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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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 |
201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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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6) ST方源: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
上交所公告,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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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因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及时核对银行信息,导致公司已在相关媒体披露的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现将更正事项及该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以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予以公告,其中:更正后的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22元人民币。其余更正内容及更正后的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详见2010年4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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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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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6) ST方源:重大风险提示公告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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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公告
鉴于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勋达投资)所持公司39978070股股份将于2010年4月15日司法拍卖,根据勋达投资及许志榕作出的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业绩承诺、有关《拍卖公告》之关于竞买人必须同意并有能力代勋达投资履行被拍卖股份相应的股改义务之约定,公司2008年、200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4600万元,2009年度预计亏损约4.8亿元(未经审计)]不足1亿元部分,勋达投资、许志榕及竞买人均有义务以现金补足,即:相关义务人须履行业绩承诺金额预计将达5.4亿元。
鉴于履行股改业绩承诺所需补足的现金金额巨大,且勋达投资、许志榕均无能力履行,目前拍卖情况尚不明确,公司存在股改业绩承诺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由于时间紧迫,公司目前仍然存在2009年度报告无法按期披露的重大风险。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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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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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6) ST方源:关于股改获赠免征所得税公告 |
上交所公告,非常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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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改获赠免征所得税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东莞市地方税务局松山湖税务分局有关答复、通知书及批复文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批复,公司2007年股权分置改革(简称:股改)获赠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应对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做出相应调整后重新申报。上述账务处理将增加公司2009年度利润约3800万元(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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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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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6) ST方源:关联交易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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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下称:销售公司)与上海震宇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震宇,公司董事余蒂妮系上海震宇关联方)、湖北天瑞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持有其33.90%股权,下称:天瑞酒店)、李毅签订《协议》,销售公司、上海震宇同意终止执行双方签订的《沥青购销合同》,上海震宇以其拥有的对天瑞酒店同等债权抵付应退还销售公司的1400万元预付款,且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销售公司同意将上述债权转让给公司,协议生效后,上海震宇确认减少对天瑞酒店债权1400万元,天瑞酒店确认增加对公司债务1400万元,公司确认增加对销售公司债务1400万元。天瑞酒店同意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并于201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归还;李毅自愿将其所持天瑞酒店10%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价值1580万元)质押给公司,天瑞酒店同时提供房产抵押,为天瑞酒店对公司的上述债务提供担保。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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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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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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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简称:广东证监局)印发《关于对任昌建采取警示并责令公开说明等措施的决定》:任昌建于2010年3月3日签收了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下称:香洲区法院)有关撤消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香洲区法院民事判决书》,作为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昌建未及时向广东证监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也未及时通知公司时任董事会进行信息披露。任昌建上述行为违背了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行为准则,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任昌建予以警示,并要求任昌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说明原因及具体情况并就此造成的影响向广大投资者道歉。
任昌建已于2010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公开说明了未及时协助公司时任董事会进行信息披露的原因及具体情况,并就因个人判断造成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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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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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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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在2010年4月2日、6日、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触及涨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公司39978070股股票将于2010年4月15日司法拍卖;公司存在2009年度报告无法按期披露、2009年度巨额亏损、股改业绩承诺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在未来两周内不存在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重大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资产收购等事项。
经查阅2010年4月1日《中国证券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定于2010年4月20日拍卖公司13915341股股票。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接到法院关于此项拍卖的文件。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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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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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6) ST方源:ST股票、*ST股票和S股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的股票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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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中国凤凰大厦营业部 24082984.5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 12016288.14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中路证券营业部 11922206.98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人民路证券营业部 7177320.00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温州温迪路证券营业部 6611576.1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中国凤凰大厦营业部 15612827.8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金龙路证券营业部 8921907.3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解放北路证券营业部 5759903.6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西路证券营业部 4742920.0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辽阳民主路证券营业部 449549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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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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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公告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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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期董事会存在争议,公司2009年年报审计工作未能按计划进行。截止目前,公司现任董事会已协调负责公司2009年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进场审计,但由于时间紧迫,公司存在可能无法按原预约披露日期(2010年4月30日)披露2009年年度报告的重大风险。
公司2008年度、2009年截至9月末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4608万元、-2.07亿元,预计公司2009年全年亏损将进一步扩大。根据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许志榕(下合称:承诺方)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绩承诺(公司2008年及2009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承诺方应于公司2009年年报披露后十日内对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足1亿元的部分以现金补足。鉴于承诺方履行该项承诺需向公司支付巨额现金,根据承诺方目前的状况,该项承诺存在可能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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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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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由“罗文海”变为“陈杰” ,2010-04-01 |
总经理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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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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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由“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荣五金国际机械广场商贸大厦四楼(邮编:523000)”变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8楼806室 ,2010-04-01 |
办公地址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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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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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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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鉴于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就股东诉公司一案所作出的“撤销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裁定已于2010年3月19日正式生效,自2010年4月1日起,公司由以任昌建等九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并选举任昌建担任董事长。
鉴于公司原董事会拟就上述裁定提出申诉,不排除公司可能存在因司法裁定而导致公司董事会变动的可能。
二、同意调整、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其中:免除罗文海公司总裁职务、胡巍代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陈杰担任公司总裁、方遒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三、同意公司拟定办公地址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8楼806室(邮编:519070),投资者联系电话为0756-2660313-818,传真为0756-2660878。
四、同意通过合法途径,对原董事会曾于2009年12月8日公告启用的新公司公章及董事会印章予以销毁,并继续使用原公章及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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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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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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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胡巍、方国梁、王柏林、肖黎、刘晓锋五位董事(下合称:本人)的联合声明,就近日同时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来的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下称:香洲法院)对持有公司700股流通股股东邓建国诉公司要求撤消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决议一案的民事判决书和生效书,现对该案的判决结果声明如下:
本人尊重香洲法院作出的判决结果,自香洲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本人不再承担公司董事职责,同时已对该案进行申诉,如该案有新的司法改判,本人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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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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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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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有关执行通知书,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一案,通知情况如下:
1、限令被执行人公司于2010年3月4日前归还申请执行人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借款人民币54998112.18元,并支付利息及律师代理费10万元。
