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4-04-29
|
2004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4,324,021,063.86 4,726,698,426.08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701,671,266.69 1,702,181,324.96
每股净资产 1.1693 1.169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1501 1.1504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9,521,747.00 -449,521,747.00
每股收益(摊薄) 0.0004 0.0004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0.038% 0.038%
|
|
2004-04-29
|
临时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4年5月12日上午9:00在上海市新华路160号
上海影城一楼第2放映厅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
|
|
2004-05-10
|
公布200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的第三次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5月12日上午9:00在上海市新华路160号上海影城一楼第2放映厅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 |
|
2004-05-13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关联交易,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12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关于2003年度对与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的股权转让款及债权大
额计提坏帐准备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对与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的已计提大额坏帐准备的股权转
让款及债权予以核销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2004年度向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采购不超过40亿元金杯客车等
车辆的关联交易议案。
六、通过公司子公司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2004年度向沈阳华晨金杯汽
车有限公司销售1亿元左右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的关联交易议案。
七、通过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2004年度向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
限公司销售5000万元左右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的关联交易议案。
八、通过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2004年度向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
部件有限公司销售8亿元左右汽车发动机及其零部件的关联交易议案。
九、通过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2004年度向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采购2.8亿元左右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的关联交易议案。
十、通过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2004年度向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出租厂房设备和承揽加工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的关联交易议案。
十一、通过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华内燃机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向绵阳华晨瑞安汽
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销售1400万元左右低辅材料和动力供应的关联交易议案。
十二、续聘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
师事务所 |
|
2005-03-21
|
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
|
|
2005-01-15
|
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
(600653)“申华控股”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何涛于2005年1月12日向董事长提交了辞职
书,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有关规定,该辞职即日起生效,董事会将就此
情况向下次股东大会报告。
|
|
1999-11-12
|
公司名称由“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为“上海华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
|
|
2003-05-30
|
(600653)“申华控股”公布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
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卢湾支行(以下简称“深发展”)曾就上海中西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西药业”)逾期未归还1000万元贷款事宜将中西药业及
公司诉至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现将本案的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一中院受理本案后,原告深发展和被告中西药业、公司经反复协商后,深发
展于2003年5月6日向一中院提出了撤诉申请。
公司于2003年5月28日收到了一中院发出的《民事裁定书》,裁定书称:一中
院在审理原告深发展诉被告中西药业、公司一案中,深发展于2003年5月6日向本院
提出撤诉申请。一中院认为,深发展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有关规定,裁
定准许深发展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人民币60829元减半为30414.50元及财产保全
费人民币51339元,均由深发展负担 |
|
2003-04-30
|
(600653)“申华控股”200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
项 目 2003年3月31日
总资产(万元) 470714.21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160955.81
每股净资产(元) 1.10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1.096
2003年1-3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16733.30
每股收益(元) 0.002
净资产收益率(%) 0.1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0.184
|
|
2003-05-15
|
(600653)“申华控股”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
|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四十四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美
国李尔公司(LEAR Corporation)在沈阳组建合资公司生产汽车座椅。
根据该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03年5月12日与李尔(毛里求斯)有限公司签订了
《李尔(毛里求斯)有限公司与公司关于建立一家合资企业沈阳李尔汽车座椅内饰
系统有限公司的合资合同》,合资公司投资总额六百万美元,注册资本三百万美
元,公司认缴一百二十万美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四十,以人民币现
金出资。合资公司的期限自成立日期起三十年。
|
|
2003-06-14
|
(600653)“申华控股”公布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
因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西药业)
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曹阳支行(下称:上海银行)的流动资金借款提
供担保,而中西药业逾期未归还本金7750万元,因此被上海银行诉至上海市第二中
级人民法院(下称:二中院),要求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已于2003年5月29日根据
法院判决向二中院缴付了人民币84337076.46元(包括本案的本金、利息、逾期利息
及诉讼费用)。自此,公司已履行完毕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取得了本案的追偿权。公
司将在第一时间内向中西药业追偿上述款项,行使追偿权。
鉴此,公司于近日向法院递交了三份诉状(以下分别称第123、124、125号诉状),
请求法院判令中西药业向公司偿付公司已支付的金额。2003年6月13日,公司收到了
二中院第123、124、125号三份受理案件通知书。现将三诉状的内容公告如下:
第123、124、125号诉状原告为公司,被告为中西药业。
第123号诉状请求:1、判令中西药业归还公司人民币19471545元;2、判令中西
药业向公司支付利息(自2003年5月29日起算,至判决生效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
计);3、判令中西药业承担本案诉讼费;第124号诉状请求:1、判令中西药业归还公
司人民币32961796.46元;2、判令中西药业向公司支付利息(自2003年5月29日起算,
至判决生效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3、判令中西药业承担本案诉讼费;第125
