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4-04-26
|
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
|
|
2004-04-13
|
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
单位:元
2003年 2002年
主营业务收入 523,701,038.32 327,580,241.38
净利润 15,601,437.87 23,659,488.81
总资产 987,913,791.77 665,415,507.74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387,828,423.49 372,113,462.86
每股收益(摊薄) 0.156 0.24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4.02 6.36
每股净资产 3.87 3.72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3.87 3.7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17 0.32
公司2003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
2003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每10股转增4股。
|
|
2004-04-13
|
临时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日期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10日召开二届八次董事会及二届五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出让安徽菲达水泥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公司决定出让安徽菲达水
泥有限公司股权的30%给自然人何杭儿,出让价格为30%股权的注册资金本金750万元,
加期间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完成本次出让后,公司不再持有该公司股份。
二、聘任葛介龙为公司总工程师。
三、同意副总经理王志华提出辞职请求。
四、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03年度不进行
利润分配。以2003年度末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4股。
六、通过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5月28日上午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
|
2004-04-26
|
2004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027,537,300.33 987,913,791.77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397,030,487.48 387,828,423.49
每股净资产 3.97 3.87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3.97 3.87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718,089.66 -72,718,089.66
每股收益 0.09 0.09
净资产收益率 2.31% 2.31%
|
|
2005-01-29
|
[20044预增](600526) 菲达环保:公布2004年度业绩预增提示公告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
(600526)“菲达环保”公布2004年度业绩预增提示公告
经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04年度业
绩较去年同期相比同向大幅上升100%以上(上年同期净利润为1560.14万元)。
|
|
2005-03-18
|
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
|
|
2004-06-15
|
2003年年度转增,10转增4登记日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
|
|
2004-06-16
|
2003年年度转增,10转增4除权日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
|
|
2004-06-17
|
2003年年度转增,10转增4上市日 |
转增上市日,分配方案 |
|
|
|
2003-07-09
|
(600526)“菲达环保”公布重要合同预中标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重大合同 |
|
2003年7月7日,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
司《预中标通知书》:公司在招标编号为0713-03623010/1,/2,项目名称为300MW
燃煤供热机组一期/二期湿法烟气脱硫(FGD)装置招标采购中的投标被买方(河北大唐
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接受 |
|
2003-08-14
|
(600526)“菲达环保”公布重要合同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重大合同 |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内蒙华电包头第二热电厂工程建设
处签订了2*200MW供热机组工程1#炉脱硫系统设备供货合同,公司的工作范围包
括所供设备的设计、制造、提供技术资料、监造的配合、技术服务、安全运输和
装卸、顺利安装并使之投入运行以及售后服务;合同总价值为5840万元 |
|
2003-07-15
|
(600526)“菲达环保”公布重要合同公告 |
上交所公告,重大合同 |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大唐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业主方)签订了脱硫岛工程总承包合同,有关情况如下:
公司曾于2003年7月9日公告,公司为河北大唐唐山热电有限公司300MW燃煤
供热机组一期/二期湿法烟气脱硫(FGD)装置脱硫岛工程招标的预中标单位。近
日,已与业主方正式签订合同。一期、二期合同总价值为11900万元。
根据交货进度和技术服务时间安排,工程计划于2005年1月1日正式投产。
|
|
2002-07-09
|
2002.07.09是菲达环保(600526)中签率公告日 |
发行与上市-中签率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
中签率公告日首发A股(发行价:7.2: 发行总量:4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0000万股) |
|
2002-07-10
|
2002.07.10是菲达环保(600526)发行结果公告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
发行结果公告日首发A股(发行价:7.2: 发行总量:4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0000万股) |
|
2002-07-05
|
2002.07.05是菲达环保(600526)网上路演推介日 |
发行与上市-网上路演推介日,发行(上市)情况 |
|
网上路演推介日首发A股(发行价:7.2: 发行总量:4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0000万股) |
|
2002-07-22
|
2002.07.22是菲达环保(600526)上市日期 |
发行与上市-上市日期,发行(上市)情况 |
|
上市日期首发A股(发行价:7.2: 发行总量:4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0000万股) |
|
2002-07-22
|
首发A股,发行数量:4000万股,发行价:7.2元/股,新股上市,发行方式:二级市场定价配售 |
新股上市,发行(上市)情况 |
|
|
|
2002-07-08
|
首发A股,发行数量:4000万股,发行价:7.2元/股,申购代码:沪市737526 深市003526 ,配售简称:菲达配售,发行方式:二级市场定价配售 |
新股发行,发行(上市)情况 |
|
|
|
2002-07-09
|
首发A股,发行数量:4000万股,发行价:7.2元/股,新股中签率公告日,发行方式:二级市场定价配售 |
新股中签率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
|
|
2002-07-10
|
首发A股,发行数量:4000万股,发行价:7.2元/股,新股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方式:二级市场定价配售 |
新股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
|
|
2004-09-25
|
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投资项目 |
|
(600526)“菲达环保”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24日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组建浙江菲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暂名)的议案:新公司注册资
本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募集资金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
二、通过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大型高效布袋除尘器技改项目-募
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三、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截至2004年9月14日,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数为29889060股,占总股本的21.35%,其中1515461股备用、683741
股被冻结。
|
|
2004-09-24
|
召开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1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本部举行,会议由董事长舒英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徐修家、孟宪仪、汪乐宇先生委托董事舒英钢先生,董事石培根先生委托董事寿志毅先生,独立董事何元福先生委托独立董事胡忠勇先生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经营班子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浙江菲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预案》;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介绍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原募集资金投向为"大型高效布袋除尘器技改项目" ,项目总投资3,9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9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00万元。