2、被执行人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方达实业有限公司及麦校勋对上述公司还款义务承担连带共同清偿责任。
3、上述被执行人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33300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125336元及依法应支付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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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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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10-04-30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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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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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勋达投资持有公司股权拍卖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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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3日接到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下称:东莞二院)拍卖通知书,关于申请执行人上海震宇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麦校勋、东莞市长荣置业有限公司、东莞市银河工业城有限公司、东莞市方达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勋达投资)担保追偿权纠纷四案,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东莞二院依法委托东莞市德信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10年4月15日下午3时拍卖勋达投资持有公司39978070股限售流通股及标的股份从2008年12月1日起至今的孳息,拍卖保留价为58368000元,即每股1.4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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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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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民诉讼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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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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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民诉讼进展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9日收到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下称:法院)送达的有关民事判决书,就邓建国(2009年12月7日起至开庭日,持有公司流通股700股)诉公司一案,裁定:撤消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决议。
由于原公司高管拒绝交出公章和证照等,使上述临时股东大会合法选举产生的新一任的董事会和董事长不能代表公司参予应诉,而被免去的法人代表却用公章继续代表公司应诉,对法院的判决结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用合法的途径向相关机构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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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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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如期刊登临时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0-03-22,恢复交易日:2010-04-02 ,2010-04-02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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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要事项未公告,自3月22日起连续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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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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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如期刊登临时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0-03-22,恢复交易日:2010-04-02,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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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要事项未公告,自3月22日起连续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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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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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如期刊登临时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0-03-22,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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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要事项未公告,自3月22日起连续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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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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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要事项未公告,自3月22日起连续停牌,连续停牌 |
上交所公告,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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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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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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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7日接到广东证监局有关函,该局就公司2009年年报编制工作,向公司并全体董、监事及高管人员提出相关监管要求。若公司相关人员不按要求提供资料或者不配合甚至设置障碍,导致公司未能如期披露2009年年报或出现其他重大风险情况,该局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为此,公司并全体董、监事及高管人员再次催促原公司高管,尽快向公司新一任董事会和管理层交接公司印章、财务账册、档案资料等,尽快配合开展2009年年报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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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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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股公司股权拍卖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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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有关通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界首支行与上海华源制药安徽广生药业有限公司、公司15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依法冻结公司持有的江苏华源药业有限公司12%价值人民币1500万元的股权近期将进行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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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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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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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3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09)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62-2号、63-2号、64-2号、65-2号、66-2号],判决公司(被执行人)归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申请执行人)9800万元本金及截止2009年9月20日的33659373.11元逾期利息及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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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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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公司银行存款被司法扣划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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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2010年2月1日原公司董秘发来邮件,经公司与相关部门及银行核查确认,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方达环宇)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下称:花城支行)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案中,方达环宇在该行的3000万元存款在2009年8月19日被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司法划扣没有及时披露及公司2009年度第三季度报表未进行账务处理(公司将在2009年度报告公布前对该三季度报表相关内容予以更正);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诉麦校勋、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方达环宇股权转让纠纷案中,方达环宇在花城支行528000元存款在2009年9月9日被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划扣没有及时披露。
因原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及时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导致公司未对上述事项予以及时披露,特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公司将保留追究原相关责任人因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所造成公司一切不良后果的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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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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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公告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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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原管理层至今未按公司要求向公司新一任董事会和管理层交接公司印章、财务账册、档案资料等,造成2009年度会计核算审计工作至今无法进行,对按期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公司至今未收到大股东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许志榕对公司2009年股权分置改革业绩承诺的兑现方案,该承诺存在无法实现的重大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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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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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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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有关民事裁定书两份,该院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提起的借款合同纠纷诉讼一案(被执行人为上海华源制药安徽广生药业有限公司及公司),分别裁定如下:拍卖公司持有江苏华信制药有限公司12%的股权;冻结公司银行存款15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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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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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告 |
上交所公告,违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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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1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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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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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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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预计200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将亏损(上年同期净利润为4609.31万元)。具体业绩情况以公司2009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鉴于公司前高管拒不交还财务账册等公司档案资料,新一任董事会和管理层无法获得财务数据。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存在不能如期进行的风险,年报披露时间也存在不能如期公布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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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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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法人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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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0日,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法人代表人名称变更为胡巍。
自2009年12月6日起,公司迁至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荣五金国际机械广场商贸大厦四楼(邮政编码:523000)”办公,联系方式为0769-853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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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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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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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除未按时到岗相关人员劳动合同的议案。公司将尽快聘请新的高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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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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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2010-04-30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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