号诉状请求:1、判令中西药业归还公司人民币31903735元;2、判令中西药业向公司
支付利息(自2003年5月29日起算,至判决生效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3、判
令中西药业承担本案诉讼费。
(600653)“申华控股”公布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时发布2002年度业绩预亏公告,近日被上
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对此,公司将虚心接受交易所的批评,在今后的工作中
予以改正。
|
|
2003-06-18
|
(600653)“申华控股”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3年6月30日上午在上海市新华路160号上
海影城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为贯彻落实市政府防治“非典”办公室的通知精
神,缩短会议时间,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期间将不再具体宣读文件。请各
位股东到会拿到会议文件后事先阅读,会议议程中也将留出十分钟时间供股东继
续阅读会议文件并进行表决。
|
|
2003-05-31
|
(600653)“申华控股”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5月30日召开五届八次董事会及五届十三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推荐于洪范、罗伟民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6月30日上午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2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等及以上事项 |
|
2003-06-27
|
(600653)“申华控股”公布董事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借款,日期变动,质押 |
|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25日召开五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临时
会议,会议审议决定向兴业银行上海南市支行(下称: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人民币3.5亿元,其中:流动资金借款1.5亿元、开具银行承兑汇票2亿元整(开
票保证金为30%),并用公司的申华金融大厦作贷款抵押,建筑面积为22903.15平
方米,评估价为4.3亿元,抵押期限为1年。据此,2003年6月25日公司与兴业银行
分别签署了《基本授信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
《基本授信合同》规定:兴业银行本次给予公司的基本授信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29000万元,其中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票贴现,授信有效
期自2003年6月25日至2004年4月28日止。
《最高额抵押合同》规定:公司提供自有的申华金融大厦部分楼层为上述29000
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责任的主债务最高限额不超过29000万元,公
司对超过限额部分不承担责任。
(600653)“申华控股”公布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3年6月30日上午9:00在上海市新华路
160号上海影城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
|
|
2003-06-30
|
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午9时,会期半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3年6月30日(星期一)上午9:00在上海市新华路160号上海影城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地点:上海市新华路160号上海影城(位于新华路番禺路路口,乘公交48、76、113、44、572、911、126、72路均可到达)二楼第1放映厅。
2、进场办法:办理过参会登记的股东请于该日上午8:00―8:55之间,从正门口进入,到二楼后凭《会议通知》领取门票和表决票,然后凭门票进场。
3、根据市政府防治"非典"办公室的通知及上海市董秘协会下发的《关于2002年度股东大会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为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上市公司可在保证股东大会规范的前提下简化会议程序,缩短会议时间。"为贯彻落实以上通知精神,缩短会议时间,本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期间将不再具体宣读文件。请各位股东到会拿到会议文件后事先阅读,会议议程中也将留出十分钟时间供股东继续阅读会议文件并进行表决。
2002年度报告摘要已刊登在2003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2002年度报告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其他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也已分别刊登在2003年3月20日、4月29日、5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本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披露本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以上文件建议参会股东事先认真审阅。
4、"非典"期间,为保证会场秩序,未进行参会登记的股东,本公司将不作参加会议的安排。
5、会议将于9:00正式开始。本公司将严格依法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
以上事项敬请各位股东相互转告及配合。咨询电话:(021)63372010,(021)63372011。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6月17日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3年5月30日在上海市宁波路1号召开,应到董事9人,出席会议董事8人(其中委托出席4人,洪星、苏强、何涛董事均委托吴小安董事出席,杨建文董事委托汤琪董事出席),仰融董事缺席。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小安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推荐朱学东、汤琪、吴小安、何涛、苏强、周宝义、洪星等七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新奎、汤谷良、佟连发、杨建文等四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列顺序)的提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2)。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中予以披露)。
三、决定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一)2002年度股东大会议题
1、《公司2002年度报告》和《公司2002年度报告摘要》
2、《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报告》
3、《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报告》
4、《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
5、《公司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9、关于本公司向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采购不超过40亿元金杯轻型客车的关联交易议案
10、关于本公司与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相互提供不超过9.5亿元担保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
11、关于聘用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第1、2、3、4、6项议题的相关公告刊登在2003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第9、10、11项议题的相关公告刊登在2003年3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第5、7、8项议题的相关公告刊登在2003年5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二)会议召开时间:2003年6月30日(星期一)上午9:00
(三)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新华路160号上海影城(位于新华路番禺路路口,乘公交48、76、113、44、572、911、126、72路均可到达)二楼第1放映厅。
(四)会议参加人员:
1、截至2003年6月6日(星期五)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经参会登记后出席会议;
2、已作参会登记而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董、监事候选人。
(五)参会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为预防"非典",本次股东大会登记公司全部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并请各位股东不要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凡符合参会登记条件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和《授权委托书》(如委托)(格式见附件1),并附登记凭证,在规定时间内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确保会议通知能及时寄达你处。
2、登记凭证:①个人股东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如委托,请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法人股东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3、登记时间:自2003年6月6日15:00起至2003年6月10日24:00止。
