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8-02-29
|
因刊登重要事项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8-03-04,恢复交易日:2008-03-14,连续停牌 ,2008-03-04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
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008 年3 月3 日)次一交易日起哈药股份股票停止交易,直至在改革规定程序结束后恢复交易 |
|
2008-02-29
|
因刊登重要事项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8-03-04,恢复交易日:2008-03-14 ,2008-03-14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
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008 年3 月3 日)次一交易日起哈药股份股票停止交易,直至在改革规定程序结束后恢复交易 |
|
2008-02-29
|
因刊登重要事项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8-03-04,恢复交易日:2008-03-14,连续停牌 ,2008-03-04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
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008 年3 月3 日)次一交易日起哈药股份股票停止交易,直至在改革规定程序结束后恢复交易 |
|
2008-02-29
|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至股改程序结束日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8-03-04,恢复交易日:2008-03-14,连续停牌 ,2008-03-04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
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008 年3 月3 日)次一交易日起哈药股份股票停止交易,直至在改革规定程序结束后恢复交易 |
|
2008-02-29
|
因刊登重要事项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8-03-04,恢复交易日:2008-03-14 ,2008-03-14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
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008 年3 月3 日)次一交易日起哈药股份股票停止交易,直至在改革规定程序结束后恢复交易 |
|
2008-02-29
|
因刊登重要事项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8-03-04,恢复交易日:2008-03-14,连续停牌 ,2008-03-04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
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008 年3 月3 日)次一交易日起哈药股份股票停止交易,直至在改革规定程序结束后恢复交易 |
|
2008-02-29
|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至股改程序结束日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8-03-04,恢复交易日:2008-03-14 ,2008-03-14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
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008 年3 月3 日)次一交易日起哈药股份股票停止交易,直至在改革规定程序结束后恢复交易 |
|
2008-02-27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东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18日在相关媒体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维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不变。
公司股票将于2008年2月28日复牌。
|
|
2008-02-19
|
股东公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交所公告 |
|
经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哈药)股东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持有S哈药无限制流通股733003636股,占S哈药总股本的59%,下称:南方证券)第二次债权人大会通过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有关文件的裁定批准,南方证券破产清算组(下称:清算组)根据深圳中院的裁定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S哈药股票过户到南方证券债权人(或者代持人)和取回权人名下,其中,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破产清算划转方式共取得S哈药股票17889.2665万股(其中代持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17804.7854万股),占S哈药总股本的14.4036%。清算组已于2007年12月21日办理完毕有关过户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后,南方证券尚持有S哈药164351889股无限制流通股(占S哈药总股本的13%)。由于南方证券以他人名义持有S哈药股票,因此本报告披露的南方证券持有的S哈药权益变动前后数据与上市公司披露数据略有差异。
|
|
2008-02-18
|
召开2008年股东大会 ,2008-03-12 |
召开股东大会 |
|
审议事项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
2008-02-18
|
召开2008年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8-03-12 |
召开股东大会,未披露股东大会 |
|
审议事项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
2008-02-18
|
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07年12月4日起开始停牌。停牌期间,发生了公司违法持股的大股东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流通股7148969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56%,下称:南方证券)对其违法违规持有的公司股票进行分配的重大事项。
2007年12月6日,公司又接到南方证券破产清算组的简报,对南方证券破产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主要内容作出公告,其中,本次会议的第二项议程是讨论并通过南方证券破产案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为:本次破产财产分配采取股票实物分配和货币分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劳动债权和税款债权以现金全额清偿,普通债权以股票和现金按比例进行分配,每100元普通债权可分得“哈飞股份”股票0.54股、公司股票2.09股、现金3.53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12月10日以相关民事裁定书认可上述分配方案,南方证券清算组根据该裁定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公司股份过户到南方证券债权人(或者代持人)和取回权人名下。本次权益变动后,南方证券尚持有公司股份1462452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77%)。
鉴于南方证券在持有及交易公司股票的过程中违反和涉嫌违反了《证券法》中的多项条款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及控股股东哈药集团不排除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近期,在哈尔滨市政府及证券监管部门等多方的协调和推动下,公司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公司股票将按照股权分置改革程序复牌。
|
|
2008-02-18
|
股改说明书摘要暨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通知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简称:股改)方案为:鉴于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国资委代表哈尔滨市政府持有其45%的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下称:哈药集团)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低,股改对价的送出能力小,为推进公司的股改,哈尔滨市政府同意以豁免公司对哈尔滨市财政局技改项目借款等合计130560000元债务的方式代哈药集团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使哈尔滨市国资委控股的哈药集团持有公司的股票在A股市场上获得流通权。
因豁免债务可直接增加公司税前利润130560000元,按15%的所得税率计算(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所得税法》的规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可增加税后利润102000000元。其中,归流通股股东享有的金额为66544800元。按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2007年12月3日收盘价16.65元测算,由于债务豁免而支付的对价金额折算的股份数为4348393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0.05366股。
公司非流通股东承诺遵守国家有关股票限售的法律法规。
本次股改方案实施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同意。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3月12日下午1:30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A股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3月10日-12日的每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改方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664”;投票简称为“哈药投票”。
