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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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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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11日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在建工程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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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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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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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03年第三次
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03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涉及的募集资金变更
到投资建设200万吨焦化技改项目。
二、通过关于公司在建工程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在建工程1#烧
结工程项目、2#烧结工程项目、1#高炉工程项目、2#高炉工程项目进行追加投资,
分别由原计划投资4984万元、4974万元、4960万元、4923万元追加到投资8984万
元、8974万元、8998万元、8998万元。
三、通过续聘山西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10月11日上午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
上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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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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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天 |
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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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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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回访报告 |
上交所公告,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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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集团2003年年度报告已于2004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公布,华龙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安泰集团此次公开发行的主承销商,于2004年4月19日至
23日对安泰集团进行了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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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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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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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10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二、通过公司2004年银行贷款额度和担保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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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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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03年度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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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为:以2003年末总股本23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2股转增5股派现金0.5
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04年7月15日
除权除息日:2004年7月16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4年7月1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7月22日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03年度每股收益为0.182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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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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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08)“安泰集团”公布重大事项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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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土地使用问题引起几起诉讼、纠纷事件,
现公告如下:
一、关于正在进行的有关公司使用的土地的诉讼情况
1、关于义安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诉介休市政府、国土资源局土地征用出让
的行政诉讼案件。
2003年5月25日,义安村村民委员会对介休市政府、介休市国土资源局提起
行政诉讼,并将公司列为第三人。义安村村民委员会诉称,介休市国土资源局在
征用义安村的180.55亩耕地时,将该耕地以非耕地名义征用,并无偿出让给公司
,同时,未给村民委员会进行补偿。该村民委员会请求确认土地征用行为无效,
并撤销已发放的该宗土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2、关于义安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诉公司的土地纠纷案件
2003年5月27日,义安村村民委员会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诉称,义安村村
民委员会与公司于1993年12月15日签订了一份《租用土地合同》。合同约定,公
司租用义安村土地450亩,每亩租金2000元。租期为20年,自1994年1月1日起至2
013年12月30日止。合同签订后,到2003年3月底公司尚欠2466237.10元未付。另
外,公司在《租用土地合同》签订后,实际还多占80亩,但至今未支付租金。该
村民委员会请求支付欠付的租金,及多占的80亩土地9年的租金1440000元。
3、关于三佳乡东湛泉村40名村民诉东湛泉村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纠纷案件
2003年6月1日,东湛泉村40名村民对东湛泉村村民委员会提起诉讼,并将公
司列为第三人。村民诉称,村委会强行收回土地,交由公司作为建设用地。村民
请求返还承包的土地90亩,并赔偿损失36515元。
二、关于公司占用义安村土地受到行政处罚情况
公司于2003年3月1日,与介休市义安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占用合同》,公
司占用义安村土地388亩。公司在办理土地占用手续的同时,经有关部门同意在
该地开工建设高炉项目配套水厂的基建工程。3月底,义安村民委员会进行了换
届选举,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对上一届委员会签定的合同不予认可,引起纠纷。5
月底,上级土地管理部门核查后,认为公司在介休市政府及土地部门同意但省级
部门尚未批准的情况下便开工建设,未经合法批准,违反了相关法规,要求公司
接受处罚,立即停工,限期办理土地占用手续。2003年5月22日,介休市国土资
源局出具了《介休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认为,公司未
经批准占用义安村土地241140平方米,违反了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决定作
出如下处罚:罚款1205700元整。同时,对政府有关人员进行了处理。公司随即
停工,接受处罚,并按照要求积极办理合法手续。此事件并没有在法院立案。
以上涉讼案件公司正在积极准备材料应诉,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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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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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预增](600408)“安泰集团”公布业绩预增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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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08)“安泰集团”公布业绩预增公告
由于2003年上半年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产品焦炭价格有较大幅度
上涨,以及公司加大国外市场的拓展力度,公司2003年上半年相关财务数据显示,
公司焦炭出口量比上年同期有大幅度的增长,预计公司2003年上半年净利润与2002
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具体净利润额将在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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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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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延期披露中报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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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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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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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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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集团: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7月22日公告,公司与介休市义安村民
委员会签订了《土地占用合同》,占用义安村土地388亩作为公司建设用地。由
于公司未经合法批准便开工建设,公司受到了行政处罚,后按照要求积极办理
合法土地占用手续。
公司于2003年12月22日发布进展公告,公司接到介休市人民政府转发的晋
中市人民政府、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文件,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公司占用义安村集体土地24.12公顷作为建设用
地,公司在交纳了相关费用后,取得了上述文件。公司在取得有关部门的合法
批准文件后,在该土地上重新开工建设高炉配套项目及发电厂项目。
2003年8月15日,义安村民委员会向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介
休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土地管理法定职责。2004年2月13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下达了《行政判决书》,认定介休市国土资源局未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并
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判决,责令介休市国土资源局继续履行法定职责。
