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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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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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因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方源”或“公司”)法定名称由原“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所作变更,为此,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界首支行(下称:界首建行)于2004年1月、5月向上海华源制药安徽广生药业有限公司发放贷款合计人民币1500万元(公司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借款合同纠纷案进行重新裁定,于2009年11月2日对本案裁定如下:变更ST方源为本案执行人,ST方源应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界首建行清偿债务人民币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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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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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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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银行)诉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及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源集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09年10月9日,上海银行以公司已清偿借款本金人民币2500万元及利息367万元为由,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沪二中院)申请撤回起诉。2009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沪二中院送达的有关民事裁定书,对本案裁定如下:准许上海银行撤回对公司、华源集团的起诉;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上海银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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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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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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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423,333,032.29 703,199,841.8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127,186,704.81 79,649,283.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0.67 0.42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840,923.15 -206,835,988.35
基本每股收益 -0.05 -1.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05 -0.4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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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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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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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8日收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下称:东莞二院)寄达的复印自2009年10月24日东莞日报 A08版的拍卖,该称:东莞市骏富拍卖行有限公司受东莞二院委托,将于2009年11月6日上午十时拍卖存放于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内的设备等一批,起拍价25108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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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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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业绩盈利预测公告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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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预计200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将亏损(上年同期净利润为4609.31万元)。具体业绩情况以公司2009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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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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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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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对本次提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未通过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议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免除任昌建等五名董事的提案。
二、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方达环宇)将所持东莞市鑫路翔改性沥青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下称:鑫路翔)全部80%的股权转让给上海震宇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震宇),依据鑫路翔截至2009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73.58万元,确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218.87万元。鑫路翔其余股东同意放弃该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相关协议已于2009年10月23日签署。
此外,股权转让双方同意对截止2009年6月30日鑫路翔应付方达环宇的债务22029812.36元进行转债。上海震宇确认增加对方达环宇负债22029812.36元,方达环宇确认减少对鑫路翔的相应债权,因该项转债导致的鑫路翔与上海震宇的债权债务由其另行协商解决。上海震宇承诺:于2009年12月30日之前全部归还方达环宇上述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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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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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权司法轮候冻结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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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传真的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下称:区法院)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区法院轮候冻结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公司52278070股限售流通股,冻结起始日2009年9月28日,期限为二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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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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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09-10-30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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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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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司法轮候冻结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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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传真的有关《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永康市人民法院轮候冻结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公司52278070股限售流通股,冻结起始日2009年9月18日,期限为二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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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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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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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收到实际控制人麦校勋传真的《关于重组公司的框架协议》(下称:《框架协议》)、《不可撤销的授权书》(下称:《授权书》)及余蒂妮提交的《<框架协议>的权利义务转让协议》(下称:《转让协议》)等材料,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09年6月2日,麦校勋与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深国恒)签署《框架协议》,就深国恒代麦校勋完成有关违规事项整改、收购麦校勋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通过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购买资产等方式对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进行了约定。2009年6月10日,深国恒与余蒂妮签署《转让协议》,将《框架协议》中其所有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余蒂妮。2009年6月16日,麦校勋与余蒂妮签署《授权书》,约定自签署之日至麦校勋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过户至余蒂妮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名下之日止,由余蒂妮行使麦校勋作为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勋达投资)唯一股东的股东决定权、股份受益权及处分权、董监事提名权,并将勋达投资全部经营管理资料交付余蒂妮。2009年6月19日,勋达投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余蒂妮。其后,余蒂妮根据《框架协议》约定代麦校勋完成有关资金违规划转、违规担保的整改。
2009年9月14日,公司接到署名为勋达投资的传真函,称“麦校勋已于2009年9月11日发布申明撤销《授权书》;勋达投资于2009年9月8日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麦校勋,并同时废止原证照及印章,新的证照及印章已登记备案”;同日,公司接到余蒂妮《关于勋达投资股权代表相关事宜的函》,对上述勋达投资传真函的合法性及内容表示质疑。
目前,勋达投资所持公司股权被多重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有关股权收购及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进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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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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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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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15日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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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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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
上交所公告,定期报告补充(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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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已披露2009年半年度报告,其摘要中“2.2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本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及全文中“二、公司基本情况(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本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登载的数据有误,现更正为-118345781.66元人民币。更正后的2009年半年报全文和摘要详见2009年9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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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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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司法轮候冻结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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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传真的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及《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永康市人民法院轮候冻结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公司52278070股限售流通股,冻结起始日为2009年8月31日,期限为2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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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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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9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9-09-15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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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②《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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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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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权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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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传真的有关《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下称:越秀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有关《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越秀法院冻结许志榕所持公司18575341股限售流通股,冻结起止日自2009年8月27日至2011年8月26日;轮候冻结许志榕所持公司5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冻结起始日2009年8月27日,期限为二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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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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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9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9-09-15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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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②《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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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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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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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27日召开六届二十次董事会及六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关于选举董、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9月15日上午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二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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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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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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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438,194,528.99 703,199,841.8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118,345,161.84 79,649,283.54
