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7-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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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至股改程序结束日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7-08-03,恢复交易日:2007-09-11 ,2007-09-11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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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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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结果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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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公告以来,公司董事会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根据协商结果,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动议人提议,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调整如下:
对价支付方案调整为:实际对价安排为每10股流通股获得定向转增股本3.58股。
限售期限调整为:公司全体发起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后首个交易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华西药业、新凤凰城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流通权的获得:改革方案实施12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
原方案中有关启动非公开发行事宜及优质资产注入的安排现调整为:无特别承诺。
增加后续安排: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且新凤凰城受让股份过户后的1个月内,将启动公司向新凤凰城及其控股股东凤凰城集团定向增发收购资产的工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动议人将在相关的股东大会会议中就定向增发事宜投赞成票。新凤凰城及凤凰城集团将通过定向增发向公司注入其所拥有的2宗地产项目,分别为“巨山新村C区”,总建筑面积为79716平方米及“中关村科技园温泉产业园”,占地面积53.66公顷,规划建筑面积不超过43.67万平方米(不含地下)。
此次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须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并经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7月30日复牌。投资者请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2007年7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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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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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7年股东大会 ,2007-08-13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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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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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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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连续停牌 |
上交所公告,股权分置,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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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8月13日15:0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8月9日-13日期间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211”;投票简称为“藏药投票”。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07年5月31日之财务数据,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流通股总数4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流通股股东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份,转增比例为每10股转增2.04股。方案实施后,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对价股份相当于每10股获送1.20股。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事项:
1、公司全体发起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持有的公司之股份自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2、除西藏自治区藏药厂以外的其他发起人承诺:
(1)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后十二个月内,将择机启动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工作,向公司逐步注入优质房地产业项目及相关资产。若上述非公开发行工作未能在承诺期限内启动,承诺人将向公司流通股股东追送股票,追送比例为每10股流通股获赠1股。
(2)上述非公开发行工作之启动时间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非公开发行工作的相关议案之日为准;同时,上述承诺人所持有之公司非流通股股份之限售期限将在法定限售期限的基础上,根据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与非公开发行工作之启动时间之间的间隔进行相应的延长,但最长延长时间不超过12个月。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7年8月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7年8月3日至13日15: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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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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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期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7-07-19,恢复交易日:2007-07-30,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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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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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期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7-07-19,恢复交易日:2007-07-30 ,2007-07-30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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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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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重大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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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下称:西藏监管局)[2007]42号《监管函》,该函认为公司未能有效落实西藏监管局向公司下达的[2007]20号《监管函》所要求的事项,对此西藏监管局向公司下达了进一步的监管要求。
根据42号《监管函》要求,公司已于同日向成都豪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豪达房产)、成都达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达义物业)分别发出了有关函,要求该两公司根据20号和42号《监管函》的要求,于2007年7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正式回复公司以下事项:
1、公司将于近期派出财务人员进驻上东阳光项目,对上东阳光三、四期的全部资金流动进行监督,以确保公司1.5亿投资款及2400万优先固定收益的安全。以上财务监督直至公司款项全部收回为止。
2、按《监管函》要求制定明确还款进度计划。
3、提供明确的资产抵押担保计划。
公司已成立了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工作组,加强与豪达房产和达义物业的协商,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尽快达成切实可行的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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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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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预亏](600211) S藏药业:公布2007年中期业绩预告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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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07年中期业绩预告
经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07年上半年业绩亏损4500万元左右(上年同期净利润为111.62万元,按新会计准则调整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52.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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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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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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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29日召开二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管理规则》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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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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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2007-08-24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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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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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重大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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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27日接到控股股东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7.03%的股权,下称:华西公司)的通告:华西公司与刘德功、赵学增、王江滨、陈景行、王志中、高自力、彭辉、王保明、曹树珍、任北辰10名自然人于2007年6月26日签署了《关于公司股份转让的协议书》,协议涉及的转让公司股份为148万股(尚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1.2%),其中,上述10名自然人分别受让7万股、10万股、10万股、10万股、8万股、25万股、30万股、25万股、15万股、8万股,协商确定转让单价为人民币5.572元/股,转让对价合计人民币8246560.00元。
