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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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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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03年末 2002年末
总资产 913,960,502.08 581,041,783.1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596,584,775.87 214,783,511.2
每股净资产 4.730 2.0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4.728 2.06
2003年 2002年
主营业务收入 559,060,718.94 632,155,060.01
净利润 36,564,071.43 50,660,799.27
每股收益 0.29 0.56
净资产收益率(%) 6.13 26.7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30 1.10
公司2003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1.2元(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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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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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日期变动,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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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25日召开二届六次董事会及二届三次
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拟以2003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红利1.2元(含税)。
三、通过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
四、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五、通过继续聘请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公司2004年
度的审计工作议案。
六、同意王剑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聘任张玲梅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4月28日上午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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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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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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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4年3月25日在江苏省吴江市吴江宾馆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崔根良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总经理2003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6,820,885.23元,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3,682,088.52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1,841,044.26元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97,752.4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7,652,410.14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8,950,162.59元。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03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红利1.2元(含税),共计分配15,134,4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3,815,762.59元结转下年度。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证监发行字[2003]72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本公司股票于2003年8月7日公开发行,共募集资金净额37,257万元。公司原计划共需募集资金45,858万元投资五个项目,分别是光纤拉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全介质自承式(ADSS)光缆技术改造项目、光纤复合地线(OPGW)技术改造项目、接入网引入光缆和室内光缆技术改造项目、掺铒
2光纤放大器产业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但个别项目由于市场投资环境的变化及募集资金量的限制,本着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宗旨,对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作出调整:拟取消实施光纤复合地线(OPGW)技术改造项目、掺铒光纤放大器产业技术改造项目;将光纤拉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由自建调整为股权投资,即收购生产光纤的江苏阿尔
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75%股权并进行增资,收购价格按评估值计算;增加收购沈阳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61.42667%股权项目,收购价格按评估值计算;另全介质自承式(ADSS)光缆技术改造项目和接入网引入光缆和室内光缆技术改造项目仍按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实施,其中接入网引入光缆和室内光缆技术改造项目增加投资3,000万元。通过上述对募集资金项目的调整,剩余的募集资金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上述议案中二个收购项目待评估报告出具后,公司将于近期另行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行为,完善公司担保制度,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有关规定,修正公司章程,增加有关担保的相关规定。为此,对《公司章程》第八章增加第四节第一百六十条,原第一百六十条变为第一百六十一条,以后序号依次递增。增加条款内容如下:
第四节公司对外担保规定
第一百六十条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守本条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一)公司不得为以下单位或个人进行担保:
1)、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
2)、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
(二)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三)对外单笔担保金额不足公司净资产5%的应当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2/3以上签署同意,对外单笔担保金额超过公司净资产5%的经股东大会批准。
(四)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五)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必须按规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六)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上市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执行上述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公司《内部信息披露制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见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0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继续聘请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公司2004年度的审计工作。
上述二、三、四、五、六、七、九、十、十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同意王剑先生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决定聘任张玲梅女士为
公司财务负责人,附《张玲梅女士履历表》。
十四、审议召开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4年4月28日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吴江市七都镇心田湾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9、审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0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4年4月1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亲自参加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
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会议。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04年4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4、登记地点: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姚央毛
联系电话:0512-63802858传真:0512-63801518
(六)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及会议记录人签字的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3月2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请对通知所列各项议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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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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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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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975,721,208.42 913,960,502.08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600,553,965.50 596,584,775.87
每股净资产 4.76 4.73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4.76 4.73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076,478.67 30,076,478.67
每股收益 0.03 0.03
净资产收益率(%) 0.67 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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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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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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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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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日期变动,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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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87)“亨通光电”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30日召开二届十次董事会及二届六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拟以2004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
基数,每10股派1.00元(含税)。
三、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四、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案。
五、通过更换董事的议案。
六、通过继续聘请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公司2005年度审
计工作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3月24日上午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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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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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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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87)"亨通光电"
单位:人民币元
2004年末 2003年末
总资产 1,159,812,492.19 913,960,502.08
股东权益 621,806,521.23 596,584,775.87
每股净资产 4.93 4.73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4.92 4.73
2004年 2003年
主营业务收入 607,986,511.58 559,060,718.94
净利润 40,356,145.36 36,564,071.43
每股收益(全面摊薄) 0.3200 0.2899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6.49 6.1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5365 0.2976
公司2004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1.00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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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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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1.2(含税),税后10派0.96,登记日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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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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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1.2(含税),税后10派0.96,除权日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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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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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1.2(含税),税后10派0.96,红利发放日 |
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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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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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22是亨通光电(600487)股本变动日 |
发行与上市-股本变动,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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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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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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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发行公告 |
