28日发生变更,变更后,公司对上述三家公司的出资额分别为人民币1985.5万元(占出资比例95%)、6000万元(占出资比例100%)、3960万元(占出资比例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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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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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国有股权转让的请示获准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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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6日接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给黑龙江省国资委并抄送给公司的有关批复文件,同意公司控股股东黑龙集团公司(下称:黑龙集团)将所持公司22972.5万股国有股份转让给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每股转让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每股净资产值的基础上,以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和市场表现等因素合理确定。
黑龙集团将根据相关债务和解协议履行义务并对本次所转让股权依法解除司法冻结后,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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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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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暨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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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8日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暨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通过公司与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下称:国中水务)签订的委托收购协议的议案。
三、通过黑龙集团公司与国中水务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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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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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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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8日召开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甲方)与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的《资产及债务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甲乙双方于2007年5月17日共同签署的关于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截至2006年12月31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或有负债)事宜的《资产及债务转让协议》,鉴于债务和解及相关工作的进一步推进, 现双方拟对原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甲方将本次转让的标的变更为甲方截至2007年6月30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甲方截至2007年6月30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的清单以甲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的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7年度中期《审计报告》及其附注为准。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具体会议召开通知待上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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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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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债务处置进展情况及资产产权过户情况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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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现将债务处置进展及有关资产产权过户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黑龙集团公司(下称:黑龙集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公司及黑龙江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鹤城建投)于2007年10月9日共同签署了《偿债协议》;同日,黑龙集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交行)齐齐哈尔分行、公司及齐齐哈尔金鹤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黑龙集团、交行哈尔滨南岗支行、公司于2007年10月11日共同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2007年12月16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与公司、黑龙集团、鹤城建投及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债务和解协议获得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批准生效。
上述债务和解协议涉及公司本息合计人民币119384万元的债务,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公司上述主要债务和解协议均已履行完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通知的精神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对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审核工作会议提出的关于公司重组方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下称:国中水务)相关资产过户的要求,国中水务已于2007年12月28日将汉中市兴元自来水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西安阎良供水项目公司99%的股权及西宁污水项目公司95%股权的资产过户到了公司名下,并已进行了工商登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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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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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暨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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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发布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暨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2月28日下午2:00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暨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12月26日-28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等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187”;投票简称为“黑龙投票”。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7年12月17日下午3: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7年12月18日至27日期间工作日的每日8:30-11:00、13:30-17: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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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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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及增加相关股东会议暨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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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15日召开三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与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下称:国中水务)签订的委托收购协议:2007年8月6日,公司与国中水务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国中水务分别与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西安阎良区相关人士、西宁市相关人士签署关于收购汉中市兴元自来水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西安阎良供水项目公司99%的股权及西宁污水项目公司95%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国中水务将以豁免债务等适当方式解决公司的收购资金。由此,上述三家水厂的股权为本次重组的购买标的。
二、通过提请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暨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黑龙集团公司(下称:黑龙集团)与国中水务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向国中水务转让黑龙集团持有的公司70.21%的股份, 共计22972.5万股国有法人股。暂停上市时股价为每股0.98元,尚未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经评估,公允价值为1.83元/股,经双方协商,由国中水务以4.2049亿元的转让价格,以承接债务方式受让黑龙集团持有的公司上述国有法人股,合计每股转让价格1.83元,较暂停上市时停牌价格溢价了86.73%。
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12月14日接到黑龙集团提交的《关于公司与国中水务签订的委托收购协议》及《黑龙集团与国中水务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经审议,同意将上述协议提交公司定于2007年12月28日下午2:00召开的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暨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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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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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暨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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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发布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暨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2月28日下午2:00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暨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12月26日-28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等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187”;投票简称为“黑龙投票”。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7年12月17日下午3: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7年12月18日至27日期间工作日的每日8:30-11:00、13:30-17: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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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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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改沟通结果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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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就股权分置改革(简称:股改)方案的主要内容与部分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针对流通股股东提出的问题,非流通股股东黑龙集团公司,特别是公司潜在非流通股股东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下称:国中水务)对本次股改对价的方式进行如下修改和完善:
国中水务以现金形式支付股改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人民币2.0元。国中水务将就此设立专门账户,在本次股改网络投票前将支付股改对价的资金人民币1950万元汇入该专门账户。
同时国中水务承诺:将受公司委托收购3个水务资产股权垫付的收购款项17500万元捐赠给公司,即豁免公司由于委托收购3个水务资产股权所欠的收购款项17500万元。上述3个水务资产的产权在年内过户到公司名下。收购款项17500万元的豁免事项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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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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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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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尚未完成,将再推迟至2007年12月18日披露与流通股股东沟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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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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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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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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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曾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披露将在2007年12月12日披露与流通股股东沟通情况。