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3-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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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18)“江淮汽车”200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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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03年3月31日
总资产(万元) 209905.02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114444.22
每股净资产(元) 4.98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4.95
2003年1-3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17084.65
每股收益(元) 0.175
净资产收益率(%) 3.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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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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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18)“江淮汽车”公布董事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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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将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马来西亚安
卡莎机械有限公司(安卡莎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3675万股转让给新加坡
豪登投资有限公司(豪登投资公司)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原第二大股东安卡莎公司于2003年4月26日与豪登投资公司签订的
《法人股转让协议》,安卡莎公司以协议方式向豪登投资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
公司法人股36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8%,经双方协商最终确定转让价格
为每股1元,价款总计3675万元人民币。
上述股权转让过户后,安卡莎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票;豪登投资公司持有
公司3675万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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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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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18)“江淮汽车”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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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3日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增加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00418)“江淮汽车”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3日召开二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关于收购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汽公司”)资
产实施情况的说明的报告:本次向合汽公司收购资产的交割日为2003年4月30日,
经复核,上述资产收购价格最终确定为279176684.15元人民币。
二、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发行条款的议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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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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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
上交所公告,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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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42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总额为8.8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平价发行。转债
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第一年为1.2%,第二年为1.5%,第三年为1.8%,第四年为
2.1%,第五年为2.5%。初始转股价格为17.13元/股。转股起止日期为2004年10月
15日至2009年4月14日。申购时间为2004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
00-15:00)。本次发行采取原股东优先认购,余额及原股东放弃部分采用网上向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和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原股东可优先
认购的江淮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江淮汽车”股份数乘
以3.8元,再按1000元1手转换成手数,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股
权登记日为2004年4月14日;认购代码为“704418”,认购名称为“江淮配债”。
上网定价发行的申购代码为“733418”,申购名称为“江淮发债”,每个帐户申
购数量上限为88万手(8.8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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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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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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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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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揭晓 |
上交所公告,发行(上市)情况,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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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于4月20日产生,中签
号码为:
202
8589,6589,4589,2589,0589,8171,3171
89407,69407,49407,29407,09407
7611971,9611971,5611971,3611971,1611971,9495972
23889721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3年12月
31日总股本23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48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04年4月26日
除息日:2004年4月2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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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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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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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88000万元,票
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可转债期限为5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年利率
第一年1.2%,第二年1.5%,第三年1.8%,第四年2.1%,第五年2.5%。初始转股价格为
17.13元/股。本次转债的转股期自本次发行之日起6个月后至到期日止(2004年10月15
日至2009年4月14日)。
申购日:2004年4月15日
原有流通股股东优先配售名称:江淮配债;认购代码:704418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申购名称:江淮发债;申购代码:733418
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江淮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份
数乘以3.8元,再按1000元1手转换成手数,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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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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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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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3,206,461,191.25 2,505,332,095.25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388,138,690.42 1,311,560,930.44
每股净资产 6.04 5.7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6.03 5.70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4,932,729.46 264,932,729.46
每股收益 0.28 0.28
净资产收益率(%) 4.64 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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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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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4月29日起上市交易 |
上交所公告,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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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8.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04年4月29日起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江淮转债”,证券代码为“1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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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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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午9时,会期半天,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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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03年4月27日在本公司301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13人,实到9人。董事钟荣光先生、钟廷豪先生和蔡文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均授权参会董事左延安先生代为表决行使董事权利;独立董事汤书昆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授权参会独立董事方兆本先生代为表决行使董事权利。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左延安董事长主持。会议经认真审议并通过举手表决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本届董事会提名李晓玲女士、李明发先生出任公司独立董事,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个人简历附后)。此议案需提交下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如下:
1、第一章、第二章不变。
2、第三章第十八条:公司的股票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集中托管。改为:公司的股票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托管。
第三章第十九条: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5000万股,全部为发起人股,各发起人的持股情况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755万股、马来西亚安卡莎机械有限公司持有3675万股、安徽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00万股、安徽省机械设备总公司持有50万股、武汉天喻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0万股。
改为: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5000万股,全部为发起人股,公司发起人的名称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马来西亚安卡莎机械有限公司、安徽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省机械设备总公司、武汉天喻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3、第五章第一节不变,增加"第二节独立董事"
1)增加第九十二条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三)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认真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除本公司外,独立董事在其他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最多不超过四家,并按照有关要求,参加中国监证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2)增加第九十三条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章程第九十四条规定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四)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3)增加第九十四条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五)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本章程第七十八条规定的人员。
(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4)增加第九十五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独立董事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容。并将所有被提名人的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董事会对提名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同时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对中国证监会持有异议的被提名人,可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但不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应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中国证监会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
5)增加第九十六条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6)增加第九十七条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除出现上述情况及《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被免职。提前免职的,公司应当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被免职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免职理由不当的,可以作出公开的声明。
7)增加第九十八条独立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本章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的人数时,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8)增加第九十九条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