(二)调整原因
为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快速拓展大型布袋除尘器产品市场,公司拟利用大型高效布袋除尘器技改项目中部分资金,吸收从事该产品的主要技术、经营骨干参股,组建一个以经营大型布袋除尘器为主的专业公司,该项目的其余技改资金仍然投在牌头工业园建设,不作变动。
(三)拟调整项目情况简介
1、该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
① 公司名称:浙江菲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暂名)
②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③ 注册地:浙江省诸暨市
2、股东组成、出资额、出资比例
①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
② 赵锡勇等经营、管理、技术骨干以货币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3、该公司经营范围
主要从事布袋除尘器、气力输灰设备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发、设计、销售。
4、新公司成立后,本公司于2002年引进的美国DUCON公司高压短布袋除尘技术与2004年7月27日与世界500强之一的阿尔斯通公司签订并将引进的大型燃煤电厂布袋除尘技术及半干法脱硫后高浓度粉尘治理的布袋除尘器技术的知识产权仍归母公司所有,子公司只拥有其使用权。新公司将独立运作,菲达环保不会对其提供资金等方面的担保。但因新公司不具备生产能力,其产品生产制造将委托菲达环保。
5、公司董事会保证:该公司的成立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及产生同业竞争。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大型高效布袋除尘器技改项目---募集资金投向的预案》;
该项目投资资金3,900万元,出资600万元与菲达经营、技术骨干团队成立浙江菲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暂名)之后,剩余资金3,300万元全部用于在菲达环保牌头工业园实施该项目的建设。牌头工业园详细情况参见本次公司半年度报告全文。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一)根据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于2004年6月15日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4000万股的议案。现决议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1、原公司《章程》内容:
第三条 公司于2002年7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72号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该普通股股票于2002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修改为:
第三条 公司于2002年7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72号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并于2002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200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0.4股/股,共计4000万股,其中,新增可流通股份1600万股,于2004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原公司《章程》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000万元。
3、原公司《章程》内容:
第十九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0000万股,公司设立时经批准的股本数为6000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0%。发起人认购……。
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4000万股,公司设立时经批准的股本数为6000万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42.86%。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认购……。
4、原公司《章程》内容: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000万股,其中非上市流通股6000万股,上市流通股4000万股。
修改为: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4000万股,其中非上市流通股8400万股,上市流通股5600万股。
(二)由于公司发起人股东浙江菲达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诸暨机床厂已分别更名为菲达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凯达机床集团有限公司,现决议对公司《章程》内容作相应修改。
预案二、三、四将提交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
(一)会议时间:2004年9月24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培训中心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组建浙江菲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大型高效布袋除尘器技改项目---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凡在2004年9月14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前,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财务顾问。
(五)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2004年9月20日至9月22日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3、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股票帐户卡登记;
4、与会股东或委托代表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公司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
邮政编码:311800 联系电话:0575-7385602
传 真:0575-7214695 联 系 人:周明良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21日
附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 托 人: 受 托 人: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股数:
委 托 日 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附2: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4年8月21日召开二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组建浙江菲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暂名)的预案》与《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大型高效布袋除尘器技改项目---募集资金投向的预案》。公司董事会已向本人提交了两个预案的相关资料,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之独立董事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实施方式切实可行;
2、此项募集资金变更实施方式程序合法;
3、有利于本公司大型高效布袋除尘器技改项目的实施;
4、本次在诸暨设立浙江菲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实施方式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此外本独立董事将本着依法行使监督职能的原则,监督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推进此项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包纯田、隋永滨、方向、胡忠勇并代何元福
二00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
|
2004-08-24
|
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投资项目 |
|
(600526)“菲达环保”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21日召开二届十一次董事会及
二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组建浙江菲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暂名)的预案:公司拟组建一
个以经营大型布袋除尘器为主的专业公司-浙江菲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
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募集资金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
三、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大型高效布袋除尘器技改项
目-募集资金投向的预案。
四、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9月24日上午召开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有关事项。
|
|
2004-08-16
|
公布重要合同公告 |
上交所公告,重大合同 |
|
2004年8月1日,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平顶山姚孟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淮南平圩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2×600MW(共6套)超临界机组电除尘器设备的供货合同。总合同价值为人民币15229万元,根据合同进度安排,预计至明年底可收到合同货款的40-50% |
|
2004-08-24
|
2004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157,168,680.06 987,913,791.77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403,426,765.91 387,828,423.49