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征集对象为2008年3月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8年3月5日-7日;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董事会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
|
2008-02-05
|
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4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
|
|
2008-02-05
|
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4日召开五届一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推选郝伟哲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推选姜林奎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并聘任其为公司总经理。
三、聘任孟晓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推选丁鸿利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
|
2008-01-22
|
公布延期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重要信息变更 |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定于2008年1月25日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因故推迟至2008年2月4日9时召开,股东登记时间由此改为2008年2月3日,会议通知中的其他事项不变。
|
|
2008-01-22
|
公布澄清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21日发现几大主要网站刊登了引自民营经济报的题为《S哈药停牌风波未平,又被踢爆曾大量产假药》的报道,该报道为虚假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公司特澄清如下:
经公司核实,公司所属分公司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生产的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及其原料药均具有国家的正式生产批准文号,目前生产及销售均正常。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信息为准。
|
|
2008-01-10
|
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1月25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
|
2008-01-10
|
召开2008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8-02-04 |
召开股东大会 |
|
1、 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2、 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
|
2007-12-28
|
拟披露年报 ,2008-04-30 |
拟披露年报 |
|
|
|
2007-12-04
|
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期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7-12-04,恢复交易日:2008-02-28,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
|
|
2007-12-04
|
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期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7-12-04,恢复交易日:2008-02-28 ,2008-02-28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
|
|
2007-12-04
|
因刊登重要事项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7-12-04,恢复交易日:2008-02-28 ,2008-02-28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
|
|
2007-12-04
|
因重要事项未公告,12月4日起全天停牌,连续停牌 |
上交所公告,停牌 |
|
|
|
2007-12-04
|
因刊登重要事项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7-12-04,恢复交易日:2008-02-28,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
|
|
2007-12-03
|
股权分置改革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股权分置 |
|
目前,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尚未书面同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由于南方证券违法持股导致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不具备表决权,因此只有待南方证券破产清算过程中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合法处置后,公司方能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公司尚未与保荐机构签订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合同。
公司在近一周内不能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2007-12-03
|
(600664) S哈药:ST股票、*ST股票和S股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的股票 |
交易公开信息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昆山路证券营业部 8650821.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 3742311.90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销管理总部 1738260.0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华路证券营业部 1668020.0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宣化路营业部 867521.0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机构专用 6817249.0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上游街证券营业部 2216213.0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利路证券营业部 1653993.0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宣化路营业部 911587.50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京汉大道证券营业部 882441.00
|
|
2007-11-26
|
股权分置改革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
目前,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尚未书面同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由于南方证券违法持股导致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不具备表决权,因此只有待南方证券破产清算过程中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合法处置后,公司方能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公司尚未与保荐机构签订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合同。
公司在近一周内不能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2007-11-21
|
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定聘任金乃岩为公司副总经理。
|
|
2007-11-19
|
澄清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
11月16日,新浪网报道了题为《哈尔滨哈药公司大楼起火》的新闻,该新闻所报道的情况与事实不符,经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实后澄清如下:
2007年11月16日下午,公司下属子公司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办公楼在进行外部装修时不慎起火,火势迅速被扑灭,楼体外部受损,损失轻微。此次事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
2007-11-19
|
股权分置改革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
目前,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尚未书面同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由于南方证券违法持股导致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不具备表决权,因此只有待南方证券破产清算过程中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合法处置后,公司方能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公司尚未与保荐机构签订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合同。
公司在近一周内不能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