(一)重大关联交易(指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六)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9)增加第一百条独立董事除履行本章程第九十九条所赋予的职权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发生的总额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用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五)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如有关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公司应当将独立董事的意见予以公告,独立董事出现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披露。
10)增加第一百零一条独立董事享有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公司必须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当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五年。
11)增加第一百零二条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提案及书面说明应当公告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告事宜。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12)增加第一百零三条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
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13)增加第一百零四条公司可以建立必要的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起的风险。
4、第五章原"第二节董事会",现修改为"第三节董事会"
1)原第九十二条现改为第一百零五条,以后各条向后顺延。
2)原第九十三条(现为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现修改为: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5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具有会计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3)原第一百零二条(现为第一百五十条)增加:"(三)独立董事提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时;"并将原"(三)和(四)"款依次改为"(四)和(五)"款。
4)原第一百一十二条删除。
5)第五章原"第三节董事会秘书",现修改为"第四节董事会秘书",内容不变,其所属条款均按序列号的变化向后顺延。
5、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不变。其所属条款均按序列号的变化向后顺延。
以上章程修订案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召开时间:2003年6月3日上午9时整;
2、参会人员:2003年5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清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会议地点:安徽·合肥·公司技术中心301会议室;
4、审议事项:
(1)、《关于增加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登记办法:参会股东须持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授权代表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于2003年6月3日前在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传真办理;
6、联系方式:电话:0551-3415133-6835;
传真:0551-3425437
7、其他事项:会期半天,食宿差旅费用自理。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27日
附一: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受托人: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附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晓玲简介
李晓玲,1958年3月出生,女。1982年7月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0年7月晋升为教授。现任安徽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硕士生导师。兼任安徽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安徽省金融会计学会常务理事、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主要研究方向:财务会计与财务管理。近几年在《会计研究》、《财务与会计》、《光明日报(理论版)》、《财经科学》等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省级课题三项,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项,并参加多部著作的撰写。
李明发简介
李明发,男,1963年3月生。现为安徽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安徽省跨世纪学科事带头人。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安徽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员、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员等。
1985年7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7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民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9年晋升教授。现任铜陵精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长期从事民商法研究工作,在《政法论坛》、《中外法学》、《法律科学》、《法学家》等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40余篇。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晓玲女士、李明发先生为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27日于合肥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晓玲,作为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晓玲
2003年4月27日于合肥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明发,作为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明发
2003年4月27日于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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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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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18)“江淮汽车”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关联交易,收购/出售股权(资产),再融资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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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8日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2.5元(含税)。
三、通过关于续聘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五、通过了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发行规模设定为8.8亿
元;可转债每张票面金额(面值)设定为100元,按面值发行;可转债期限设定
为5年,票面利率设定在1.0%-2.7%之间。
六、通过关于收购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性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七、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限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十、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间签订生产协作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十一、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安徽江
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运输服务协议的议案。
十二、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安徽江
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签署的生产协作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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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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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18)“江淮汽车”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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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27日召开二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一季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公司增加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6月3日上午召开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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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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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发行(上市)情况,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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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就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及减持公司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公告如下: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15日通过发行认购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3797682张,截止到2004年4月29日,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售出1700000张,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的19.32%,现仍持有2097682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的2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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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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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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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1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售出600000张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现仍持有1497682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占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的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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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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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4预增](600418) 江淮汽车:公布2004年业绩增长的澄清公告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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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18)“江淮汽车”公布2004年业绩增长的澄清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三季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按
照信息披露要求进行2004年全年净利润大幅度变动警示,“预测公司本年度净利
润与去年相比会发生大幅度变动,主要系‘瑞风’商务车与轻型卡车销量大幅度
增加,同时成本费用得到较好控制所致”,由于部分媒体和证券评论机构只摘录
“预测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与去年相比会发生大幅度变动”,所以导致广大投资者
对公司2004年度业绩变动情况产生误解。
公司前三季度的净利润已超过2003年全年净利润总额,根据目前的产销情况
,“瑞风”商务车与轻型卡车与去年相比均有大幅度增长,经预测公司本年度净
利润与去年相比增长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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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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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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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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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关联交易,日期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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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18)“江淮汽车”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25-26日召开二届十六次董事会及
二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与韩国现代自动车株式会社(下称:现代汽车)开展合资合作的
议案:
1、双方同意将从原来的技术合作方式扩大至资本合作方式,并包括新车型
的引进;合资合作的项目包括适合中国市场需求的现代汽车生产之商用车和江淮
汽车生产车型(瑞风商务车)之发动机的技术转让。
2、双方同意合资公司应依中国汽车产业政策的规定,实现经济规模,并在
中国占领一定的市场份额;同时,双方拟以重型卡车为起步产品,将于2010年达
到10万辆生产能力为目标,以资金和实物来进行投资,投资总额暂定为7.83亿美
元,分为两个阶段来实施进行。
3、双方同意按50%:50%的股份比例来组建合资公司,并通过利用公司拥有的
有形和无形资产、项目权利、生产权利等资源,进行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
维修服务等业务。
4、双方共同认为合资企业需要成立研发中心,规模应根据合资企业能力而
逐渐扩大,最终目标是促使合资企业具备研发整车的能力,其初期阶段将引进现
代汽车的整车和配件。
5、双方同意将本着以上达成的初步意向开展进一步的交流谈判,尽早完成
正式的合资协议的签订,并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二、通过关于收购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重型载货汽车相关经营性资产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设立“JAC-意大利设计中心”的议案:公司计划筹建“JAC-意
大利设计中心”,该项目的前期投资预算将不超过10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1100万
元)。
四、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将转股价格修正为7.39
元/股,本转股价格自2004年11月30日起生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12月28日上午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
上有关事项。
2004年11月26日,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下称
:合汽公司)签署了《资产收购协议》。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收购合汽公司重型载
