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1-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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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增发A股,发行数量:8100万股,增发价:16.4元/股,增发中签率公告日 ,2001-03-14 |
增发中签率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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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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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增发A股,发行数量:8100万股,增发价:16.4元/股,增发申购款解冻日 ,2001-03-15 |
增发申购款解冻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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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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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增发A股,发行数量:8100万股,增发价:16.4元/股,增发网下申购起始日 ,2001-03-09 |
增发网下申购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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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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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增发A股,发行数量:8100万股,增发价:16.4元/股,增发发行结果公告日 ,2001-03-15 |
增发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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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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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增发A股,发行数量:8100万股,增发价:16.4元/股 ,2001-03-09 |
增发发行,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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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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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09 |
发行与上市-网下申购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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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申购起始日B增发A股(发行价:16.4: 发行总量:81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4345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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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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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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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55)“茉织华”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立案调查通知
书,对公司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进行立案调查。
日前,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过户登记
确认书》,完成了上海民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民丰)的过户登记与股
权变更手续。股权过户后,公司持有上海民丰股份52421505股,占上海民丰总股
本的29.52%。为上海民丰第一大股东,该股份性质属非国有股。至此,本次国家
股股权转让已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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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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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23是茉 织 华(600555)发行截止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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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截止日B增发A股(发行价:16.4: 发行总量:81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4345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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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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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09是茉 织 华(600555)网下申购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网下申购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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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申购起始日B增发A股(发行价:16.4: 发行总量:81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4345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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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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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09是茉 织 华(600555)网下申购截止日 |
发行与上市-网下申购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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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申购截止日B增发A股(发行价:16.4: 发行总量:81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4345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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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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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14是茉 织 华(600555)中签率公告日 |
发行与上市-中签率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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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签率公告日B增发A股(发行价:16.4: 发行总量:81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4345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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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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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15是茉 织 华(600555)发行结果公告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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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结果公告日B增发A股(发行价:16.4: 发行总量:81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4345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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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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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12是茉 织 华(600555)资金冻结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资金冻结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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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冻结起始日B增发A股(发行价:16.4: 发行总量:81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4345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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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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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15是茉 织 华(600555)申购款解冻日 |
发行与上市-申购款解冻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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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款解冻日B增发A股(发行价:16.4: 发行总量:81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4345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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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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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28是茉 织 华(600555)上市日期 |
发行与上市-上市日期,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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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B增发A股(发行价:16.4: 发行总量:81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4345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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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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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延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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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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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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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26是茉 织 华(600555)除权日 |
权息-除权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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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权日。 2002年,年度分配方案为:分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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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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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09是茉 织 华(600555)红利/配股起始日 |
权息-红利/配股起始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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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利/配股起始日。 2002年,年度分配方案为:分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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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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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1.5(含税),税后10派1.2,登记日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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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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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1.5(含税),税后10派1.2,除权日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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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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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1.5(含税),税后10派1.2,红利发放日 |
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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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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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终止收购三毛派神股份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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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55、900955)“茉织华、茉织华B”
根据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与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三毛纺织)于2003年9月28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拟向三毛纺织收购其
所持有的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毛派神)11.25%的国有法人股(计2
0604915股,下称:拟转让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5510397元。由于转股协议
至今未生效,因此,截止目前为止,公司尚未向三毛纺织支付任何款项。
转股协议签署后至今已超过15个月,但三毛纺织仍未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相
关申请文件。同时,根据三毛派神2004年9月14日公告,拟转让股份目前处于被
司法冻结状态,三毛纺织实际已无法按照转股协议之约定向公司转让拟转让股份
。
2005年1月20日,公司向三毛纺织发出了《关于解除〈股份转让协议〉的通
知》,公司现正式解除转股协议。自该通知送达予三毛纺织之日起,转股协议即
行终止,公司将保留依法向三毛纺织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之所有权利。同时,公司
就此转股行为不会向三毛纺织支付任何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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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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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4预亏](600555) 茉织华:预计2004年将出现较大金额亏损 ,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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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2004年将出现较大金额亏损
由于截止2004年12月31日,平湖茉织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广发证券1亿元人民币、德恒证券5000万元人民币及闽发证券1亿元人民币合计2.5亿人民币的投资损失承担协议没有履行,因此公司将在2004年度对委托理财及客户保证金计提坏帐准备,预计公司2004年度将出现较大金额亏损(上年同期净利润为人民币11028万元),具体亏损金额尚未核定。公司将保留对平湖茉织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追索权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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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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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28是茉 织 华(600555)股本变动日 |