上交所公告,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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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00万股
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72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进行。每股面值为1.00
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11.20元/股,发行市盈率为20倍(按发行人2002年每股税
后利润0.56元计算);申购时间为2003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内进行,配售简
称为“亨通配售”,上证所的配售代码为“737487”,深交所的配售代码为“00
3487”;配售缴款时间为2003年8月12日。除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股票帐户外,
每一股票帐户可申购股票的数量上限为35000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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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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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通光电”上网配售发行中签率为0.05125260% |
上交所公告,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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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35000000股A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上
网配售发行工作顺利完成。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统计,配号总数为682892
18(沪深总数),中签率为0.05125260%,8月8日将由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并
公布摇号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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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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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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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2003年6月30日 2002年12月31日
总资产 595,488,967.19 581,041,783.10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202,371,142.72 187,447,511.20
每股净资产 2.22 2.0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22 2.06
2003年1-6月 2002年1-6月
主营业务收入 248,157,286.54 268,096,127.04
净利润 14,923,631.52 19,232,010.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4,367,772.52 19,293,436.68
每股收益 0.16 0.21
净资产收益率(%) 7.37 10.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443,894.32 3,686,28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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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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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8月22日起上市交易 |
上交所公告,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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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3500万元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03年8月22日
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亨通光电”,证券代码:
“600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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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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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87)“亨通光电”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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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30日 2002年12月31日
总资产(元) 892,688,014.82 581,041,783.10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582,630,988.33 187,447,511.20
每股净资产(元) 4.62 2.0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4.62 2.06
2003年7-9月 2003年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062,412.83 73,506,307.15
每股收益(元) 0.07 0.19
净资产收益率(%) 1.47 4.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1.44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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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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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08是亨通光电(600487)中签率公告日 |
发行与上市-中签率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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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签率公告日首发A股(发行价:11.2: 发行总量:3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2612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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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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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1是亨通光电(600487)发行结果公告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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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结果公告日首发A股(发行价:11.2: 发行总量:3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2612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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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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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22是亨通光电(600487)上市日期 |
发行与上市-上市日期,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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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首发A股(发行价:11.2: 发行总量:3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2612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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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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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A股,发行数量:3500万股,发行价:11.2元/股,新股上市,发行方式:二级市场定价配售 |
新股上市,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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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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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A股,发行数量:3500万股,发行价:11.2元/股,申购代码:沪市737487 深市003487 ,配售简称:亨通配售,发行方式:二级市场定价配售 |
新股发行,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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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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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A股,发行数量:3500万股,发行价:11.2元/股,新股中签率公告日,发行方式:二级市场定价配售 |
新股中签率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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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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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A股,发行数量:3500万股,发行价:11.2元/股,新股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方式:二级市场定价配售 |
新股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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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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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A股,发行数量:3500万股,发行价:11.2元/股,新股中签缴款日,发行方式:二级市场定价配售 |
新股中签缴款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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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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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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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24日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吴江市七都镇心田湾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7、审议《公司章程》(修订案);
8、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9、审议关于改选部分董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5年3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股东;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亲自参加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会议。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04年3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4、登记地点: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姚央毛
联系电话:0512-63802858 传真:0512-63801518
(六)、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七)、附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张志昌先生履历表
附件3:《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2月1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请对通知所列各项议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时间:
附件2:
张志昌先生履历表
单位名称 吴江市苏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姓名 张志昌 现任职务 董事长
性别 男 出生年月 68年1月 婚否 已婚
文化程度 双学士 职称 高级工程师 政治面貌 党员
身份证号 310104680110047 家庭地址 江苏省吴江市松陵镇
个 起止时间 单位及部门 职务
1990.8-1992.5 吴江市供电局送变电工区
人 1992.5-1993.9 吴江市供电局生技科
1993.9-1997.3 吴江市供电局变电工区 技术负责人、区长
简 1997.3-1998.4 吴江市供电局送变电公司 副经理、主工
1998.4-1999.10 吴县供电局 局长助理
历 1999.10-2001.9 太仓供电局 副局长
2001.9 至今 吴江市供电公司 总经理
(吴江市苏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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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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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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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10月 23日在上海虹桥宾馆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崔根良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通过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及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截止2004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33,606.894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37,257万元的90.20%。剩余募集资金3,650.106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37,257万元的9.80%。预计在2004年11月全部投入使用。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和项目实施进度在2003年年度报告和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据实进行了披露,资金使用情况与信息披露内容相符。
三、通过《关于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为了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发行额度为人民币4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建设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条件进行了认真自查,认为本公司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
