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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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由“新宇软件”变为“华盛达” |
证券简称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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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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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87)“新宇软件”公布董事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获取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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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15日,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成功通过CMM3级国际标准认证。
本次评估标准是由路透(REUTERS)集团主持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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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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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87)“新宇软件”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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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16日召开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及四
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二、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不分配,不转
增。
三、通过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四、通过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新宇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京新宇”)受让济南金融大厦商品房用于建设“软件出口基地”的议案:商品房
的面积为3200平方米,使用年限自2002年7月20日至2072年7月20日。总价款为
人民币叁仟贰佰万元正。
以上有关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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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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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87)“新宇软件”2002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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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02年 2001年 比上年增减(%)
总资产(万元) 50003.38 38519.68 29.81
股东权益(扣除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20855.59 20146.57 3.52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9724.16 19799.31 -0.38
净利润(万元) 708.95 1905.16 -62.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1096.91 2105.58 -47.90
每股收益(元) 0.0645 0.1732 -62.76
每股净资产(元) 1.896 1.832 3.49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1.896 1.832 3.49
净资产收益率(%) 3.40 9.46 -64.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5.35 10.97 -51.2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26 -0.59
公司2002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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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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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87)“新宇软件”200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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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03年3月31日
总资产(万元) 46958.88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19990.47
每股净资产(元) 1.817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1.817
2003年1-3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6505.39
每股收益(元) -0.079
净资产收益率(%) -4.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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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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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87)“新宇软件”公布关于解除担保诉讼事项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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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10日,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湖南长沙新宇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新宇”)通知:湖南新宇已清偿原厦门国泰
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的厦门开元外贸信用
证担保函的连带保证责任。同日,湖南新宇已全部清偿兴业银行信用证代垫款
及其相关利息,共计人民币9272202.16元。至此公司连带保证法律责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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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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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87)“新宇软件”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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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停止建设“长沙新宇软件园”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6月30日上午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02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等及以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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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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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午10时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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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3年5月29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
为5人,公司部分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黎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精神,董事会决定董事马述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增补黄轩珍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侯选人(会计专业人士),提交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认为被提名人具备担任独立董事资格且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简历附后)
二、审议通过关于停止建设″长沙新宇软件园″的议案。
2002年12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长沙新宇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在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产业基地投资建设″长沙新宇软件园″。现公司根据全年投资计划,压缩固定资产投资,决定停止建设″长沙新宇软件园″,并收回该项投资资金。由于该投资项目原计划投资2898万元,目前已投入资金人民币375万元用于购买土地25亩以及部分资金用于购买建筑材料,公司决定将以不低于协议价款将上述投资转让。该决议不会造成公司任何损失。
三、审议通过于2003年6月30日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03年6月30日上午10?00
2、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大西洋海景城A栋30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议程:
⑴审议《公司2002年度报告正文》及《2002年度报告摘要》
⑵审议《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⑶审议《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⑷审议《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上述五项议案详见4月18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6 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审议推举李鹏飞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两项议案详见3月12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8 审议推举黄轩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详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4、出席会议对象:
⑴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⑵2003年6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5、会议登记办法:
⑴登记时间:2003年6月27日
⑵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大西洋海景城A栋30层公司本部
⑶联系人:龚卉、洪斐斐
电话:0592-2397318
传真:0592-2397338
邮编:361003
⑷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个人身份证,委托出席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会议代表的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6、其他事项: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帐号:
二OO三年月日
附黄轩珍简历:
黄轩珍,女,1958年10月出生,大学毕业。曾任德清县食品公司财务科任科长,现任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厦门新宇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黄轩珍为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厦门新宇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2003年5月29日
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黄轩珍,作为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黄轩珍
200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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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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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87)“新宇软件”公布关于股东股权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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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收到法人股股东湖南长沙新宇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新宇”)的通知,该公司2003年6月1日与浙江华盛达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达集团”)签署协议,将长沙新宇持有的公司法人股
291054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6%),以每股1.896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华盛达
集团。
此次转让行为完成后,华盛达集团将持有公司法人股29105414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6.46%,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沙新宇不再持有公司法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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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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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87)“新宇软件”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中介机构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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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30日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三、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推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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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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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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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3月15日上午九点半,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建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注销湖州分公司的决议》
鉴于公司已经在湖州设立了子公司-浙江华盛达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其业务范围与湖州分公司相同,董事会同意注销湖州分公司。
二、《关于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已通过关于公司更名、迁址的决议(详见2004年2月2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且公司拟更换名称已经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预先核准为"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200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1、会议时间:2004年4月16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北路2号华盛达宾馆四楼会议室
3、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2)2004年4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5、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4年4月9日
(2)联系地址:厦门大西洋海景城 A栋30层
(3)联系人:赖新、洪斐斐
电话:0592-2397318
传真:0592-2680103
邮编:361003
(4)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个人身份证,委托出席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会议代表的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6、其他事项: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帐号:
特此公告。
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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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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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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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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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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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16日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更名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
三、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00687)新宇软件: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15日召开五届九次董事会及五届三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不分配,