发行与上市-股本变动,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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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A股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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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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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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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04年6月29日下午13:30。现将会议召开的地址通知如下:
公司将假座上海市延安西路396号上海美丽园龙都大酒店5楼,会议议程等其他事项不变。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O四年六月十一日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4年5月27日下午在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李勤夫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事变动的议案:
A、同意郭和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B、提名姚爱娣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三、公司董事会在二00四年度进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短期投资的议案。具体形式为公司自营股票、有价证券及期货业务等。
四、关于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决定于2004年6月29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年会。
1、会议时间:2004年6月29日下午1:3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另行公告
3、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二00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二00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二00三年度财务决算和二00四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4)审议公司二00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关于二00三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报告;
(6)审议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事变动的议案:
A、郭和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B、提名姚爱娣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审议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将《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条规定修改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8)审议关于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2003及2004年度会计师的议案;
(9)审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二00四年度进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短期投资的议案。
(10)审议《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1)2004年6月1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A股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及2004年6月1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B股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4年6月10日);(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证券帐户(如委托,须同时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登记须有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和出席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04年6月18日(星期五)9: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65楼商务中心
(4)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股东登记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后),以便邮寄会议资料及会议通知。登记确认:信函登记以发出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登记以公司收到《参会股东登记表》为准。
来信请寄:上海市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65楼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
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股东大会参会登记
邮政编码:200040
传真:0086-21-62883886
联系电话:0086-21-62883080*6500、6505
6、其他
(1)为保证会场秩序,未进行参会登记的股东,本公司将不作参加会议的安排。
(2)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有价证券),会期半天,与会费用自理。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全部会议文件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 w w. s s e. c o m. c n)。
特此公告。
附件:1、股东参会登记表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5、《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 w w. s s e. c o m. c n))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
股东帐号:持股数: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证券帐户:
委托权限: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姚爱娣:女,1967年11月生。江苏广播电视大学财务会计专业。1988年8月至93年12月,任江苏省丹阳市供销社主办会计;1994年1月至1995年7月任上海大千美食林有限公司会计部经理;1995年8月至1998年8月任上海新闵审计事务所所长助理;1998年9月至1999年12月任上海闵行审计事务所副所长;2000年1月起任上海信义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附件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现就提名姚爱娣为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27日于上海
附件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姚爱娣,作为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签字):姚爱娣
2004年5月27日于上海
附件5: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 w w. s s e. c o m. c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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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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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55、900955) 茉 织 华: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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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22日公告了公司与上海第十印染厂签订
的《关于转让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2421505股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
日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就该股份转让事宜出具了无异议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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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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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55、900955) 茉 织 华: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中介机构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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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25日召开二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改聘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浩华中国上海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
2003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需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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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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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关联交易,日期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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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55)“茉织华”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1日召开二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二、通过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同意公司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
担公司或有损失之协议》:根据公司与福建省闽发证券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10
日签署的《委托资产管理协议》, 公司已将计人民币壹亿元整(下称:目标资金)
的资金委托予福建省闽发证券有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鉴于福建省闽发证券有限
公司目前的状况,该笔资金存在遭受损失的可能。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愿替
公司承担目标资金可能造成的损失。如果在2006年9月9日之前目标资金的全部或
部分遭受了实际损失, 则在实际损失发生之后, 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按协议
约定替公司承担所发生的实际损失。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在本协议签署之
后30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壹亿元的款项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或将公司认可
的相当于人民币壹亿元的现金等价物质押给公司,作为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
担目标资金所遭受之实际损失的质押担保。公司目标资金所遭受实际损失之金额
,应等于人民币壹亿元减去公司截至2006年9月9日止实际收回的目标资金所得的
差额。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12月20日下午召开2004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
关事项。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茉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东方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东方中安科技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1日签署了股权
转让协议。由公司及茉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方
中安科技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其所持有的东方控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100%股权。总计收购资金为人民币11亿元,其中:使用剩余的募集资金7.0177亿
元,其余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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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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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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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二届二十五次董
事会,会议同意公司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开开)签订人民币
5000万元的互为担保协议:公司于2004年10月27日与上海开开签订了互为担保协
议,互保双方为对方提供的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互保
期限自本协议自生效后两年内有效。
截止目前为止,公司对外担保共计人民币20914万元(不含本次对上海开开的
担保额),无逾期贷款及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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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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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一天 |
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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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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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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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决定于2004年12月20日。
1、会议时间: 2004年12月20日下午1:3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公司将假座上海市延安西路396号上海美丽园龙都大酒店5楼召开公司2004年度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公司将停止原招股说明书中所列项目中尚未进行的项目,变更为向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方中安科技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其所持有的东方控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总计收购资金为人民币11亿元,其中:使用剩余的募集资金7.0177亿元,其余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
(2)审议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事变动的议案:
A、唐亦家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B、提名王开田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出席会议对象:
(1)2004年11月2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及2004年12月2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B股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4年11月29日);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证券帐户(如委托,须同时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登记须有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和出席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04年12月10日9: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65楼。
(4)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股东登记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后),以便邮寄会议资料及会议通知。登记确认:信函登记以发出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登记以公司收到《参会股东登记表》为准。
来信请寄:上海市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65楼
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收
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股东大会参会登记
邮政编码:200040
传真:0086-21-62883886
联系电话:0086-21-62883080*6500、6505
6、其他
(1)为保证会场秩序,未进行参会登记的股东,本公司将不作参加会议的安排。
(2)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有价证券),会期半天,与会费用自理。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全部会议文件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
1、股东参会登记表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1月19日
附件1:
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证券帐户: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开田:男,1958年1月。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
1984.7----1994.9 南京财经大学会计系
1994.9----1997.7 厦门大学攻读硕士与博士
1997.7----2000.3 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2000.3----2002.6 南京大学博士后流动站
2002.6----至今 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附件3: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现就提名王开田为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1月1日
附件4: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开田,作为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签字):王开田
2004年10月28日于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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