每股净资产 -0.62 0.26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营业收入 6,024,901.85 223,328,007.95
净利润 -197,995,065.20 41,589,980.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84,983,382.66 33,238,194.46
基本每股收益 -1.04 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45 0.17
净资产收益率(%) - 84.9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8 -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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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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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职工代表监事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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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25日召开职工大会,会议审议同意免去李柏根所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选举吕学军担任公司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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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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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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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说明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对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更正的议案,更正内容及更正后的上述报告详见2009年8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同意公司于2009年8月20日与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下称:方达环宇)及东莞市鑫路翔改性沥青有限公司(下称:鑫路翔)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受让方达环宇、鑫路翔分别持有的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下称:销售公司)90%、10%,合计100%的股权,按销售公司截止2009年6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为标准作价,标的股权转让价格分别为78.97万元、8.77万元,合计87.74万元。公司以确认负债的方式进行支付,即:公司确认分别对方达环宇、鑫路翔增加负债78.97万元、8.77万元。
四、通过对方达环宇专利技术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9597.88万元的议案。
另,公司于2009年8月21日召开职工大会,同意免去张晓华(其所任职之公司上海办事处已于日前撤销)所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选举周辉朋担任公司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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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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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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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9年8月14日、17日、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触及跌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核实,截止目前未发生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公司已披露2009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经征询公司大股东,确认在未来两周内不存在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重大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资产收购等事项。
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公开信息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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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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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6) ST方源:ST股票、*ST股票和S股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的股票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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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环城西路证券营业部 6005637.16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汉中路证券营业部 1593444.00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绍兴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 1363935.00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南京路证券营业部 1266415.0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南大道证券营业部 1021121.0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九路证券营业部 4012439.99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万科中心证券营业部 3008162.29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聊城柳园南路证券营业部 1393106.60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绍兴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 1128200.00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狮山路证券营业部 8359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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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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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办公地址公告 |
上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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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8月10日起,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迁至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8楼806室(邮政编码:519070)”办公,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号码变更为:0756-2660313-818;传真号码变更为:0756-266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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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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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由“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李屋第六经济开发区兴发南路西四街1号”变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8楼806室” ,2009-08-10 |
办公地址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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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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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由“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李屋第六经济开发区兴发南路西四街1号”变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8楼806室” |
办公地址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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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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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公告 |
上交所公告,违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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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有关决定。经查,公司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环宇环保)将6450万元款项划转事项未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对款项划出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并致使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存在重大差错。环宇环保为实际控制人下属企业提供担保事项未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未对上述担保涉及相关诉讼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违反了《上证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有关当事人违反了《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其中公司原董事长麦校勋、原董事许志榕、汤剑平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鉴于公司及有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证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给予公司通报批评;给予公司原董事李常法、方国梁、麦穗勋,原独立董事唐希灿、虞世全、姜治云,独立董事孙坚、李龙,监事徐述静、胡建其,原监事杨威,原首席财务官刘晓锋,公司副总经理兼原董事会秘书陈杰通报批评;对公司原董事长麦校勋、原董事许志榕、汤剑平予以公开谴责。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诚恳接受上证所的处分并真诚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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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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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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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09年半年度业绩将出现较大亏损(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589980.90元)。具体数据以2009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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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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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司法轮候冻结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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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传真的有关《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金华中院)协助执行通知》及有关《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金华中院轮候冻结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公司52278070股限售流通股,轮候冻结起始日2009年7月27日,期限为二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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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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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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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免去房钦所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另,于海已于日前辞去所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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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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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裁辞职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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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于海于2009年7月23日向董事会递交书面辞呈,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所任公司副总裁职务。根据有关规定,该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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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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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告 |
上交所公告,违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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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8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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