上述协议所涉及公司股份尚需司法冻结完全解除时,才能依法交割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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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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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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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25日召开二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岳巍辞去公司总经理的报告,聘任斯钦担任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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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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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由“岳巍”变为“斯钦” ,2007-06-25 |
总经理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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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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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公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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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藏药业)控股股东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S藏药业57.03%的股权,下称:华西药业)于2007年6月18日与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凤凰城)及其一致行动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新凤凰城及其一致行动人受让华西药业持有的S藏药业3496万股股份(占S藏药业28.51%,目前被司法冻结)。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新凤凰城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S藏药业3496万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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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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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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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12日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债权转让协议》及《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
二、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四、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
五、通过关于实行新会计准则修订会计政策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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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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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重大事项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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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18日接到控股股东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7.03%的股权,下称:华西公司)的通告,华西公司于2007年6月18日签署了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转让的三份相关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华西公司与北京新凤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凤凰城)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明德、斯钦、林犇、王晓增、邵马珍、陈丽晔等六名自然人签署的《关于公司股份转让的协议书》:本次转让股份合计为3496万股非流通社会法人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8.515%),其中新凤凰城、周明德、斯钦、林犇、王晓增、邵马珍、陈丽晔分别拟受让2696万股、310万股、208.62万股、139.07万股、100万股、30万股、12.31万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572元/股,转让总对价人民币19480万元。
二、成都达义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华西公司85%的股份,下称:达义集团)、华西公司、新凤凰城签署的《三方协议》:鉴于华西公司所持公司6992万股股份上存在司法冻结的权利限制情况,各方约定,若新凤凰城最终未能就华西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或虽就华西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达成股份转让协议,但未能最终依法过户取得该等公司股份时,新凤凰城有权要求达义集团立即以人民币1.00的价格转让其所持有的华西公司50%股权。届时该50%华西公司股权代表的华西公司控制权将用于善后清偿事务处理。同时在上述清偿处理完毕后,达义集团负有在新凤凰城提出回购要求时立即以人民币1.00的价格回购华西公司50%股权并履行一切使新凤凰城完全退出华西公司之必要事务的义务。
三、华西公司与自然人杨晓签署的《关于公司股份转让的协议书》:本次转让股份为200万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572元/股,转让总对价为人民币11144000元。
上述协议中所涉及转让股份需在司法冻结状态完全解除后,方能依法交割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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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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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有关股权分置改革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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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动议人发生改变,公司于2006年12月25日公告拟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宣告终止。
公司已于近日重新聘请了保荐机构,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将联合本次股份的受让人于近期提出新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重启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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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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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刊登重要事项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7-06-13,恢复交易日:2007-06-20,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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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股东大会决议未公告,根据有关规定,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07年6月13日起停牌,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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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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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刊登重要事项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7-06-13,恢复交易日:2007-06-20 ,2007-06-20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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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股东大会决议未公告,根据有关规定,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07年6月13日起停牌,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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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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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连续停牌 |
上交所公告,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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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股东大会决议未公告,根据有关规定,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07年6月13日起停牌,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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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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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资产(债务)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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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5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有关《监管函》,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其于2007年4月25日与成都豪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豪达房产)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以及与豪达房产和成都达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达义物业)签订的《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
此后,公司立即致函豪达房产、达义物业,向其通报并转送了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上述《监管函》。达义物业已回函确认,表示将按照《监管函》的要求,协助公司聘请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其资产进行评估,如其资产不足以承担《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中约定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其实际控制人将提供个人财产连带保证责任或增加担保人;同时在《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履行期间,及时向公司通报有关其股权变更、资金流向、项目变动、诉讼以及大额资金划拨等重大事项。公司尚未收到豪达房产相关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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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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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重大事项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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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7.03%的股权,下称:华西药业)与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益佰制药)、叶湘武、岳巍、郎洪平三位自然人就股权转让及债务承担纠纷一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贵州高院)的主持下,华西药业与益佰制药及公司于2007年5月28日签署了“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华西药业在2007年6月6日(含6月6日)之前支付益佰制药13000万元(包括8000万元应退的股权转让定金、1500万元其他款项及利息、股权转让定金10000万元的利息及华西药业自愿支付给益佰制药的补偿款)的款项后,益佰制药及叶湘武、岳巍、郎洪平三位自然人与华西药业于2005年12月18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解除。
二、华西药业分别在2007年9月30日、2007年10月31日之前向益佰制药支付所余的应退股权转让定金1500万元、500万元。