四、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
为了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建设光纤预制棒项目。具体发行条款列示如下:
(一)发行规模。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项目所需,决定此次发行可转债的额度为人民币40,000万元。
(二)票面金额和期限。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期限为五年。
(三)票面利率、利息支付和付息日期。
1、票面利率
依据有关规定并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票面各年度利率(含税)如下:
年度 1 2 3 4 5
票面利率(%) 1.5 1.8 2.0 2.3 2.7
在可转债存续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向上调整存款利率,本可转债的票面利率从调息日起将按一年期存款利率上调的幅度向上调整;若中国人民银行向下调整存款利率,本可转债的利率不作变动。
2、利息日期及利息支付
公司可转债的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四)转股期。根据《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可换转公司债券自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五)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原则。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以公布募集说明书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收盘价格为基础,上浮0.10%-10%,具体上浮幅度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转股价格按照以下方法进行调整:设初始转股价格为P0,送股率为n,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增发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转股价为P。
送股或转增股本:P=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0+Ak)/(1+k);
两项同时进行:P=(P0+Ak)/(1+n+k);
派息:P=P0-D;
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因公司分立、合并、减资的原因引起股份变动、股东权益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根据可转债持有人在前述原因引起的股份变动、股东权益变化前后的权益不变的原则,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六)特别向下修正条款。在可转债转换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2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公司董事会有权在不超过20%(含20%)的幅度内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关于修正转股价格的董事会召开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中的较高数值;修正转股价格的幅度超过20%时,由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决定,但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关于修正转股价格的董事会召开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中的较高数值。
(七)赎回
1、到期赎回。
在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面值加上应计利息数额偿还所有到期未转换的可转债。
2、提前赎回。
在可转债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累计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的130%,则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时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者部分未转换股份的可转债。若在该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公司每年(付息年)可按约定条件满足时行使一次赎回权。每年首次满足赎回条件时,公司可赎回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若首次不实施赎回,公司当年将不再行使赎回权。
(八)回售
1、一般回售条款。
在公司可转换债券发行6个月后的转股期间,如果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的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5%时,公司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的105%(含当年利息)回售给公司。若在该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公司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每年(付息年)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但若首次不实施回售的,当年不应再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每当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出现中国证监会规定为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已改变了用途的情形时,公司将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附加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105%(含当年利息)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行使该附加回售权不影响前述"回售"条款约定的回售权的行使。
(九)向老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配售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亨通光电"股份数乘以2.00元(即每股配售2.00元),再按1,000元1手转换成手数,配售不足1手的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部分及原有股东放弃配售部分在网下发售和网上定价发行的具体比例由董事会决定。
(十)利息补偿条款。
在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公司除偿还未转股债券的本金及其第五年利息外,还将补偿支付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持有人相应利息。
补偿利息计算公式为:
补偿利息=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到期转债票面总金额×第五年票面利率×5-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到期转债5年内已支付利息之和。
本议案待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可转债融资项目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具体事宜,主要授权内容包括: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在发行前对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方案及募集方法做进一步的明确,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具体方案;
2、授权董事会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签署本次可转债发行过程中与银行发生的相关担保合同等;
3、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可转债进入转股期后,根据实际转股情况,定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定期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4、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 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依据有关规定办理本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其他与本次可转债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六、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此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此次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满一年当日止。
七、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及运用可行性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建设100吨G652D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项目总投资42,279.9万元。《关于亨通光电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可行性的分析》详见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二、三、四、五、六、七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通过《关于聘请公司财务总监并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同意聘请王剑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全面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同时解聘张玲梅女士原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附1:《王剑先生履历表》。
九、通过《关于聘请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决定聘请林烈彪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附2:《林烈彪先生履历表》
十、通过《关于提请公司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4年11月25日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吴江市七都镇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附3: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2、审议《关于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及运用可行性的议案》;
7、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辅助原材料供应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4年11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股东;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亲自参加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会议。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04年11月24日12时前
4、登记地点: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姚央毛
联系电话:0512-63802858 传真:0512-63801518
(六)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2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请对通知所列各项议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时间:
附1:
王剑先生履历表
附2:
林烈彪先生履历表
林烈彪 男 1969年2月出生 经济师职称
1991年毕业于天津南开大学,同年进入农业银行苏州分行工作,其间获经济师职称。后相继在证券公司、投资公司工作。目前任职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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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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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关于发起人法人股股权质押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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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该公司将其持有公司660173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4%)发起人法人股中的2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2%)质押给建设银行吴江支行,取得7300万元人民币贷款额度,质押期限从2004年9月28日至2005年9月27日。至此,亨通集团持有公司的发起人法人股共质押6600万股,尚余17351股。《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已经办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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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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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延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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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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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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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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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208,216,322.38 913,960,502.08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595,476,035.69 596,584,775.87
每股净资产 4.72 4.73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4.72 4.73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249,054,542.28 248,157,286.54
净利润 14,025,659.82 14,923,631.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3,803,490.82 14,367,772.52
每股收益 0.11 0.16
净资产收益率(%) 2.36 7.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214,145.89 69,443,89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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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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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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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87)“亨通光电”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19日召开二届八次董事会及二届四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辅助原材料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原关联方
吴江电力电缆有限公司签订的《辅助原材料供应协议》,从2004年7月起由公司
股东吴江市亨利光电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履行原吴江电力电缆有限公司的权力
和义务。该事项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批准。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该公司
将其持有公司660173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4%)发起人法人股中的4000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1.72%)质押给农业银行吴江支行,取得1.3亿元人民币贷款授信
额度,首笔贷款7000万元人民币正办理中,质押期限从2004年8月10日至2005年8
月8日。《证券质押登记证明》正在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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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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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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