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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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暨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改提案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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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87)“亨通光电”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12日召开二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修改提案:
一、对价方案现修改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2612万股为基数,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公司股份1575万股,占非流通股总股本的17.28%,并使流通股股东实际每10股获得4.5股的股份对价,非流通股东由此获得所持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
二、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亨通集团)修改控股股东增持社会公众股计划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两个月内,若公司股票任意连续2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人民币4.75元(若此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则亨通集团应于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在二级市场上买入公司的股票,直至公司的股票价格高于4.75元或者累计买足500万股。同时亨通集团承诺在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社会公众股股份,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尚需经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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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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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延期披露中报 ,2005-07-30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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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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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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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更正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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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87)“亨通光电”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布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因工作人员疏忽,出现部分错误,现更正如下:
一、公司《股权分置说明书》中第六部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第五节“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原文:“1、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两个月内,若公司的股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4.32元,”现更正为:“1、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两个月内,若公司的股票任意连续2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4.32元,”。
二、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中的第三部分“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中第四节“审议事项”原文:“社会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1。”现更正为:“社会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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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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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5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5-07-29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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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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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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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网上投资者沟通会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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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87)“亨通光电”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单位。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公司将于2005年6月30日下午13:00-15:00在中国证券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网上投资者沟通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中国证券网(http://www.cnstock.com)参与本次说明会。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保荐机构相关人员。
联系电话:0512-63802858
传真:0512-63801518
公司网址:http://www.htgd.com.cn
电子信箱:htgd@htgd.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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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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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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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87)“亨通光电”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27日召开二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同意以现有总股本126120000股为基数,由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公司股份1225万股,使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5股的股份,作为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的对价。上述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债务、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793269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3.86%,下称:亨通集团)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两个月内,若公司股票任意连续2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人民币4.32元(若此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则亨通集团应于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在二级市场上买入公司的股票,直至累计买足500万股或者公司的股票价格高于4.32元。同时亨通集团承诺在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社会公众股股份,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持股5%以下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每个季度不超过百分之二十五。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7月29日下午2时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7月25日-2005年7月29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审议以上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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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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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有关股权分置改革试点重大事项公告,连续停牌 |
上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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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87)“亨通光电”
根据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文件精神,由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协商提出股权分置改革意向并经保荐机构推荐,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
提出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主要非流通股股东为: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793.27万股,持股比例为53.86%,股份性质为未流通社会法人股)、毛慧苏(持有公司股份1265.57万股,持股比例为10.03%,股份性质为未流通自然人股
)、吴江市苏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87.21万股,持股比例为2.28%,股份性质为未流通社会法人股)、苏州苏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87.21万股,持股比例为2.28%,股份性质为未流通社会法人股)、昆明电信职工技协服务中心(持有公司股份287.21万股,持股比例为2.28%,股份性质为未流通社会法人股)、天津市电话器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91.53万股,持股比例为1.52%,股份性质为未流通社会法人股)。
根据有关通知的要求,公司聘请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保荐机构。为了广泛征集流通股股东的意见,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沟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512-63802858
联系传真:0512-63801518
电子邮件地址:htgd@htgd.com.cn
联系人:姚央毛
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牌,直至公司董事会相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决议公告次日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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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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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发起人法人股股权质押解除及质押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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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87)“亨通光电”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公司大股东通知,公司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原将其持有的公司4000万股发起人法人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吴江市支行,已于2005年6月10日解除质押。同日,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因贷款6800万元将其持有的公司2000万股发起人法人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吴江市支行,质押期限为2005年6月10日至2006年6月5日,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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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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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分红,10派1(含税),税后10派0.8,红利发放日 ,2005-05-20 |
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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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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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分红,10派1(含税),税后10派0.8,除权日 ,2005-05-17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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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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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分红,10派1(含税),税后10派0.8,登记日 ,2005-05-16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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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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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0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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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87)“亨通光电”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4年末公司总股本1261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05年5月16日
除息日:2005年5月1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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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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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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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87)“亨通光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207,190,631.00 1,159,812,492.19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613,334,450.94 621,806,521.23
每股净资产 4.86 4.93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4.86 4.92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63,863.31 13,163,863.31
每股收益 0.033 0.033
净资产收益率(%) 0.675 0.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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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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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05-04-27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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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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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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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87)“亨通光电”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24日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以2004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