鉴于尚需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调整,将推迟至2007年12月13日披露与流通股股东沟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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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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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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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10日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公告,现将原联系电话号码“0452-2816277”变更为“0452-598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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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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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和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召开相关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分置,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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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7日召开三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黑龙集团公司(下称:黑龙集团)与公司潜在控股股东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下称:国中水务)提出的《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国中水务同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以豁免公司欠国中水务的部分债务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所持非流通股股份的上市流通权,即:国中水务豁免公司由于委托收购3个水务资产股权所欠的收购款项17500万元,由于流通股比例为29.79%,流通股股东共获得5213万元的净资产,每股流通股获得0.5346元。公司经审计的2007年度中期报告显示每股净资产为0.33元,以获得的净资产值计算,相当于流通股每10股获付16.2倍的现有每股净资产,非流通股股东共支付5213万元。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不以控股权转移过户为前提条件。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除将遵守有关文件所规定的法定承诺事项外,黑龙集团和国中水务对股份的禁售或限售还作出特别承诺:所持有的原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2月28日下午2:00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12月26日-28日期间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187”;投票简称为“黑龙投票”。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7年12月17日下午3: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7年12月18日至27日期间工作日的每日8:30-11:00、13:30-17: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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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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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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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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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黑龙集团公司(下称:黑龙集团)通知,因黑龙集团与交通银行哈尔滨南岗支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继续冻结黑龙集团所持有的公司5000万股国有法人股,冻结期限为六个月(自2007年11月28日起至2008年5月2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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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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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7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7-12-28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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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关于黑龙股份与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收购协议》;
《关于黑龙股份与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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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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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资产(债务)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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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下称:国中水务)代为收购3个水务资产,国中水务承诺以支付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方式豁免因上述委托收购产生的债务17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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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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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关于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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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得到了公司控股股东黑龙集团公司及潜在控股股东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下称:国中水务)的支持。双方均对推进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作出了承诺,并就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经过与公司主要流通股股东沟通,均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动议表示积极赞同。
公司已经因为连续亏损3年而暂停上市,目前正在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并积极申请恢复上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动议以豁免公司欠国中水务的部分债务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所持非流通股股份的上市流通权。每位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直接体现在持有股份对应的每股净资产值上,不涉及现金分配和股份变动。
公司本次披露的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将在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及申请恢复上市获得批准的基础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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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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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公布收购报告书摘要及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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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ST黑龙)控股股东黑龙集团公司(持有的S*ST黑龙22972.5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S*ST黑龙已发行股份比例的70.21%,下称:黑龙集团)与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下称:国中水务)分别于2007年5月17日、2007年6月22日、2007年11月2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国中水务通过协议方式收购黑龙集团持有的S*ST黑龙全部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4.2亿元。
本次收购完成后,国中水务将持有S*ST黑龙22972.50股股份;黑龙集团不再持有S*ST黑龙股份。
上述事项尚需取得有关有权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收购与S*ST黑龙重大资产重组及恢复上市申请互为前提,同步实施,如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批准,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国中水务将终止本次收购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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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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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债务重组情况公告 |
上交所公告,资产(债务)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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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现对债务重组情况公告如下:
2007年10月9日,由黑龙集团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公司及黑龙江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偿债协议》;由黑龙集团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公司及齐齐哈尔金鹤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2007年10月11日,由黑龙集团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及公司共同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协议尚未履行完成,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2007年11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另外,由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黑龙集团公司、公司、齐齐哈尔造纸有限公司、中竹控股有限公司及齐齐哈尔中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公司重组终止协议》已经履行完成。
通过上述债务重组,共减少公司金融债务9.5亿元(占公司全部负债的63%);资产负债率由截至2007年9月30日的95.67%下降到目前的约36%。同时,通过与股权冻结权人的债务和解,可解除国有股股权司法冻结,为实施股权转让扫清了障碍。公司目前正在加紧对剩余债务的处置,以期达到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
以上签署的三个金融债务重组协议及11家一般债权人签订的债务和解协议,因受近期重组进度的影响,均未能按照各自协议约定时间履行债务人义务。上述涉及的债务重组协议各方就延期履行协议达成了一致意见,协议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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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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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控股股东股权冻结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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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2日接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就原告交通银行齐齐哈尔分行与公司控股股东黑龙集团公司(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份2297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21%,下称:黑龙集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继续冻结黑龙集团持有的公司14300万股股权,继续冻结期限从2007年10月31日起至2008年4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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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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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风险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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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上市公司部于2007年10月25日向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了关于恢复上市的监管意见函。
公司目前正在按照上市公司有关恢复上市的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事宜。
若在规定期限内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未能获得上交所的核准,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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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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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
上交所公告,定期报告补充(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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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24日披露的《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部分数字有误,现予以更正,其中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中上年度期末的总资产“1,023,488,164.43元”应更正为“1,154,834,810.27元”。其余更正内容详见2007年10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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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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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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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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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588,991,492.12 1,023,488,164.43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68,735,397.38 -313,399,832.03
每股净资产 0.2101 -0.9578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净利润 -38,749,261.21 382,118,593.35
基本每股收益 -0.1184 1.1678
净资产收益率(%) -56.37 555.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56.37 -545.1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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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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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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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18日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有关通知,上交所正式受理了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
若在规定期限内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未能获得上交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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