货汽车生产经营性资产(连同相关负债),具体收购价格将以拟收购资产的评估净
值18916.00万元为基准,根据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间拟收购资产的变化情况
、对相关拟转让负债之债权人的征询情况及存货转让涉及的增值税金额进行调整
,并经注册会计师复核无异议的价格作为本次资产收购价格。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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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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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联系电话变更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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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18)“江淮汽车”
由于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通讯系统改造,自2004年12月26日起,公司
的联系电话也将进行相应的变更,变更后的联系电话如下:
联系电话:0551-2296835、2296837
传真:0551-2296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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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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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份变动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本变动,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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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18、110418)“江淮汽车、江淮转债”
截至2004年12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已有27000元安徽江淮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的“江淮转债”转成公司发行的股票“江淮汽车”,转股股数为29
16股,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前公司总股本的0.0007%(含转增股),
目前尚有879973000元的“江淮转债”未转股,占“江淮转债”发行总量(8.8亿
元)的99.997%。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加 变动后 占总股本比例(%)
非流通股 255600000 - 255600000 61.74
流通股 158400000 2916 158402916 38.26
合计 414000000 2916 414002916 100.00
(600418、110418)“江淮汽车、江淮转债”公布外资法人股转让的补充公告
2003年4月30日,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曾发布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
马来西亚安卡莎机械有限公司(下称:安卡莎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公司外资法人股
3675万股协议转让给新加坡豪登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豪登公司),交易双方也以
《持股变动报告书》的形式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详细的披露。截止到目前,股权
转让事宜仍在办理过程中。
根据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04年10月28日实施2004年中
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每10股转增8股,因此安卡莎公司所持有的外资
法人股也相应地由3675万股增加到6615万股。
针对这一情况,交易双方又签署了《法人股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现将协
议的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1、双方《法人股转让协议》签订后,相关的股东权利则发生转移,由受让
方承继了出让方在公司的一切权利,其中包括受益权利。公司转增的股份明确由
受让方所享有,转让方给予确认。
2、在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前,《法人股转让协议》所规定的双
方责任继续有效,公司所转增的2940万股股份与原3675万股一并办理过户登记手
续,相关事项按照《法人股转让协议》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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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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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关联交易,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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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18、110418)“江淮汽车、江淮转债”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28日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收购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重型载货汽车相关经营性资产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二、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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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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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日期变动,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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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25日召开二届十四次董事会及二届
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4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2004年6月30日末总
股本23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8股。
三、通过关于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HFC6500-Ⅱ型商务车焊接、
检测设备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计划投资总额4298万元;关于汽车研发中心的试
制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4000万元;汽车发动机技术改造公用设施配套建
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2998万元;柴油发动机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5300
万元。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9月29日上午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
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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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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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24是江淮汽车(600418)股本变动日 |
发行与上市-股本变动,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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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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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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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7.25是江淮汽车(600418)网上路演推介日 |
发行与上市-网上路演推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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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路演推介日首发A股(发行价:9.9: 发行总量:88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3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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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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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24是江淮汽车(600418)上市日期 |
发行与上市-上市日期,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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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首发A股(发行价:9.9: 发行总量:88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3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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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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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01是江淮汽车(600418)发行结果公告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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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结果公告日首发A股(发行价:9.9: 发行总量:88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3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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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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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7.26是江淮汽车(600418)发行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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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起始日首发A股(发行价:9.9: 发行总量:88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3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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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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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7.26是江淮汽车(600418)发行截止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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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截止日首发A股(发行价:9.9: 发行总量:88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3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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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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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7.31是江淮汽车(600418)中签率公告日 |
发行与上市-中签率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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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签率公告日首发A股(发行价:9.9: 发行总量:88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3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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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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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18)“江淮汽车”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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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7月28日召开二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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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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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18)“江淮汽车”2003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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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元) 2,558,037,218.85 1,817,741,625.46
股东权益(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1,189,438,752.80 1,161,628,667.52
每股净资产(元/股) 5.17 5.05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5.16 5.02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元) 1,908,418,652.98 1,429,926,045.93
净利润(元) 76,130,078.36 53,380,223.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76,913,924.70 54,997,257.94
每股收益(元/股)(摊薄) 0.33 0.23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6.40% 4.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18,532,509.31 140,877,47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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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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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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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15日召开二届七次董事会
及二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三、通过公司董事会整改报告书。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10月23日上午召开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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