有参会资格的股东请填妥《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如委托)并准备好上述登记凭证,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如委托)及登记凭证传真或邮寄至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按照股东提供的有关资料向参会股东邮寄《会议通知》,并告知股东大会召开地点。
4、登记确认:传真方式登记以公司收到《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如委托)和登记凭证的时间为准,信函方式登记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
5、公司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宁波路1号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件人:董事会秘书处;邮编:200002;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参会登记传真:021-63372028,63372037,63372038,63372055,63372059
咨询电话:021-63372010,63372011。
6、注意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与交通费均自理。为依法开好股东大会,公司将严格执行市金融办和市证管办有关通知精神,不向与会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附件1: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 持股数量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2003年 月 日
(请完整准确填写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以便您能及时收到《会议通知》;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和《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董事候选人简历(按姓氏笔画排列顺序)
朱学东 男,1944年出生,研究生,工程师。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数学系、中共中央党校培训班。曾任大连市电子工业局副局长,大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中共丹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东北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辽宁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现任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汤琪 男,1967年出生,毕业于复旦大学,律师。曾任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吴小安 男,1962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副经理,现任在香港、纽约上市的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
何涛 男,1972年出生,硕士。曾任一拖(洛阳)建筑机械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在香港、纽约上市的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执行董事,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总裁,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苏强 男,1966年出生,硕士。曾任沈阳金杯客车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在香港、纽约上市的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总裁、执行董事,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周宝义 男,1961年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内蒙赤峰工业学校教师,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师、系主任,东北输变电设备集团沈阳变压器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东北输变电设备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审计总部总经理。
洪星 男,1963年出生,法学博士。曾就职于外交部、联合国总部,现任在香港、纽约上市的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按姓氏笔画排列顺序)
王新奎 男,1947年出生,博士。曾任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教师、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系常务副主任、研究所所长、副校长、常务副校长,现任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校长、上海市WTO事务咨询中心总裁。
汤谷良 男,1962年出生,博士。曾任北京工商大学教师,现任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院院长、教授。
佟连发 男,1963年出生,大学学历,律师。现任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副院长、党总支书记。
杨建文 男, 1952出生,博士。曾任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研究室主任,《上海经济研究》杂志社总编辑,现任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党总支书记、副所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专家,上海市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上海市都市经济研究所所长,上海市中野资本运营研究所所长,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系列高级职称评定委员会委员,上海国际金融研究中心执行理事,上海市政府计划委员会"十五"计划研究专家,上海市经济学会理事,中华外国经济研究会理事,上海市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兼任上海市生产力学会理事,上海市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5月30日
|
|
2003-06-03
|
(600653)“申华控股”公布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
因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西
药业”)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曹阳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的
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而中西药业逾期未归还本金7750万元,因此被上海银行诉
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中院”),要求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二中院于2002年10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并于2003年1月2日向公司发出
了民事判决书,判令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判决书同时指出公司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后,
有权向被告中西药业追偿。2003年3月底,二中院向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责令公
司在2003年3月28日之前履行判决书主文确定的义务,即:
1、偿付上海银行人民币30595237.5元及逾期利息及依法应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
的加倍利息;
2、归还上海银行人民币1800万元及逾期利息及依法应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
倍利息;
3、归还上海银行人民币2950万元及逾期利息及依法应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
倍利息。
如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由公司承担强制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
费用。
鉴于二中院应上海银行诉讼保全请求裁定冻结的公司财产价值大于本案的诉讼标
的金额,为避免强制执行对公司造成更大损失,经与二中院、上海银行协商,公司于
2003年5月29日向二中院缴付了人民币84337076.46元(包括本案的本金、利息、逾期
利息及诉讼费用)。自此,公司已履行完毕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取得了本案的追偿权。
公司将在第一时间内向中西药业追偿上述款项,行使追偿权。
|
|
2003-04-19
|
[20024预亏](600653)“申华控股”公布预亏公告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
(600653)“申华控股”公布预亏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曾于2002年7月5日、8月16日和10月26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关于公司2002年度业绩预
警的公告,鉴于公司托管的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西药业”)
已多次发布警示公告,预计其2002年全年将发生巨额亏损。中西药业2000年、
2001年已连续两年发生亏损,按照有关规定,将因连续三年亏损而被暂停上市。
为此,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审计过程中,针对公司对中西药业提供的大额担保
事项提出计提坏帐准备的要求。受此影响,公司预计2002年度业绩将出现较大
亏损,具体数据公司将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在2002年年度
报告中予以披露。
|
|
2003-03-20
|