每股净资产 2.88 3.87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88 3.87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376,985,619.49 216,753,700.19
净利润 15,386,388.68 10,353,728.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8,045,207.14 10,460,399.44
每股收益 0.11 0.10
净资产收益率(%) 3.81 2.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989,854.65 -67,291,189.97
|
|
2003-12-18
|
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17日召开二届七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增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等 |
|
2003-10-31
|
(600526)"菲达环保"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元) 814,277,201.51 665,415,507.74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387,080,464.08 372,113,462.86
每股净资产(元) 3.87 3.72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3.87 3.72
2003年7-9月 2003年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6,808,966.01 -94,100,155.98
每股收益(元) 0.05 0.15
净资产收益率(%) 1.19 3.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1.21 3.91
|
|
2004-04-13
|
拟披露年报,延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
原披露日期为2004-03-30 |
|
2003-03-11
|
(600526)“菲达环保”2002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
项 目 2002年 2001年 比上年增减(%)
总资产(万元) 66541.55 27540.08 141.62
股东权益(扣除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37211.35 9612.29 287.12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32758.02 26778.08 22.33
净利润(万元) 2365.95 2141.45 10.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2391.29 2189.21 9.23
每股收益(元) 0.24 0.36 -33.33
每股净资产(元) 3.72 1.6 132.5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3.72 1.6 132.5
净资产收益率(%) 6.36 22.27 -72.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6.43 22.78 -71.7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32 0.18 77.78
公司2002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
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每10股派2元(含税) |
|
2003-03-11
|
(600526)“菲达环保”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关联交易,日期变动,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投资项目 |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7日召开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及
一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二、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每10股派现金红利2元(含
税)。
三、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向-除尘、输灰、脱硫专用控制设备生产
技改项目的实施方式的议案。
四、通过了公司第二届董、监事会董、监事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五、通过了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的议案。
六、通过了关联交易-《公司2003年电除尘器等产品汽车运输分包协议》
的议案:公司电除尘器等产品集中委托浙江菲达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汽车运输队
运输,同时运输价格参照公司2002年招投标形式的实际运价和2003年的市场价
确定,公司2002年电除尘器等产品的汽车运输费用为792万元人民币。
七、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4月11日上午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
事项。
(600526)“菲达环保”公布关联交易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浙江菲达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菲达集团”)共同出资成立浙江菲达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并由该公司
实施除尘、输灰、脱硫专用控制设备生产技改项目。公司以现金2700万元出资,
占90%股份,菲达集团以现金300万元出资,占10%股份。
菲达集团持有公司4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
关联交易 |
|
2003-04-11
|
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午9点,会期半天,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3年3月7日在公司总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董事长舒英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王志华委托董事舒英钢、董事骆一峰委托董事寿志毅、独立董事应松年委托独立董事刘吉瑞先生参加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经营班子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主营业务经营计划》;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30,704,425.01元,本期实现净利润23,659,488.81元,提取两金3,548,923.32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0,814,990.50元。
拟定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向--除尘、输灰、脱硫专用控制设备生产技改项目的实施方式的议案》(内容详见关联交易公告),关联方董事寿志毅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实施方式和本次重大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实施方式切实可行;
2、此项募集资金变更实施方式程序合法;
3、有利于本公司除尘、输灰、脱硫专用控制设备生产技改项目的实施;
4、本次在上海设立上海菲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实施方式和本次重大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此外本独立董事将本着依法行使监督职能的原则,监督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推进此项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推选舒英钢、石培根、何国良、寿志毅、陈建国、戚建刚、赵琴霞、汪乐宇、徐修家、孟宪仪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选隋永滨、包纯田、胡忠勇、方向、何元福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公司2003年电除尘器等产品汽车运输分包协议》的议案,关联方董事寿志毅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次重大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本公司电除尘器等产品集中委托浙江菲达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汽车运输队运输,便于管理。同时运输价格参照本公司2002年招投标形式的实际运价和2003年的市场价确定,有利于降低运输成本。本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没有损害股东包括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2002年电除尘器等产品的汽车运输费用为792万元人民币。
九、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公司《章程》内容:
第一百二十五条董事会由十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十一名董事,二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
修改为:
第一百二十五条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十名董事,五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原公司《章程》内容:
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修改为:
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以上第二至第九个议案将提交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
(一)会议时间:2003年4月11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公司总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培训中心。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向--垃圾焚烧尾气处理成套设备技改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6、审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向--除尘、输灰、脱硫专用控制设备生产技改项目的实施方式的议案》;