到目前为止,公司对该地块的使用仍在正常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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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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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20是安泰集团(600408)发行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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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起始日首发A股(发行价:5.09: 发行总量:7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3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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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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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20是安泰集团(600408)发行截止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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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截止日首发A股(发行价:5.09: 发行总量:7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3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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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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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15是安泰集团(600408)股权登记日 |
发行与上市-股权登记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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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日首发A股(发行价:5.09: 发行总量:7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3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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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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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20是安泰集团(600408)二级市场配售日 |
发行与上市-二级市场配售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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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市场配售日首发A股(发行价:5.09: 发行总量:7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3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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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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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21是安泰集团(600408)中签率公告日 |
发行与上市-中签率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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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签率公告日首发A股(发行价:5.09: 发行总量:7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3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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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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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22是安泰集团(600408)发行结果公告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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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结果公告日首发A股(发行价:5.09: 发行总量:7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3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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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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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20是安泰集团(600408)资金冻结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资金冻结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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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冻结起始日首发A股(发行价:5.09: 发行总量:7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3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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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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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17是安泰集团(600408)网上路演推介日 |
发行与上市-网上路演推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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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路演推介日首发A股(发行价:5.09: 发行总量:7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3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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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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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12是安泰集团(600408)上市日期 |
发行与上市-上市日期,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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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首发A股(发行价:5.09: 发行总量:7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3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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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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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A股,发行数量:7000万股,发行价:5.09元/股,新股上市,发行方式:二级市场定价配售 |
新股上市,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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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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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A股,发行数量:7000万股,发行价:5.09元/股,申购代码:沪市737408 深市003408 ,配售简称:安泰配售,发行方式:二级市场定价配售 |
新股发行,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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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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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A股,发行数量:7000万股,发行价:5.09元/股,新股中签率公告日,发行方式:二级市场定价配售 |
新股中签率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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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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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A股,发行数量:7000万股,发行价:5.09元/股,新股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方式:二级市场定价配售 |
新股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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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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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A股,发行数量:7000万股,发行价:5.09元/股,新股中签缴款日,发行方式:二级市场定价配售 |
新股中签缴款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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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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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A股,发行数量:7000万股,发行价:5.09元/股,新股网上路演推介日,发行方式:二级市场定价配售 |
新股路演推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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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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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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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08)“安泰集团”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2,488,271,806.27 1,901,153,626.82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770,615,545.77 686,913,022.79
每股净资产 3.35 2.99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3.31 2.95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650,630,615.59 462,244,057.27
净利润 83,702,522.98 32,764,031.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92,134,555.01 41,270,583.44
每股收益 0.36 0.14