(600653)“申华控股”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高管变动,关联交易 |
|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18日召开五届六次董事会及五届十
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现任董、监事承诺在第五届董、监事会届满后至换届选举
的股东大会召开前继续尽责的议案。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原沈阳金杯客车制造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金杯”)采购不超过40亿元金杯轻型客车的关联交易议
案,公司于2003年3月18日与华晨金杯签订了《华晨金杯与公司关于销售金客
产品的协议》,约定在协议生效后一年内的有效期间内,向其采购总计金额不
超过40亿元的金杯轻型客车。
三、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华晨金杯相互提供不超过9.5亿元担保额度的关联交
易议案,公司于2003年3月18日与华晨金杯签订了《相互提供担保协议》。
四、通过了关于聘用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2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通过了关于免去朱胜良公司副总裁职务的议案。
|
|
2003-04-29
|
(600653)“申华控股”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28日召开五届七次董事会及五届十二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2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二、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另行决定。
|
|
2003-04-29
|
(600653)“申华控股”2002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
项 目 2002年 2001年 比上年增减(%)
总资产(万元) 442632.52 484038.35 -8.55
股东权益(扣除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160705.10 201748.90 -20.34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301191.40 385037.23 -21.78
净利润(万元) -41171.86 13551.68 -403.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8694.74 -2886.57 201.21
每股收益(元) -0.283 0.168 -268.79
每股净资产(元) 1.104 2.495 -55.75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1.0945 2.414 -54.66
净资产收益率(%) -25.620 6.717 -481.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4.799 -1.795 167.3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144 -0.233 -161.80
公司2002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
|
|
2003-06-20
|
(600653)“申华控股”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3年6月30日上午在上海市新华路160号上
海影城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
为贯彻落实有关通知精神,缩短会议时间,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期间
将不再具体宣读文件。请各位股东到会拿到会议文件后事先阅读,会议议程中也
将留出十分钟时间供股东继续阅读会议文件并进行表决。
|
|
2003-07-01
|
(600653)“申华控股”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分配方案,高管变动,关联交易 |
|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30日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向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采购不超过40亿元金杯轻型客车
的关联交易议案。
六、通过公司与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相互提供不超过9.5亿元担保额
度的关联交易议案。
七、通过聘用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00653)“申华控股”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30日召开六届一次董、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选举吴小安为公司董事长。
二、聘任汤琪为公司总裁。
三、聘任翟锋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选举于洪范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
|
2004-04-29
|
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
|
|
2004-04-05
|
公布临时董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关联交易,日期变动 |
|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1日召开六届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子公司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五龙公司)2004年度向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原沈阳金杯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下称:华晨金杯)销售1亿元左右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的关联交易议案:五龙公司于2004年4月2日与华晨金杯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其销售1亿元左右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其中主要包括用于金杯海狮车装车用的多点电喷件和单点电喷件。
二、通过五龙公司2004年度向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下称:绵阳华晨瑞安)销售5000万元左右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的关联交易议案:五龙公司于2004年4月2日与绵阳华晨瑞安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绵阳华晨瑞安销售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左右的汽车发动机零部件,主要包括气缸体毛坯和主轴承盖毛坯。
三、通过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下称:绵阳新晨)2004年度向绵阳华晨瑞安销售8亿元左右汽车发动机及其零部件的关联交易议案:绵阳新晨于2004年4月2日与绵阳华晨瑞安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其销售8亿元左右的汽车发动机及其零部件。
四、通过绵阳新晨2004年度向绵阳华晨瑞安采购2.8亿元左右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的关联交易议案:绵阳新晨于2004年4月2日与绵阳华晨瑞安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其采购金额人民币2.8亿元左右的汽车发动机零部件,主要包括缸体、缸盖、歧管以及突轮轴和减振皮带轮等。
五、通过绵阳新晨2004年度向绵阳华晨瑞安出租厂房设备和承揽加工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的关联交易议案:绵阳新晨于2004年4月2日与绵阳华晨瑞安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绵阳华晨瑞安出租厂房设备及承揽加工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其中出租厂房设备的年租金为1200万元,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加工费为1500万元左右。
六、通过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华内燃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绵阳新华)2004年度向绵阳华晨瑞安销售1400万元左右低辅材料和动力供应的关联交易议案:绵阳新华于2004年4月2日与绵阳华晨瑞安签订《协议书》。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5月12日上午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及以上事项。 |
|
2004-05-12
|
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公告 ,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4年5月12日(星期三)上午9:00在上海市新华路160号上海影城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地点:上海市新华路160号上海影城(位于新华路番禺路路口,乘公交48、72、76、113、126、138、506、572、911、923、945、946 路均可到达)一楼第2放映厅。
2、进场办法:办理过参会登记的股东请于该日上午8:00-8:55之间,从正门口进入,凭《会议通知》领取门票和表决票,然后凭门票进场。
3、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已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建议参会股东事先认真审阅。
4、为保证会场秩序,未进行参会登记的股东,本公司将不作参加会议的安排。
5、会议将于9:00正式开始。本公司将严格依法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