7、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8、审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其中议案5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02年10月26日公司公告。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凡在2003年3月21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前,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财务顾问。
(五)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2003年4月9日前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3、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股票帐户卡登记;
4、与会股东或委托代表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公司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
邮政编码:311800联系电话:0575-7385602
传真:0575-7214695联系人:屠天云、周明良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3月7日
董事会决议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股数: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董事会决议附件2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隋永滨、包纯田、胡忠勇、方向、何元福为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3月10日于浙江省诸暨市
董事会决议附件3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隋永滨、包纯田、胡忠勇、方向、何元福,作为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3、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4、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5、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6、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7、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8、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9、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另外、包括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职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隋永滨、包纯田、胡忠勇、方向、何元福
2003年3月10日
董事会决议附件4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1、舒英钢先生:1958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76年4月参加工作。曾任诸暨机床厂厂长助理、副厂长,浙江电除尘器总厂厂长兼党委书记,浙江菲达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等职。现任浙江菲达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石培根先生:1945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70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诸暨电除尘器厂副厂长,浙江电除尘器总厂副厂长兼总工程师,浙江菲达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等职。现任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3、寿志毅先生:1959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在职研究生,工程师,中共党员,197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浙江菲达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工艺处处长、分厂厂长、物资供应处处长,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菲达集团诸暨兴达电气有限公司经理等职。现任浙江菲达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4、何国良先生:1949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68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浙江电除尘器总厂技术科科长、生产科科长,浙江菲达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计划处处长,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造部部长、工程成套部部长等职。现任浙江菲达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5、陈建国先生:1954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在读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78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浙江菲达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电除尘器研究所所长、布袋除尘器研究所所长、技术发展部部长、副总工程师等职,现任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发展部部长。
6、赵琴霞,女,1966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在读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88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浙江菲达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脱硫事业部设计处副处长、科研开发部副部长、部长等职。现任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研工作部部长。
7、戚建刚先生:1964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在职研究生,工程师,中共党员,1981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浙江菲达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设备动力处处长、计划处副处长、物资供应处处长,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部部长等职。现任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地区总部总经理。
8、孟宪仪先生:现年62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67-1978在哈尔滨电机厂从事技术工作,1978-1987年任机械部自动化所研究室主任,1987-1999年任国家经贸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司重大装备处处长,现任中国国际热能工程公司总工程师。
9徐修家先生:中共党员,1937年7月出生,文化程度大专,高级工程师。1986年至1996年任国家特大型企业张家口供电公司经理,兼任华北电力集团张家口长城风电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河北北方电力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87年至1996年任河北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1995年被评为河北百杰企业家。任职期间曾10次获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张家口市劳动模范及先进工作者称号。
10、汪乐宇先生:现年57岁,硕士,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浙江大学科学仪器系副主任、主任、浙江大学检测技术及智能仪器研究所所长等职务,出版专著2本,发表论文40余篇,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3项。
汪先生现时还兼任浙江大学科技部部长、数字技术与仪器研究所所长等职务。
以下五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11、方向先生:中共党员,1961年8月出生,专职律师。1988.9至1991.5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助理审判员、民庭指导组组长;1991.5至1996.7在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任副处级调研员;1996.8至今从事律师事务。
12、隋永滨先生:中共党员,1941年11月出生,1993.6至1997.6任机械部第三装备司副司长,负责机械行业重大技术装备及石化通用行业管理;1997.6至2001.3任国家机械工业局副总工程师。
13、何元福先生:中共党员,1955年3出生,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1988.8至1991.8浙江省军区乔司农场后勤处任处长,主管财务、会计;91.9至94.3在浙江省财政厅会管处任主任科员;94.4至98.1在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任副秘书长;98年至今在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任秘书长。
14、胡忠勇先生:中共党员,杭州先科胶体电源公司副总经理。83至84年在杭重机厂任主任,85年杭重机厂铸钢分厂任主管综合管理;86至97年在浙江省机械厅工作;99年任浙江机械工业经济技术咨询中心主任,2000至2002年杭州远见智能数字设备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02年5月在杭州先科胶体电源公司任副总经理。
15、包纯田先生:1963年12月出生,硕士学位,中共党员,1987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浙江省证券委国际部副主任;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副总经理;浙江省政府上市办副主任。现任浙江天堂硅谷创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财经学院兼职教授;浙江金融工程学会副会长;浙江嘉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