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7-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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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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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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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组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会后按照有关要求,对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意见回复并于9月上旬上报到中国证监会。目前等待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批准文件。公司目前正积极准备实施重组及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事项,以便公司在获得批准文件后将重组及股权分置改革事项尽早实施完毕达到复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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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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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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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07年8月2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组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文件后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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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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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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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调整后
总资产 312,765,840.19 351,410,660.72
股东权益 304,312,911.38 311,736,371.31
每股净资产 1.716 1.758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营业总收入 10,489,931.15 25,475,054.86
调整后
净利润 -7,423,459.93 -5,248,428.63
基本每股收益 -0.0419 -0.0296
净资产收益率(%) -2.4394 -1.74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3 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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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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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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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29日召开四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解除对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宏兴的聘任,聘任石渝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在石渝平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以前,仍由公司董事长王劲松履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二、通过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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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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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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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29日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续聘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选举许雷为公司董事、欧阳骞为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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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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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2007-08-29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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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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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关于变更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东大会事项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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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原定会议地点不能满足客观需要,现决定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变更为“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316号云南滇池温泉花园国际大酒店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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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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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关于增加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通知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东大会事项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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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北京新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102.02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在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选举许雷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欧阳骞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
经董事会审查,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作为新增提案列入于2007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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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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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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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13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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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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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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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接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云南城建)通知,云南城建已取得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6月8日出具的有关复函,云南城建于2007年6月7日公告的《云南城建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补充承诺函》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优化方案已经获得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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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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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资产(债务)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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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8日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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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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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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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接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云南城建)有关函,云南城建就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向云南城建定向发行若干股份并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以及云南城建收购北京新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全部股份交易完成后的相关事项作出如下补充承诺:
一、在本次交易完成年度后的三个完整会计年度(若2007年底前完成本次交易,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即2008年、2009年、2010年),如公司累计实现合并报表上的净利润总额少于5亿元,云南城建将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补足差额。
二、以上第一条中所述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若云南城建获得相关金融、证券及矿业类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在获得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云南城建将该等资产按公允价值转让给公司。
三、云南城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四、在本次交易完成年度后的三个会计年度,云南城建向公司提议的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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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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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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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发布。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6月13日14:00-16:0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6月11日-13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239”;投票简称为“红河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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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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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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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6月8日14:00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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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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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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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07年5月30日-6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以上,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公告如下: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未有公司相关人员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公共传媒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
截至目前,公司除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以及股权分置改革的有关工作外,未有其他重要交易、重要合作、重要投资、重大诉讼和仲裁、接受资助、重大报批等事项发生。
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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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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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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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接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批复文件,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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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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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至股改程序结束日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7-06-05,恢复交易日:2007-11-30 ,2007-11-30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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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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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至股改程序结束日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7-06-05,恢复交易日:2007-11-30,连续停牌 ,2007-06-05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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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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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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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发布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6月13日14:00-16:0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6月11日-13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239”;投票简称为“红河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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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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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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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18日首次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进行如下调整:
一、原对价安排现调整为: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包括云南城投在内的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320229股,云南城投和公司其它非流通股股东将本次获得转增的全部股份转送给流通股股东,上述对价水平若换算成非流通股股东送股方案,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股。
二、云南城投就原业绩方面的承诺事项现调整为:云南城投与公司进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若公司2007年度、2008年度和2009年度三年累计净利润低于30000万元,云南城投承诺以现金形式补足差额。
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需获得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5月28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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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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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公布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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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3日,上海百瑞佳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百瑞佳)与杜芳、李伟兵、吉会才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百瑞佳将其所持有的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红河)2462.4万股股份(计13.89%)分别转让给杜芳1189万股(计6.70%)、李伟兵410.4万股(计2.32%)、吉会才863万股(计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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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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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7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7-06-08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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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1.1、与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置换
1.2、向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3、同意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
2、《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4、《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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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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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7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7-06-08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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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1.1、与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置换
1.2、向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3、同意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
2、《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4、《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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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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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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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6月8日14:00-16:00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等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239”;投票简称为“红河投票”。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为: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7年5月3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7年5月31日-6月7日每日9:00-16:00和2007年6月8日9:00-12: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报刊《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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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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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知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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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6月13日14:00-16:0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6月11日-13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239”;投票简称为“红河投票”。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7年6月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7年6月5日-12日每日9:00-16:00和2007年6月13日9:00-12: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报刊《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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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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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7年股东大会 ,2007-06-13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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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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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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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召开股权分置改革投资者网上交流会的通知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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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7年5月23日上午9:30-11:30与投资者就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进行网上交流,投资者网上交流网址: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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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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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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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接许虹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徐晖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辞呈,根据有关规定,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董事长王劲松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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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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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期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7-05-18,恢复交易日:2007-05-28 ,2007-05-28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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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会对公司股票交易产生一些不确定的影响,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从2007年4月20日起持续停牌,公司董事会承诺最晚于2007年5月18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公司股票自2007年5月28日起复牌交易,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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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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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期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7-05-18,恢复交易日:2007-05-28,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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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会对公司股票交易产生一些不确定的影响,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从2007年4月20日起持续停牌,公司董事会承诺最晚于2007年5月18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公司股票自2007年5月28日起复牌交易,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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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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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资产(债务)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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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17日以通讯和传真方式召开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2007年5月17日,公司与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云南城投)签署了《重大资产置换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书》,公司拟以除40646.9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外的全部资产和全部负债(评估结果作价27957.70万元)与云南城投的经营性房地产业务相关资产(评估结果作价64198.24万元)进行置换,并向云南城投发行股份购买置入资产超过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362405449.74元),发行股份数量为79300973股,发行价格为4.57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准)。
同时,云南城投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新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北京步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光创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新光创业将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5102.02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7%)转让给云南城投,股份性质为社会法人股,股份收购价款包括人民币4000万元及云南城投取得的公司置出资产。股权转让完成后,云南城投即成为公司潜在第一大股东。
上述资产置换及定向发行股份同时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同意云南城投免于发出要约,但最终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豁免批复。
二、通过将公司名称变更为“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三、通过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与公司股份转让、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结合,在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由非流通股股东以本次获得转增的全部股份向流通股股东送股作为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具体如下:
1、云南城投受让新光创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与云南城投进行重大资产置换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3、云南城投及相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作出的对价安排: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包括云南城投在内的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0.300320股,云南城投和公司其它非流通股股东将本次获得转增的全部股份转送给流通股股东,上述对价水平若换算成非流通股股东送股方案,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0.5股。
公司所有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潜在非流通股股东云南城投均承诺将遵守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承诺义务外,具体承诺事项如下: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云南城投对于获得流通权的股份的出售或转让作出如下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二十五。
上海百瑞佳投资有限公司对于获得流通权的股份的出售或转让作出如下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云南省小龙潭矿务局对于获得流通权的股份的出售或转让作出如下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云南城投就未明确表示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非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的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在本次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起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非流通股股份禁售期(12个月)届满前十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明示不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由云南城投在该等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书面意见后五日内,向该等非流通股股东偿付其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已承担的对价安排股份。
云南城投与公司进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若公司2007年度、2008年度和2009年度三年累计净利润低于25000万元,云南城投承诺以现金形式补足差额。
鉴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及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密切相关。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现场会议召开日、网络投票时间将视公司股份转让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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