以上事项敬请各位股东相互转告及配合。咨询电话:(021)63372010,(021)63372011。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4月28日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04年4月1日在上海市宁波路1号召开,应到董事11人,出席会议董事10人(其中委托出席2人,苏强、何涛董事均委托吴小安董事出席),洪星董事因公请假,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小安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2004年度向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销售1亿元左右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2004年度向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销售1亿元左右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的关联交易议案》,根据董事会决议,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五龙公司")于2004 年4月2日与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原沈阳金杯客车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华晨金杯")签订了《协议书》。现将该协议的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1、交易概述
公司子公司五龙公司于2004年4月2日与华晨金杯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其销售1亿元左右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其中主要包括用于金杯海狮车装车用的多点电喷件和单点电喷件。
2、关联方介绍
(1)销售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1196号102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56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琪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汽车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许可)。
财务数据:截止2003年12月31日,五龙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81,739.46万元,销售收入为79,621.16万元,净利润为11,951.76万元。本公司拥有五龙公司100%的权益。
(2)采购方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企业住所:沈阳市大东区山咀子路14号
注册资本:美元44416万元
法定代表人:苏强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和销售各种轻型客车及其零部件(含进口件)并提供售后服务;进口或在国内购买所需的生产设备及轻型客车零部件;改装各种轻型客车和开展有关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开展与上述经营有关的其它经济活动。销售汽车零售加油。
财务数据:2003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显示,其总资产为122.74亿元,净资产为34.3亿元,主营业务利润为9.33亿元,净利润为3.13亿元。
股权结构: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49%股权,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拥有51%股权。
3、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4年4月2日
(2)协议签署地点:沈阳市
(3)定价依据:五龙公司向华晨金杯销售的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4)供货方式:根据华晨金杯按月提供的生产计划,在约定期限内安排供货;同时,华晨金杯应在每月15日前将下个月的生产计划及下下月的预计生产计划传真给五龙公司,以便五龙公司组织货源。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入库后的合同零部件款,华晨金杯依据五龙公司开具的发票日期在90天内,按相关发票金额以现汇形式向五龙公司支付。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另行规定。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发生的日期为准。
(7)有效期间:协议对在2004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
(8)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本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继续履行本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本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其中销售数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4、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5、董事会说明
鉴于本公司与华晨金杯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华晨汽车集团,本公司董事朱学东、周宝义分别为华晨汽车集团的董事和副总会计师;同时,本公司董事苏强先生同时为华晨金杯的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吴小安先生、洪星先生以及何涛先生同时为华晨金杯的董事,因此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但回避后董事会则不足法定人数,因此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将本关联交易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具体实施,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表决权。
6、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程序合理合法,因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已聘请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该公司接受本公司的委托并同意为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2004年度向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销售5000万元左右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2004年度向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销售5000万元左右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的关联交易议案》,根据董事会决议,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五龙公司")于2004 年4月2日与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绵阳华晨瑞安")签订了《协议书》。现将该协议的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1、交易概述
公司子公司五龙公司于2004年4月2日与绵阳华晨瑞安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绵阳华晨瑞安销售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左右的汽车发动机零部件,主要包括气缸体毛坯和主轴承盖毛坯。
2、关联方介绍
(1)销售方五龙公司基本情况(略)
(2)销售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外商独资经营企业
企业住所:绵阳市机场东路8号
注册资本:美元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小安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汽车零部件,生产汽车发动机,销售本公司产品。
财务数据:截止2002年12月31日,绵阳华晨瑞安经审计的净资产为70,325,180.34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02,024,298.95元,净利润为24,194,615.12元。
股权结构: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拥有其100%的权益。
3、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4年4月2日
(2)协议签署地点:四川绵阳
(3)定价依据:五龙公司向绵阳华晨瑞安销售的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4)供货方式:根据绵阳华晨瑞安按月提供的生产计划,在约定期限内安排供货;同时,绵阳华晨瑞安应在每月15日前将下月的生产计划及下下月的预计生产计划传真给五龙公司,以便五龙公司组织货源。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入库后的合同零部件款,绵阳华晨瑞安依据五龙公司开具的发票日期在45天内,按相关发票金额以现汇形式向五龙公司支付。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另行规定。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发生的日期为准。
(7)有效期间:协议对在2004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
(8)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本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继续履行本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本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其中销售数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4、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5、董事会说明