净资产收益率(%) 10.86 5.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006,741.49 -19,215,85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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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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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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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四年第一次会议于2004年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召开董事会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安民先生主持。
经全体董事审议讨论,以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外商组建合资公司的议案》;
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焦炭生产、经营的规模效应,促进环保产业进步,实现工业废气、废水、废渣的综合开发和转化,抓住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世界经济恢复对焦炭强劲需求的有利时机,与香港ESKINVESTMENTLIMTED公司合资组建"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详细情况见附后的《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
1、同意公司与香港ESKINVESTMENTLIMTED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建设200万吨机焦项目的一期工程100万吨/年机焦技术改造项目;
2、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为抓住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世界经济恢复对焦炭强劲需求的有利时机,积极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山西省政府"治汾改焦"的战略方针,最大限度地发挥焦炭生产、经营的规模效应,适应市场变化而进行的业务调整,是必要可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赢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本次公司与外商组建合资公司进行对外投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同意将关于公司与外商组建合资公司的议案提交公司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新成立的合资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新组建的控股合资子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加快机焦项目的工程进度,根据公司与InternationalFinanceCorporation(国际金融公司)达成的初步意向性协议,国际金融公司将向新组建的合资公司提供为期十年的7000万美元贷款,根据国际金融公司的要求,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50%的范围内向此笔长期贷款提供部分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有关担保协议签定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改章程、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内容如下:
A、原第四章第二节第四十一条中:
(八)审议批准公司投资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比例高于10%的投资项目,或虽低于10%,但公司在除焦炭、钢铁、建材、电力、碳素以外的领域内的投资项目;
(十)审议批准公司为他人提供的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5%以上的担保;
(十一)审议批准下列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行为:
1.购买、出售、置换入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的比例达10%以上;
2.购买、出售、置换入的资产净额(资产扣除所承担的负债)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达10%以上;
3.购买、出售、置换入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10%以上。
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分次购买、出售、置换的,以其累计数计算购买、出售、置换的数额。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或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以上的贷款;
修改为:
(八)审议批准公司投资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比例高于30%的投资项目;
(十)审议批准公司为他人提供的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30%以上的担保;
(十一)审议批准下列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或其他资产处置行为:
1.购买、出售、置换入或处置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的比例达30%以上;
2.购买、出售、置换入或处置的资产净额(资产扣除所承担的负债)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达30%以上;
3.购买、出售、置换入或处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30%以上。
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分次购买、出售、置换或处置的,以其累计数计算购买、出售、置换或处置的数额。
(十二)审议批准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30%以上的贷款;
B、原第四章第四节第六十七条中:
(七)公司投资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比例高于10%的投资项目,或虽低于10%,但公司在除焦炭、钢铁、建材、电力、碳素以外的领域内的投资项目;
(九)公司为他人提供的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5%以上的担保;
(十)符合下列标准之一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行为:
1.购买出售、置换入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的比例达10%以上;
2.购买、出售、置换入的资产净额(资产扣除所承担的负债)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达10%以上;
3.购买、出售、置换入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10%以上。
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分次购买、出售、置换的,以其累计数计算购买、出售、置换的数额。
(十一)公司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或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以上的贷款;
修改为:
(七)公司投资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比例高于30%的投资项目;
(九)公司为他人提供的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30%以上的担保;
(十)符合下列标准之一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或其他资产处置行为:
1.购买、出售、置换入或处置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的比例达30%以上;
2.购买、出售、置换入或处置的资产净额(资产扣除所承担的负债)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达30%以上;
3.购买、出售、置换入或处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30%以上。
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分次购买、出售、置换或处置的,以其累计数计算购买、出售、置换或处置的数额。
(十一)审议批准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30%以上的贷款;
C、原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条中第五款后增加第六款:
(六)公司每一会计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以及公司对法律、法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需遵守规定的执行情况;
原第六、第七款顺延为第七、第八款D、原第五章第三节第一百零八条中:
(八)审议批准公司在焦炭、钢铁、建材、电力、碳素领域内,且投资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比例低于10%的投资项目;
(十)审议批准公司为他人提供的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5%以下的担保;
(十一)审议批准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行为:
1.购买、出售、置换入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的比例达10%以下;
2.购买、出售、置换入的资产净额(资产扣除所承担的负债)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达10%以下;
3.购买、出售、置换入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10%以下。
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分次购买、出售、置换的,以其累计数计算购买、出售、置换的数额。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金额在3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或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0.5%至10%之间的贷款;
修改为:
(八)审议批准公司投资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比例10%以上、30%以下的投资项目;
(十)审议批准公司为他人提供的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30%以下的担保;
(十一)审议批准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或其他资产处置行为:
1.购买、出售、置换入或处置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的比例达10%以上、30%以下;
2.购买、出售、置换入或处置的资产净额(资产扣除所承担的负债)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达10%以上、30%以下;
3.购买、出售、置换入或处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10%以上、30%以下。
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分次购买、出售、置换或处置的,以其累计数计算购买、出售、置换或处置的数额。
(十二)审议批准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至30%之间的贷款;
E、原第五章第三节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可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选择公司在焦炭、钢铁、建材、电力、碳素领域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领域内进行对外投资。对于焦炭、钢铁、建材、电力、碳素领域内的投资项目,若公司对于该项目的投资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在10%以下,董事会有权审查并批准该项目。
对于高于前述比例的投资项目或公司在除焦炭、钢铁、建材、电力、碳素以外的领域内的投资项目,均需由董事会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修改为: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可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选择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领域内进行对外投资。若公司对于该项目的投资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在30%以下,董事会有权审查并批准该项目。
对于高于前述比例的投资项目,均需由董事会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F、原第五章第三节第一百一十三条中第五款后增加:
(六)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批准公司投资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比例10%以下的投资项目,并于事后将有关情况向董事会作专项报告;
(七)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批准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以下的贷款,并于事后将有关情况向董事会作专项报告;
(八)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批准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或其他资产处置行为,并于事后将有关情况向董事会作专项报告:
1.购买、出售、置换入或处置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的比例达10%以下;
2.购买、出售、置换入或处置的资产净额(资产扣除所承担的负债)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达10%以下;
3.购买、出售、置换入或处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10%以下。