每10股派1.00元(含税)。
三、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四、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案。
五、同意吴江苏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志昌为公司董事。
六、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公司2005年度的审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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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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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要约收购豁免公告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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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87)“亨通光电”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12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报告》,中国证监会已于2005年3月17日发出有关批复同意豁免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票义务。根据相关规定,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的吴江亨利光电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1915343股发起人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本次收购完成后,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权由占总股本的52.34%变更为占总股本的53.68%,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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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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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关联交易,投资项目,再融资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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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87)“亨通光电”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25日召开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二、通过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此次发行可转债的额度
为人民币400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期限为五年;票面年利率为第一年1.5%,
第二年1.8%,第三年2.0%,第四年2.3%,第五年2.7%;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
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配售股权登记日收市后
登记在册的“亨通光电”股份数乘以2.00元(即每股配售2.00元),再按1000元1
手转换成手数,配售不足1手的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
三、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此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此次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满一
年当日止。
四、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及运用可行性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辅助原材料供应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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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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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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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231,363,224.23 913,960,502.08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608,831,608.11 596,584,775.87
每股净资产 4.827 4.73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4.827 4.73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831,453.52 37,382,692.37
每股收益 0.106 0.217
净资产收益率(%) 2.196 4.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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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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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日期变动,投资项目,再融资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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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87)“亨通光电”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23日召开二届九次董事会及二届五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三、通过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的议案:此次发行可转债
的额度为人民币40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期限为五年。票面年利率(
含税)为:第一年1.5%,第二年1.8%,第三年2.0%,第四年2.3%,第五年2.7%。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为其在配售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份数乘以2.00元(即每股配售2.0
0元)。
四、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及运用可行性的议案。
五、同意聘请王剑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同时解聘张玲梅原公司财务负责
人职务。
六、决定聘请林烈彪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11月25日上午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
上有关及其他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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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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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A股,发行数量:3500万股,发行价:11.2元/股,新股网上路演推介日,发行方式:二级市场定价配售 |
新股路演推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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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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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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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3年末公司总
股本1261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04年5月28日
除息日:2004年5月3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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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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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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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28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3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1.2元(含税)。
三、通过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
四、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通过聘请公司200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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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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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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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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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辅助原材料供应的关联交易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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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87)“亨通光电”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4年8月19日与股东吴江亨利光电材料有
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19153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下称:亨利公司)签订
了《辅助原材料供应协议》,并与吴江电力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中止原《辅
助原材料供应协议》的备忘录。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生产所需的辅助材料,如
钢带、塑料PE、铝带、绝缘料、阻水带、阻水纱及盘具等。在亨利公司生产与供
应能力所及的范围内优先向亨利公司采购;亨利公司承诺在本协议期限内优先向
公司供应公司所需的上述辅助材料。亨利公司同意按低于同类产品的市场中间价
的[3]%的折扣率向公司供应上述辅助材料。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亨利公司可向公
司供应的上述辅助材料的价格将随行就市,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情况协商调整。
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04年7月1日起至2005年6月3日止。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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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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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07是亨通光电(600487)发行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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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起始日首发A股(发行价:11.2: 发行总量:3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2612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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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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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07是亨通光电(600487)发行截止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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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截止日首发A股(发行价:11.2: 发行总量:3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2612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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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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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07是亨通光电(600487)二级市场配售日 |
发行与上市-二级市场配售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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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市场配售日首发A股(发行价:11.2: 发行总量:3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2612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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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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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06是亨通光电(600487)网上路演推介日 |
发行与上市-网上路演推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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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路演推介日首发A股(发行价:11.2: 发行总量:3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2612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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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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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04是亨通光电(600487)股权登记日 |
发行与上市-股权登记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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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日首发A股(发行价:11.2: 发行总量:3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2612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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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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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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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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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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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03年末 2002年末
总资产 913,960,502.08 581,041,783.1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596,584,775.87 214,783,511.2
每股净资产 4.730 2.0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4.728 2.06
2003年 2002年
主营业务收入 559,060,718.94 632,155,060.01
净利润 36,564,071.43 50,660,799.27
每股收益 0.29 0.56
净资产收益率(%) 6.13 26.7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30 1.10
公司2003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1.2元(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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