鉴于本公司与绵阳华晨瑞安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华晨汽车集团,本公司董事朱学东、周宝义分别为华晨汽车集团的董事和副总会计师;同时,本公司董事长吴小安先生同时为绵阳华晨瑞安的董事长,本公司董事苏强先生、洪星先生以及何涛先生同时为绵阳华晨瑞安的董事,因此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但回避后董事会则不足法定人数,因此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将本关联交易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具体实施,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表决权。
6、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程序合理合法,因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已聘请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该公司接受本公司的委托并同意为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2004年度向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销售8亿元左右汽车发动机及其零部件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2004年度向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销售8亿元左右汽车发动机及其零部件的关联交易议案》,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于2004 年4月2日与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书》,现将该协议的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1、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简称"绵阳新晨")于2004年4月2日与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绵阳华晨瑞安")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其销售8亿元左右的汽车发动机及其零部件。
2、关联方介绍
(1)采购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企业住所:绵阳高新区永兴工业园
注册资本:美元2412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栋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内燃机和其它动力机械,销售本公司产品及相关售后服务。
财务数据:截止2003年12月31日,绵阳新晨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8,859.06万元,销售收入为81,979.95万元,净利润为13,675.06万元。公司拥有绵阳新晨50%的权益。
(2)采购方绵阳华晨瑞安基本情况(略)
3、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4年4月2日
(2)协议签署地点:四川绵阳
(3)定价依据:绵阳新晨向绵阳华晨瑞安销售汽车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4)供货方式:绵阳新晨根据绵阳华晨瑞安按月提供的采购计划或采购单,在约定期限内安排供货;同时,绵阳华晨瑞安应在每月15日前向绵阳新晨提供下个月的采购数量,以便绵阳新晨组织生产。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入库后的合同零部件款,绵阳华晨瑞安在收到绵阳新晨开具的发票后壹个月内,按相关发票金额向绵阳新晨支付货款。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发生的日期为准。
(7)有效期间:协议对在2004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
(8)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本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继续履行本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本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其中销售数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4、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5、董事会说明
鉴于本公司与绵阳华晨瑞安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华晨汽车集团,本公司董事朱学东、周宝义分别为华晨汽车集团的董事和副总会计师;同时,本公司董事长吴小安先生同时为绵阳华晨瑞安的董事长,本公司董事苏强先生、洪星先生以及何涛先生同时为绵阳华晨瑞安的董事,因此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但回避后董事会则不足法定人数,因此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将本关联交易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具体实施,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表决权。
6、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程序合理合法,因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已聘请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该公司接受本公司的委托并同意为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2004年度向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采购2.8亿元左右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2004年度向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采购2.8亿元左右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的关联交易议案》,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于2004 年4月2日与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书》,现将该协议的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1、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简称"绵阳新晨")于2004年4月2日与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绵阳华晨瑞安")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其采购金额人民币2.8亿元左右的汽车发动机零部件,主要包括缸体、缸盖、歧管以及突轮轴和减振皮带轮等。
2、关联方介绍
(1)采购方绵阳新晨基本情况(略)
(2)销售方绵阳华晨瑞安基本情况(略)
3、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4年4月2日
(2)协议签署地点:四川绵阳
(3)定价依据:绵阳新晨向绵阳华晨瑞安采购的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4)供货方式:根据绵阳新晨按月提供的采购计划或采购单,在约定期限内安排供货;同时,绵阳新晨应在每月15日前向绵阳华晨瑞安提供下个月的采购数量,以便绵阳华晨瑞安组织生产。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入库后的合同零部件款,绵阳新晨在收到绵阳华晨瑞安开具的发票后壹个月内,按相关发票金额向绵阳华晨瑞安支付货款。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发生的日期为准。
(7)有效期间:协议对在2004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
(8)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本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继续履行本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本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其中采购数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4、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本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晨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高整机及配套产品质量,保障其生产的稳定进行,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5、董事会说明
鉴于本公司与绵阳华晨瑞安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华晨汽车集团,本公司董事朱学东、周宝义分别为华晨汽车集团的董事和副总会计师;同时,本公司董事长吴小安先生同时为绵阳华晨瑞安的董事长,本公司董事苏强先生、洪星先生以及何涛先生同时为绵阳华晨瑞安的董事,因此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但回避后董事会则不足法定人数,因此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将本关联交易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具体实施,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表决权。