三、关于益佰制药为公司向银行提供的本金总计金额为9650万元的贷款担保以及根据本案调解书确定的由华西药业立即偿还益佰制药及3名自然人为其向公司承担的债务124848494.69元及相应利息作出了处理方案。
四、在以上条款全部履行完毕的条件下,公司对益佰制药及三名自然人的债权消灭,本执行案中益佰制药及三名自然人对华西药业的债权也结清,对华西药业财产的司法冻结方能解除。
五、本案的执行费用由华西药业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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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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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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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有关机构对公司与成都豪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豪达房产)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与豪达房产和成都达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中涉及的“上东阳光第三、第四期项目”进行了审计和评估,审计及评估结果如下:
根据有关《审计报告》,截至2007年3月31日豪达房产上东阳光第三、第四期项目资产价值为291058975.34元,期间费用支出为16822635.98元。
根据有关《评估报告》,豪达房产开发项目上东阳光第三、四期项目资产评估值为61468.17万元;负债评估值为30788.16万元;项目净资产评估值为30680.01万元。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6月12日上午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上述《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将作为《债权转让协议》和《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附件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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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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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7-06-12 |
召开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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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0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债权转让协议》;
3、《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
4、公司200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2006 年度财务报告;
6、公司200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
8、公司200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9、关于实行新会计准则修订会计政策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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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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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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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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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874,097,452.38 867,879,432.47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380,607,462.58 388,761,476.47
每股净资产 3.104 3.171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净利润 -8,104,547.31 -8,104,547.31
基本每股收益 -0.07 -0.07
净资产收益率(%) -2.13 -2.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2.13 -2.1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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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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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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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6日召开二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及2006年度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债权转让协议》及《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
二、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四、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实行新会计准则修订会计政策的报告。
六、通过关于对《债权转让协议》中所涉及1.5亿元的债权不再提取坏帐准备的议案。
上述有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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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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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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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2006年末 2005年末
总资产 866,901,919.81 820,620,453.93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387,980,091.94 384,902,817.16
每股净资产 3.165 3.14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671 3.09
2006年 2005年
主营业务收入 861,841,830.09 696,482,195.72
净利润 3,077,274.78 -41,323,964.31
每股收益 0.025 -0.337
净资产收益率(%) 0.79 -10.7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27 0.15
公司2006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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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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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关联交易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关联交易,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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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5日与成都豪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成都豪达)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双方就以下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四川诺迪植化有限公司、成都嘉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天恒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共计欠公司的债务人民币124848494.69元;在北京房地产项目中享有的债权人民币2000万元;其他应收债权计人民币5151505.31元。成都豪达同意承接上述全部债权,共计人民币1.5亿元。
同日,公司与成都豪达、成都达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达义物业)签署了《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公司将上述1.5亿元的债权置换为在成都豪达上东阳光项目第三、第四期的优先投资受益,确保公司在两年内收回人民币1.5亿元和获得优先8%的固定收益(每年计人民币1200万元,两年共计人民币2400万元)。达义物业自愿为成都豪达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公司给付投资款和优先获得的固定收益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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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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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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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29日收到北京市展达律师事务所(下称:展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询证函》之复函,同时转交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四川高院)有关《民事裁定书》和《民事判决书》。
2002年9月26日,公司为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藏珠峰)从中国银行西藏分行(下称:西藏分行)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担保,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到期时,西藏珠峰未归还借款。此后,西藏珠峰归还了本金425499.98元。
2004年6月25日,西藏分行与信达成都办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在该案中《人民币借款合同》中的债权及从权利转让给信达成都办,其中本金为4957.45万元。
2006年8月3日,信达成都办向四川高院起诉西藏珠峰和公司。根据信达成都办要求,四川高院于2006年9月18日下达了有关《民事裁定书》,对西藏珠峰和公司的财产在6100万元的价值范围内进行保全。公司被查封、冻结清单如下:
1、公司位于成都市锦江区中新街中新街49号权0538242、0538243、0538244房产;
2、公司所持有的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95%的股份、四川诺迪康威光制药有限公司95%的股份及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75.5%的股份。
四川高院于2006年11月23日以有关《民事判决书》作出判决:西藏珠峰向信达成都办返还借款本金4957.45万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和复利;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06年12月7日,展达律师事务所受公司的委托,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目前案件材料已经转至二审法院,公司正在等待二审法院进一步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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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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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07-04-30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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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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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
上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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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25日公告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公司董事会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渠道与部分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由于目前已取得联系的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在协商中存有一定分歧,公司无法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达成一致。公司董事会受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决定取消原定于2007年2月15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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