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分次购买、出售、置换或处置的,以其累计数计算购买、出售、置换或处置的数额。
原第六、第七款顺延为第九、第十款
G、原第五章第三节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修改为:
第一百二十条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但董事会就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董事会在审议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时应履行如下程序:
1.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对被担保人的资信情况进行充分调查,并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3)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人员名单;
(4)信用等级的证明文件;
(5)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贷款用途的详细说明;
(7)贷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8)发展前景的说明;
(9)董事会认为的其它必要文件。
公司认为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调查。
2.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调查完成后作出详细的调查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应对公司财务责任人提交的报告认真审慎的审议,并最终作出决议。
4.董事会不得批准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人提供担保。
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表述部分,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补充。
五、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定于2004年3月28日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3年3月28日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与外商组建合资公司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新成立的合资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修改章程、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4年3月15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
3、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参会代表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04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登记地点:安泰集团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山西省介休市义安镇安泰工业区安泰集团证券部
联系人:郭全虎
邮政编码:032002
电话:0354-7531034
传真:0354-7536786
特此公告山
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授权委托书与回执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人持股东数量: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04年月日
回执
截止2004年3月1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复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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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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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4预增](600408) 安泰集团:业绩预增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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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增公告
经对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财务资料进行初步汇总测算,公
司2003年度净利润预计比2002年度净利润相比增长50%以上,具体净利润额将
在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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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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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日期变动,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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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04年第一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与外商组建合资公司的议案:公司与香港ESK INVESTMENT LIMTED
同意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建设100万吨/年机焦技术改造项目,并于2003年
12月10日签订了关于合资组建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后以工商部门
核准为准,下称:合资公司)的合同书,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11614.98万美元(折
合为人民币96055.85万元)。合资双方的出资额共为4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3080万
元)以此金额作为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公司认缴3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48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公司以200万吨机焦项目的一期100万吨焦化在建工程实物
经评估后作价出资。若评估值小于出资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现金补足,若评估值
大于出资额,多余部分则记入双方往来。合资公司的期限为二十年。
二、通过公司为新成立的合资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与
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下称:国际金融公司)达成的初步意向性协
议,国际金融公司将向新组建的合资公司提供为期十年的7000万美元贷款,根据国
际金融公司的要求,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
的50%的范围内向此笔长期贷款提供部分担保。
三、通过公司修改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3月28日上午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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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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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提前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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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披露日期为2004-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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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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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午9时30分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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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极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三年第一次会议于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在安泰集团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李成董事委托赵承亮董事参加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安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报告及议案:
一、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关于公司自筹资金建设高炉配套项目1#100m32烧结工程项目的议案;
为给投产后的高炉生产提供优质合格原料,降低高炉生产焦比,降低能耗,提高产品质量,公司计划利用自筹资金建设高炉配套项目1#100m32烧结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498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400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76万元。
五、关于公司自筹资金建设高炉配套项目2#100m32烧结工程项目的议案;
为给投产后的高炉生产提供优质合格原料,降低高炉生产焦比,降低能耗,提高产品质量,公司计划利用自筹资金续建高炉配套项目2#100m32烧结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49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99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76万元。
独立董事对以上两个投资项目发表独立意见:
1、上述第四、第五项议案的项目投资均不超过5000万元,属于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上述第四、第五项议案的项目建成,可以降低高炉生产焦比、降低能耗、提高产品质量、减少污染、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此两项投资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对上述两项目进行投资。
六、关于公司2003年度银行贷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安泰集团2003年度业务发展的需要和控股子公司国贸公司2003年度进出口计划,安泰集团和国贸公司需分别累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贷款和3亿元进出口业务融资。
七、关于公司2003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安泰集团和国贸公司对各自的累计3亿元以内贷款进行互为提供保证担保。
以上一、三、六、七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定于2003年4月26日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3年4月26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公司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公司2003年度银行贷款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03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第三、第五项议案详见2003年1月29日中国证券报。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3年4月10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
3、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03年4月14-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登记地点:安泰集团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山西省介休市义安镇安泰工业区安泰集团证券部
联系人:郭全虎
邮政编码:032002
电话:0354-7531034
传真:0354-7536786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授权委托书与回执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人持股东数量: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03年月日
回执
截止2003年月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二○○二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复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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