6、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程序合理合法,因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已聘请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该公司接受本公司的委托并同意为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2004年度向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出租厂房设备和承揽加工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2004年度向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出租厂房设备和承揽加工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的关联交易议案》,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于2004 年4月2日与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书》,现将该协议的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1、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简称"绵阳新晨")于2004年4月2日与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绵阳华晨瑞安")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绵阳华晨瑞安出租厂房设备及承揽加工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其中出租厂房设备的年租金为1200万元,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加工费为1500万元左右。
2、关联方介绍
(1)出租、承揽方绵阳新晨基本情况(略)
(2)承租、定作方绵阳华晨瑞安基本情况(略)
3、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4年4月2日
(2)协议签署地点:四川绵阳
(3)交易方式:在协议有效期间内,绵阳新晨向绵阳华晨瑞安出租铸造车间、金加工车间的设备及厂房,用于加工汽车发动机零部件。
(4)定价依据:绵阳新晨出租设备、厂房的租金参照市场价格,为人民币100万元/月,年租金为1200万元;绵阳华晨瑞安向绵阳新晨支付的加工费参照市场价格定价,预计全年加工费总金额为1500万元左右,绵阳新晨加工过程中所发生的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劳动保护费及水电费由绵阳华晨瑞安负担,据实结算。
(5)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发生的日期为准。
(6)有效期间:协议对在2004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
(7)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本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继续履行本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本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其中发生金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4、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优化自身的产业结构,发挥各自在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生产方面的优势,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5、董事会说明
鉴于本公司与绵阳华晨瑞安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华晨汽车集团,本公司董事朱学东、周宝义分别为华晨汽车集团的董事和副总会计师;同时,本公司董事长吴小安先生同时为绵阳华晨瑞安的董事长,本公司董事苏强先生、洪星先生以及何涛先生同时为绵阳华晨瑞安的董事,因此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但回避后董事会则不足法定人数,因此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将本关联交易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具体实施,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表决权。
6、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程序合理合法,因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已聘请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该公司接受本公司的委托并同意为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华内燃机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向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销售1400万元左右低辅材料和动力供应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华内燃机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向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销售1400万元左右低辅材料和动力供应的关联交易议案》,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华内燃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 年4月2日与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书》,现将该协议的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1、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华内燃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绵阳新华")于2004年4月2日与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绵阳华晨瑞安")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绵阳华晨瑞安销售其生产中需要的低辅材料及动力供应计人民币1400万元左右。
2、关联方介绍
(1)销售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绵阳新华内燃机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绵阳市剑门路西段22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5189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 琪
经营范围:内燃机及其配件生产、销售,汽车配件、拖拉机配件、五金交电、冶金炉料、润滑油销售,餐饮、住宿服务,科技信息咨询,科技转让,技术服务,出口本企业自产的机电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财务数据:截止2003年12月31日,绵阳新华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9,689.88万元,销售收入为2,089.09万元,净利润为5,118.11万元。公司拥有绵阳新华95%的权益。
(2)采购方绵阳华晨瑞安基本情况(略)
3、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4年4月2日
(2)协议签署地点:四川绵阳
(3)定价依据:绵阳新华向绵阳华晨瑞安销售的低辅材料及动力供应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4)供货方式:根据绵阳华晨瑞安按月提供的生产计划,在约定期限内安排供货;同时,绵阳华晨瑞安应在每月15日前将下月的生产计划及下下月的预计生产计划传真给绵阳新华,以便绵阳新华组织货源。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入库后的低辅材料及动力供应款,绵阳华晨瑞安在收到绵阳新华开具的发票后壹个月内,按相关发票金额向绵阳新华支付货款。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发生的日期为准。
(7)有效期间:协议对在2004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
(8)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本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继续履行本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本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其中销售数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4、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协议双方的合作,集中各自的市场和经营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5、董事会说明
鉴于本公司与绵阳华晨瑞安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华晨汽车集团,本公司董事朱学东、周宝义分别为华晨汽车集团的董事和副总会计师;同时,本公司董事长吴小安先生同时为绵阳华晨瑞安的董事长,本公司董事苏强先生、洪星先生以及何涛先生同时为绵阳华晨瑞安的董事,因此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但回避后董事会则不足法定人数,因此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将本关联交易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具体实施,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表决权。
6、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程序合理合法,因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已聘请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该公司接受本公司的委托并同意为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事项如下:
(一)2003年度股东大会议题为:
1、关于《2003年年度报告》和《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03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0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03年度财务决算》和《200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6、关于2003年度对与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的股权转让款及债权大额计提坏帐准备的议案;