不转增。
三、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四、通过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以上有关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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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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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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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87)新宇软件: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479,397,566.83 384,896,015.79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207,614,539.63 205,022,723.07
每股净资产 1.887 1.864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887 1.864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46,289.75 6,246,289.75
每股收益 0.0236 0.0236
净资产收益率(%) 1.25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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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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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4预增](600687)“新宇软件”公布预亏公告 ,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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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87)“新宇软件”公布预亏公告
目前,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公司2003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经初步测算,公司2003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具体亏损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目前,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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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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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由“厦门市湖滨西路9号大西洋海景城A栋30层”变为“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北路2号” |
办公地址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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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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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由“宣敏洁”变为“袁建华” |
总经理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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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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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由厦门国泰变为国泰股份 |
公司概况变动-证券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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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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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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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87)“华盛达”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9日召开五届十八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购买办公用房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1800万元,购买现代国
际大厦两层楼(约1800平方米)用于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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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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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关联交易,日期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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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87)“华盛达”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4日召开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及
五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于2005年1月3日与公
司第一大股东华盛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9105414股法人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26.46%,下称:华盛达控股)签署了《资产出售协议书》,拟将部分对
北京新宇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新宇)的长期股权投资(占北京新宇注
册资本的19%,所对应的评估价值为2431.04万元)与部分对上海新宇计算机系统
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新宇)的长期股权投资(占上海新宇注册资本的19%,所对应
的评估价值为342.39万元)出售给华盛达控股。本次出售资产作价为2773.43万元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2月6日上午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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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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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权质押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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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87)“华盛达”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华盛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下称:华盛达集团)通知,华盛达集团于2005年1月24日将其持有的公司29105414
股社会法人股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为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贷款2000万元人民币作担保,质押期限为2005年1月24日至2
006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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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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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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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87)“华盛达”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2月6日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进行资产出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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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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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由“厦门国贸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变为“厦门国泰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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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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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股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股权转让,关联交易,日期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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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收到第二大股东浙江省对外经济贸易财
务公司(下称:财务公司)的通知,该公司于2004年7月29日与浙江中策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下称:中策创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财务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法人
股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7%)转让给中策创业,转让价格2.5元/股,转让总
价款为人民币2000万元。
此次转让行为完成后,中策创业将持有公司法人股1387376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2.61%,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财务公司不再持有公司法人股。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29日召开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及五
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收购北京华商达数据系统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二、通过更换公司董、监事的议案。
三、聘任袁建华担任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8月31日上午召开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
关事项。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29日分别与第一大股东华盛达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6.46%的股权,下称:华盛达控股)、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
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57.60%的股权,下称:华盛达房产)签署了
《股权转让协议书》。拟向华盛达控股购买其所持有的北京华商达数据系统科技有限
公司(下称:北京华商达)51%股权;拟向华盛达房产购买其所持有的北京华商达44%股
权。上述股权购买价格分别为人民币13906000.35元及11997333.64元。公司均以现金
方式购买。本次资产收购完成后,北京华商达将成为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公司将持有
其95%的股权。
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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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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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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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87)“华盛达”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455,386,774.07 384,896,015.79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207,917,369.35 205,022,723.07
每股净资产 1.89 1.8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89 1.86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107,628,086.82 68,008,402.96
净利润 3,181,933.31 -9,449,285.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253,231.92 -9,308,826.53
每股收益 0.03 -0.09
净资产收益率(%) 1.53 -4.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08,439.12 -103,084,05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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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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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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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87)“华盛达”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二大股东-浙江省对外经济贸易财务
公司通知,其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西湖支行的公司8000000股社会
法人股已于2004年8月24日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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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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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A股,发行数量:1450万股,发行价:1.5元/股,新股上市,发行方式:历史遗留 |
新股上市,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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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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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08.14是新宇软件(600687)发行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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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起始日配股3.2,配股比例:27.2,配股后总股本:5937.14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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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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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08.25是新宇软件(600687)发行截止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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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截止日配股3.2,配股比例:27.2,配股后总股本:5937.14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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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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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06.06是新宇软件(600687)股权登记日 |
发行与上市-股权登记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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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日配股3.2,配股比例:27.2,配股后总股本:5937.14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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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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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06.07是新宇软件(600687)除权基准日 |
发行与上市-除权基准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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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权基准日配股3.2,配股比例:27.2,配股后总股本:5937.14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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