7、关于本公司2004年度向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采购不超过40亿元金杯客车等车辆的关联交易议案;
8、关于公司子公司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2004年度向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销售1亿元左右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的关联交易议案;
9、关于公司子公司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2004年度向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销售5000万元左右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的关联交易议案;
10、关于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2004年度向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销售8亿元左右汽车发动机及其零部件的关联交易议案;
11、关于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2004年度向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采购2.8亿元左右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的关联交易议案;
12、关于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2004年度向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出租厂房设备和承揽加工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的关联交易议案;
13、关于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华内燃机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向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销售1400万元左右低辅材料和动力供应的关联交易议案。
14、关于续聘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第1-7以及第14项议题的公告详见2004年3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二)会议召开时间:2004年5月12日(星期三)上午9:00
(三)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区(具体地点视参会人数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http://www.600653.com.cn上另行通知)。
(四)会议参加人员:
1、截至2004年4月16日(星期五)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经参会登记后出席会议;
2、已作参会登记而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参会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4年4月27日(星期二)09:00-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新华路160号上海影城一楼大厅(位于新华路番愚路路口,乘公交车48、72、76、113、126、138、506、572、911、923、945、946路均可到达);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前往登记;因故无法参加登记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前往登记,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前往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传真件上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持股数、通讯地址、通讯邮编、联系电话),但会议当天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4)上述股票帐户卡、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均须出示原件。
(六)注意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与交通费均自理。为依法开好股东大会,公司将严格执行市金融办和市证管办有关通知精神,不向与会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七)会议咨询: 2003年度股东大会秘书处
电话:(021)63372010,63372011
传真:(021)63372000
附件: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有效。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2日
|
|
2004-03-17
|
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
|
经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曾
在受托管理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西药业)26.41%股权期间,向其提
供总计3.52亿元额度的银行借款担保,截止2003年10月30日,上述担保余额为24565
万元,公司已在2002年报中全额计提了预计负债。
2003年11、12月,中西药业共向银行偿还了20765万元借款的本息,公司相应的
担保责任随之解除,担保余额减少至3800万元。该3800万元担保已于2004年3月9日
到期,中西药业正在办理有关还款手续。
公司曾于2003年8月29日和10月20日与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医
药集团)、中西药业分别达成了《股权转让解除协议》和《债权债务处理协议》。在
上海医药集团承接公司全部担保的前提下,公司才会放弃收回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12200万元和对中西药业12600万元的债权。因此在目前3800万元担保责任尚未被解
除的情况下,公司至今未放弃任何债权和股权转让款。
|
|
2004-04-10
|
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借款 |
|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十次临时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向上海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期限为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
亿元。
二、同意公司向农业银行五角场支行申请期限为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
亿元、向工商银行杨浦支行申请期限一年的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8000万元,并同意
由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就上述事宜分别向农业银行五角场支行、工商银行杨
浦支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五龙公司)拟向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期限为一年的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向上海银行金
桥支行申请期为一年的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外滩支行申请
期限为一年的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3000万元、向农业银行五角场支行申请期限为
一年的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3亿元。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分别向交通银行上
海分行、上海银行金桥支行、招商银行外滩支行、农业银行五角场支行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五龙公司已向公司出具反担保函。反担保有效期限至公司向五龙公司
追偿的担保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69900万元。
其中公司向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西药业)提供担保的余额为3800
万元,已于2004年3月9日到期。中西药业正在办理有关还款手续。
|
|
2004-04-17
|
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
经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曾
在受托管理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西药业)26.41%股权期间,向其提
供总计3.52亿元额度的银行借款担保,截止2003年10月30日,上述担保余额为24565
万元。
2003年11、12月,中西药业共向银行偿还了20765万元借款的本息,公司相应的
担保责任随之解除,担保余额减少至3800万元。该3800万元担保已于2004年3月9日到
期。日前,公司接相关银行的通知,中西药业已向银行偿还了3800万元借款的本息,
至此,公司对中西药业的担保责任全部解除。公司将根据与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中西药业分别达成的《股权转让解除协议》和《债权债务处理协议》的规定,放弃收
回支付的股权转让款12200万元和对中西药业12600万元的债权。
|
|
1992-07-08
|
公司名称由“上海申华电工联合公司”变为“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
|
|
1999-11-17
|
公司名称由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为上海华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概况变动-公司名称 |
|
|
|
1991-02-26
|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